1. 結婚證明怎麼開
結婚證明應當先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予以辦理或拒絕辦理。
婚姻關系證明的辦理所需材料:
1、當事人申請;
2、單位或村民居委員有關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3、登記結婚原始材料。
(1)婚姻證明是什麼擴展閱讀:
從 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記條例》實行,結婚不再需要單位或街道蓋章出具婚姻狀況證明,婚檢,也從原來的強制性要求,變為自願行為。
結婚和離婚因而變得更加簡單,以前婚姻有組織撐腰、全民監督、領導教育,可是現在,當婚姻遇到內部危機和外在威脅時,婚姻中的家務案例大大減少。
2. 怎麼開婚姻狀況證明
姻證明可以是各項行政部門認可的證明材料,這個材料可以是結婚證,也可以是護照或者戶口本。
家庭成員關系的證明可以是各項行政部門認可的材料,這個材料可以是戶口本。
你的集體戶口卡可以作為戶籍證明。
具體到特定地區公安局時可能有區別對待,你可以到當地公安局咨詢,那是最有效率的哦。
3. 婚姻關系證明是什麼
1、已婚,婚姻關系就用結婚證證明。
2、離婚,婚姻關系就用離婚證證明。
3、喪偶,婚姻關系就用配偶的死亡證明證明。
4、未婚,婚姻關系就用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的未婚證明證明。
4. 婚姻關系證明怎麼開
婚姻關系證明是自己婚姻狀況的證明,一般是在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或者派出所開具,具體情況可以和婚禮紀小編一起來看看正文內容。
一、婚姻關系證明是什麼
婚姻狀況證明,是中國的一種法律文書,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買房、貸款都需要出具一份個人婚姻登記證明。
二、婚姻關系證明在哪裡開
以前婚姻關系證明是在婚姻登記處開的,但是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已下發通知,規定除辦理涉台和9個國家的公證事項外,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所以現在開婚姻關系證明要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三、婚姻關系證明怎麼開
須持有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向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請
1、身份證以及居民戶口本原件
2、已婚的需要帶上結婚證;離婚者應提供離婚證或法院調解(判決)書,喪偶者應提供公安機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喪偶證。
3、如果本人不能前往辦理,需要他人代辦的,代辦人要攜帶自己的身份證,辦理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材料以及代辦聲明書,但不是所有地方都允許代辦,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注意:委託書應當載明:申請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現婚姻狀況、出證事由、授權「受委託人填寫聲明書」,受委託人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落款:簽名,簽署日期。涉外委託時,委託書為外文書寫的,應同時提供中文譯件。
雖然現在婚姻關系證明是在派出所開的,但是也有個別地方還是在民政局,所以為了保險起見,小夥伴們可以先去派出所,如果能開出來就很好,不能的話再去民政局就可以了。
5. 婚姻證明是不是就是結婚證
不是的,你是辦護照還是做什麼?
婚姻證明是對結婚證的一種補充,結婚證是結婚證,婚姻證明就是證明你們是夫妻關系,一張紙說明你們的關系,然後蓋章。
一般辦護照,需要你提供婚姻證明,以前是在你所在戶口派出所辦理,現在需要你去你辦婚姻證明的民政局辦理。你辦理之前最好先問問民政局是否在那裡辦理,因為這個政策才下來,具體實施不知道跟上沒。
6. 辦婚姻狀況證明要本人去嗎要什麼證明文件
辦婚姻狀況證明必須本人去,需要個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材料。
辦理婚姻證明需要以下手續:
已婚:結婚證、戶口本、收入證明、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工資卡流水(一年或者半年,銀行不同,需求不同)、身份證、配偶的身份證、配偶的戶口本、配偶的結婚證。如兩人共同借款,配偶還需要出示收入證明、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工資流水。
單身:單身證明(單位、街道或者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的均可)、戶口本、收入證明、銀行流水單、身份證。
根據相關的婚姻登記辦法實施後,取消了婚姻狀況證明,所以在辦理買房、購車、出國手續時,若需要提供婚姻狀況證明,可以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及照片前往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市)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6)婚姻證明是什麼擴展閱讀:
辦理婚姻狀況證明注意事項
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書面內容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和公證機關等頒發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未婚證明必須根據你的戶口本上的戶籍所在地,由本人到民政部門開具證明,要帶上身份證和戶口本(全),而且必須要本人到場。他人代辦是辦不到,還有準備幾十元錢,開證明是要錢的。
7. 婚姻關系證明是什麼婚姻關系證明是不是指結婚證
結婚證能夠直接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婚姻關系,無需再出具婚姻關系證明。出具婚姻關系證明的,一般是因為當事人是事實婚姻,後來在1994年2月1日後也沒有補辦結婚證。
8. 婚姻狀態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可以前往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市)婚姻登記機關開婚姻檔案證明。婚姻證明是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的書面證明。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和公證機關等頒發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9. 婚姻證明是不是就是結婚證啊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