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對於跨國婚姻大家有什麼看法
跨國婚姻指婚姻超越了國界以及不同國家的人之間所結成的婚姻關系~~~
由於各國文化底蘊、歷史傳統、家庭觀念的差異,在跨國婚姻中,夫妻的憂慮和風險可能會比國內夫妻更多一些,有的可能還會遭遇家庭暴力。因而也就需要比國內婚姻更慎重,一定要了解對方的家庭、受教育情況。跨國婚姻中遭遇婚姻暴力的中國女性的弱勢在於,在國外的身份不穩定、對當地的法律不熟悉,以及語言溝通、文化、觀念、習俗等方面都不佔據優勢。存在婚姻暴力甚至因暴力導致離婚的跨國夫妻往往是婚姻基礎不牢固,攙雜了一些不真實的因素,即使是基於感情而結婚,也可能會因地域差別和文化差異(價值取向、歧視)而出現婚姻危機。不同文化背景所造成的沖突,可能會產生語言交流、風俗習慣、價值觀等方面的障礙。
由此可見,跨國婚姻在光環的背後也有許多難言的酸甜苦辣和不該承受之重,而並不像我們想像得那麼浪漫,那麼甜蜜。那些還沒有或將要跨入跨國婚姻殿堂的姐妹們,你們除了接受別人的祝福外,也要再三斟酌自己將要面對的陌生的生活。命運是靠自己掌握的,腳上的泡也是自己走出來的!
愛情在舞台上,要比在人生中更有價值。因為在舞台上愛情既是喜劇也是悲劇的素材,而在人生中,愛情常常招致不幸。它有時就像希臘神話傳說中那位誘惑的「魔女」,使你陷入險境 。
——弗蘭西斯·培根
登記率
據公開資料顯示,近些年來,我國跨國婚姻的登記數量逐年增多,並已涉及53個國家和地區。是什麼原因促使那麼多的中國姑娘遠渡重洋去追逐異國姻緣?在一個個看似浪漫的跨國婚姻中,所蘊涵的是否僅僅是甜蜜和幸福?跨國婚姻中還存在哪些不為人知的酸甜苦辣?
婚姻,是人生中最漫長的一段旅途,美滿婚姻的基礎是愛情。托爾斯泰說過:「只有愛情才能使婚姻變得聖潔。」而對於以追求金錢為初衷的跨國婚姻,其結果有很多卻是大相徑庭的。從目前來看,我國的跨國婚姻存在以下的突出問題:一是婚姻的基礎不是為了愛情。當前的跨國婚姻多數是被金錢、物質利益所驅使的,外嫁他國者多是為了尋求更好的物質生活,得到更多的享受。二是出現一批年齡過於懸殊的「祖孫婚」。據資料顯示,大多數跨國婚姻者年齡層次懸殊,一般都是年輕的二三十歲的中國女子嫁給五六十歲甚至七八十歲的外國男子。三是出現一批相識時間極短的「閃電式」婚姻。例如有些外國遊客、投資者、工作者等,與中國異性從見面到結婚不過十幾天時間。四是外國男性騙婚現象嚴重。
離婚率
從當前情形看,我國在跨國婚姻大幅度增加的同時,此類婚姻的離婚率也日漸上升,而且已明顯高於結婚增長速度。跨國婚姻暴力問題已成為跨國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之一。據稱,有不少中國媳婦到了國外以後,生活卻不像她們當初所想像的那樣到處是天堂,在外邊飽受了委屈甚至是虐待後,卻因礙於面子,寧願在國外打工當保姆也不願回國。還有很多中國人在國外選擇了與老外結婚,最終還是離婚後回國再找個中國人。其中很多人還要面對離異導致的子女歸屬之爭。這正是目前我國跨國婚姻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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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跨國婚姻方面的問題
跨國婚姻辦理所需證件文章轉自:LadyTalk.cn小溪網-完美婚禮構想,匯聚諸位新娘MM的建議
跨國婚姻我國民政部在《中國公民同外在中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中,作了若干規定。
我們國的涉外婚姻登記工作,由民政部和省、市、自治區民政廳(局)代表政府統一管理;外交部和省、市、自治區外事辦公室負責處理對外交涉事項。中國公民同外在中國公民(包括常駐我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在中國公民,外籍華人、定居我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 的,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我們國婚姻法和《中國公民同外在中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有關條款的規定。
必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中國公民必須持的證件:
1.本人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的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包括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 的證明。
外在中國公民必須持的證件: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在中國公民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 。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 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外國僑民必須持的證件:
1.我們駐該國使、領館頒發的本人護照;
2.經我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居住國公證機構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或我們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3.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並經本國外交部和我們駐外使領館認證。證明。
另外,申請結婚 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狀況檢查證明。
為了國家利益,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及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以及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人員,不準同外在中國公民結婚 。
辦理結婚 登記的程序:申請結婚 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在中國公民,持准備齊全的證件和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我們國婚姻法和《中國公民同外在中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准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 證》。
⑶ 在國外登記結婚後並沒有在國內登記領證,這樣的婚姻是否受中國法律保護
在國外登記結婚後,在國內是沒有進行登記領證的這樣的婚姻關系是被中國法律承認的,同時也受到中國法律的保護,只需要注意的是不合中國婚姻法是有沖突的就可以了,在國外已經辦理過登記結婚的回到國內只需要到公證處進行完成公證認證,就可以使用國外的結婚證明。而且在中國國內對於國外結婚證也並不是強制性的,只要在需要用到結婚證的時候完成就可以了,同時認證好的文件也並非是長期有效的,一般有效期是在半年以內。
最後需要明確的1點就是,國內承認國外的婚姻關系主要是和國內婚姻法並不存在沖突,但是如果和中國本土的婚姻法有沖突的話,是不被承認的。
⑷ 國外的婚姻關系國內有效嗎
法律分析:1、國外的婚姻關系國內有效。
2、在外國領取的結婚證只要不違反我國法律有關婚姻關系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的,一般在國內是有效的,而且不需要在中國境內再重新辦理結婚登記或者認證手續。但是如果要在中國境內使用在國外領取的結婚證,如需要在國內辦理離婚,則應在婚姻締結地辦理公證和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的機關認證,並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四十七條 涉外婚姻關系的法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⑸ 國外的婚姻在國內被承認嗎
法律分析:國外的婚姻關系國內有效。在外國領取的結婚證只要不違反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的,一般在國內是有效的,而且不需要在中國境內再重新辦理結婚登記或者認證手續。但是如果要在中國境內使用在國外領取的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⑹ 跨國婚姻怎麼樣辦離婚
跨國婚姻指婚姻超越了國界以及不同國家的人之間所結成的婚姻關系。如遇到跨國婚姻離婚,應如何辦理呢?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國內登記結婚的夫妻,因各種原因一方出國後,在國外不能回國,即使夫妻兩人就離婚已能達成一致意見,也不能通過民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只能通過法院解決婚姻關系。異國夫婦離婚,既可以在我國起訴,也可以在會受理此離婚案件的外國起訴。雙方要求在我國境外離婚的,當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該法院依法決定。雙方要求在我國境內離婚的,應由國內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轄,根據相關涉外婚姻規定和《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有關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具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可受理此類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⑺ 涉外婚姻的效力怎麼樣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民法及婚姻法的一般性原則,婚姻效力應以符合婚姻締結地的法律為前提條件,只要在婚姻締結地合法,我國法院一般認定其合法性。但我國的法院要求對國外登記結婚的結婚證書進行認證,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國外結婚證書的認證程序當事人對在國外登記注冊的結婚證書在該國進行公證(該國的公證機關或有公證權的律師行),然後到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進行認證。
2、台灣地區結婚證書的認證程序首先由台灣地區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台灣公證機關將公證書副本寄交上海公證員協會,大陸一方將公證書副本帶到上海公證員協會核證。
3、香港地區結婚證書的認證程序由我國司法部指定的公證律師做公證,然後至中國法律服務香港公司敲轉遞章。
4、澳門地區結婚證書的認證程序由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做公證。
對涉外婚姻效力的審查,如果一段涉外婚姻符合了婚姻締結地的法律的話,那麼我國法院一般就會認定該婚姻是合法的。涉外婚姻畢竟與國內婚姻不同,所以在處理方面肯定要麻煩一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第二十一條 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第二十二條 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
⑻ 為什麼說異國婚姻相對穩定瑞士人的婚姻觀是怎樣的
因為兩人都看到了對方國家一些好的婚姻觀念和其俗,然後也懂得掩飾自己國家的一些不良的婚姻觀念和習俗,所以就是滿眼都看到了對方的優秀。瑞士人的婚姻觀就是結不結婚是個人選擇,也不是人生義務,但是結婚之後要保持忠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