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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到盡頭了保險怎麼辦

發布時間:2022-08-05 09:11:16

① 婚姻期間購買的保險離婚怎麼處理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婚姻期間內購買的保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個人買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原則上需按照保單的現金價值做分割。婚姻期間購買保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有兩類投保方式,每種方式下離婚時的處理方式如下:第一類,婚姻期間自己給自己投保,不採取夫妻互保的方式。雖然投保時是用夫妻共同財產投保的,如果將來雙方離婚,可以給另一半一些金錢補償(雙方協商),這樣也就不影響已購買的保險了,也不用再變更投保人或受益人。第二類,婚內夫妻雙方採取互保的方式購買保險後離婚了,就有三種處理方式了。第一種是雙方就需要去保險公司辦理投保人變更手續,改為自己給自己交保費。需要注意的是:採用夫妻互保的方式購買保險,變更投保人時,還需經過對方同意。第二種方式是當兩個人徹底鬧掰了,夫妻雙方無法友好協商辦理變更投保人手續,只能互相彼此讓對方名下的保單失效,做退保處理,拿回現金價值。第三種是雙方雖然離婚了,但是離婚之後每年還按時給對方交錢(兩個人可以私下補差價),保險公司不會因為離婚而拒收保費的,夫妻雙方的投保人豁免責任還是繼續有效的。

② 兩個人離婚後兩年一方死亡,在婚姻存續期間買了商業保險怎麼分

離婚時,需根據保險性質來決定是否分割。
一、養老保險不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三條,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繳付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其他商業保險需視情況而定。
1、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商業性質的保險品種,在保險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為第三人,如父母、子女的,依據《保險法》該保險利益屬於第三人的利益,故該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只能是受益人自身享有的財產權益;
2、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商業性質的保險品種,在保險合同中夫妻一方為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且受益人也是夫妻一方的,該保險利益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分類而定:
(1)人壽保險中的養老保險和重大疾病保險:這類保險一種是以被保險人死亡或發生重大疾病為保險事件,另一種是以被保險人於保險期滿或達到某年齡時仍然生存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例如養老保險合同。這類保險為主險時,其保單現金價值一般會在當年的保險單上直接載明,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可以書面申請後從保險公司獲得退還的合同現金價值。這類保險利益也是婚姻生活中一項重要的財產,假定夫妻雙方關系正常未涉及到離婚,所獲得的無論是保單現金價值還是發生保險事故後的賠償金,顯然都會讓整個家庭受益,更何況現在此類的保單還可以作抵押申請保險公司的貸款,可見其財產價值的重要。我們認為,該類保險的保單現金價值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法官分割時,可判決保險合同仍歸一方的財產權益,該方當事人可選擇在離婚後繼續履行交納保費義務還是變現保單現金價值,而判決由該方當事人給付保單現金價值一半作為給對方的分割折價;
(2)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這是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或殘疾為給付保險金一種人身保險;
(3)健康保險:這類保險是以人的身體為對象,保證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保險責任范疇內的疾病或意外的事故所致的傷害的費用大的或損失獲得補償的一處保險;
(4)財產保險:以各類財產及利益為保險標的,以補償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為基本目的的保險,包括家庭財產普通險、運輸工具保險、貨物運輸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
簡單來說商業險如果有指定受益人的話那這就不算是夫妻共有了如果沒有會視情況判決所以一般購買商業性質的保險只有指定受益人後才算是個人獨立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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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婚姻走到盡頭,如何保住財產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④ 婚姻期間購買了夫妻互保,離婚時應該如何處理保險還能生效嗎

婚姻期間購買了夫妻互保,離婚時保險也是生效的。對於保險公司來說,無論夫妻二人離婚與否,投保人和受保人都是一成不變的。只要每個月定時交保費,保險就會一直生效,直到停止交保險的那天,保障也會跟著沒有作用。

婚姻期間對方給自己交的保險,離婚了自己能用的上馬?

答案是用的上,無論是誰給自己交的保險,只要沒過有效期都是用的上的。在婚姻里對方給自己買的保險,就算是離婚了也依舊可以拿著保單進行報銷,保險公司不會管交保險費的人是誰。他們的電腦數據里統計的只有被保人是誰,以及投保人是誰,從而帶給這被保人的保險保障。大家無需害怕離婚後保障會消失,實際上在離婚後,保單上的信息也是無法更改的,其中的保障效益也是依舊存在的。

⑤ 人壽保險離婚後如何處理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保險,要看購買保險的錢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還是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應列入夫妻共同投資的財產。如是婚前個人財產利潤所得購買的,應屬於個人財產。即使受保人是另一方,但是也不應列入共同財產。
夫妻離婚時有爭議的保險主要是人壽保險。人壽保險分為人身保險、責任保險和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主要是機車保險。財產保險和機車保險一般是一年一保。而離婚時爭議最多的是人身保險。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及健康保險。人壽保險是最有價值的,人壽時間長,保險金額大,現金價值大。至於人身意外傷害險及健康險都是短期的而且數額也比較小。人壽保險還具有儲蓄理財等功能。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購買保險離婚時如何分割?人壽保險的現金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嗎?請看以下說明:
1、保險費是夫妻共同繳納的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2、保險費是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屬於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如果所繳納的保險費是夫妻共同財產裡面出的,分割方式:
1、退保後分割現金缺點退保時候,保險公司會扣除一部分費用,特別是對於投保時間比較短的保險,退保的到的現金還未必有繳納的保費多,對於夫妻雙方都是個損失,如果夫妻一方願意繼續保留自己的人壽保險的,採用第二種方法。
2、變更投保人,轉讓保單給被保險人根據保險法的規定,投保人必須和被保險人之間有保險利益,由於夫妻離婚後身份關系的消失,使得保險利益不存在,夫妻離婚後不能再為對方投保,雙方可以到保險公司變更投保人,把保險單轉讓給被保險的夫妻一方。轉讓後,被保險人將人壽保險的現金價值的50%支付給另外一方。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為夫妻中的同一人的,雙方不需要到保險公司變更投保人,但是一方有權要求另外一方補給自己現金價值的50%或者再其他的財產分割中拿回相當於50%保單現金價值的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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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婚姻走到盡頭該如何挽回哪些方法有助於緩解婚姻中的「危機」

解決第一,預防第二。

在夫妻之間沒有爭吵、沒有矛盾的時候,就要預防,不能等問題出現才解決。沒有永恆的歲月是平靜的,每段婚姻都會有問題。不要抱著我們現在關系好,以後也會好的態度。你只能看到現在的狀態。婚姻不是談戀愛,所以可以說是可以分的,真正出現問題的時候更多的夫妻可以有苗頭。比如夫妻一起吃飯,一頓飯說不了三句話,吃完飯就忙;兩個人想說話的時候,一開口就不知道說什麼,甚至兩句話就再也說不下去了。

請別人幫幫忙

有些事情雙方都不好意思說,導致很多誤會。很多婚姻危機都是因為溝通導致的,害羞是中國人的特點之一。很多事情不好說,所以想讓別人引導,傳達勸導。或者另一半還在生氣。無論你說什麼,她都不會聽你的,或者說她不會帶著偏見聽你的。就算你解釋,也無法叫醒裝睡的人,只能請她最好的朋友幫你調解。這是挽救妻子的技巧,也是挽救婚姻危機的最明智的方法之一。

⑦ 當婚姻走到了盡頭,我該怎麼辦

隨著社會的發展,現在的科技也是越來越發達了,然後現在的人們他們的婚姻也是離婚率非常高的,不像我們父母那個年代,他們過的再貧窮,再困難都不會輕易去離婚,所以現在的年輕人,離婚率也是非常高,當自己的婚姻走到盡頭了,沒有辦法挽留了,也就要順其自然,然後好好的去提升自己的個人能力,讓自己遇到更好更合適的人,這是非常重要的。

其實一段婚姻中能不離婚的話,最好還是不要去離婚了,因為離婚對孩子的傷害也是非常的大,而且離婚了,自己再去重新找一個人過日子,也並非就能找到一個比現在好的人,如果自己離婚了之後不打算找的話,也是自己孤獨的過完下半生,也是非常的不幸福的,所以在婚姻裡面我們一定要好好的去把握自己的。讓自己的婚姻過得更加的幸福美滿,讓這個家庭也變得越來越好,所以婚姻生活也是要且行且珍惜。

⑧ 婚姻走到終點如何挽救

離婚是很多妻子所不願意看到的狀況,畢竟一起在婚禮上承諾過跟對方永遠在一起,但最怕的就是突然之間丈夫對妻子說出離婚。一路上走過的風風雨雨彷彿就成為了過去。面對丈夫的狠心拋棄,妻子有可能會恐懼失去丈夫後究竟應該怎麼樣才能夠應對之後的生活。她們會有部分人想要去挽回心愛的丈夫,這份看似走到盡頭的婚姻,要如何挽回對方修復這段感情呢?

一、挽回婚姻的辦法:丈夫他提出離婚,讓妻子如何面對

夫妻出現問題並不是突如其來的爆發,而是你們婚姻中存在的問題,任其發展並沒有去重視處理問題,抱著一種不處理,不面對,保持現狀的態度。問題存在並不會隨著時間而自主解決,只會隨著時間漸漸的把問題積累得越來越多,只需要一個引火點就會將存在的問題徹底的爆發,丈夫跟你提出離婚你需要做的是聽取對方的訴求,反思婚姻存在的問題從而解決問題,挽回婚姻。

提升自我社會價值。著名情感挽回專家康納先生曾經發表過:「想要挽回他的心首先要了解你自身的問題,審視一下你跟他的差距有哪些,在思想上知識層面上,在價值觀上,在經濟消費觀念上你是否和他已經拉開很大的距離。」想要挽回婚姻,先從自身上去改進,增大你的吸引力。首先在自主經濟上有話語權,試想你買一件衣服都需要張手向對方拿錢,在家庭地位上就會變得很被動,就會讓對方感覺你在家庭中是他在養你,哪怕是要離婚你也沒有辦法去為難他,扭轉情況,所以不要安於現狀,要有自己的經濟能力基礎夫妻經濟付出保持在同一水平線。

接受現實控制自身情緒。遇到丈夫提出離婚開始情緒會崩潰,手足無需要措不知道該如何面對突如其來的打擊,無論怎樣第一件事情先要讓自己情緒平穩下來,不要認為丈夫跟你離婚感覺讓世界給拋棄了,甚至向丈夫發難跑過去揍他一頓,用粗暴的語言罵他。這只會讓他越走越遠,更加堅定要離婚的決心,這樣的行為只會讓自己更加難受,如同沒有理智的瘋婆子一般,這樣不但解決不了問題,反而讓自己更加難看。不如理智的分開讓自己冷靜下來,想清楚問題的緣由,找出丈夫離婚的根本原因。

二、挽回婚姻的辦法:婚姻走到盡頭該如何重拾信心?

「離婚」對於絕大多數夫妻而言都是非常沉重的兩個字,無論是出於什麼原因,但是情感是占據絕大部分的,因為彼此希望婚姻會給彼此帶來幸福所以在一起,但相處過後發現看不到未來在一起會幸福的希望而選擇離開,從期望到失望這個過程,其實結束一段婚姻關系對於彼此而言,傷害都是非常大的。要想重新修復一段破碎的婚姻關系,不甘心自己的幸福就此埋沒,你就需要重新調整自我,重拾信心,開始准備挽回工作。

首先,你需要找出導致你們婚姻破碎的主要原因是什麼,唯有找出問題所在,你才能夠更好地解決問題,不然,問題依然存在,得不到解決,那麼關系也很難得到修補,因此,先找出問題所在,對症下葯。

緊接著,調整自我狀態,提升吸引力,令對方對你刮目相看。別把注意力一直放在對方身上,應該把注意力放在你自身身上,這一段婚姻是你和對方一起經營的,當一段婚姻走到盡頭,要麼就是一方不想進行下去了,要麼就是雙方和平分開,當你想要挽回對方但是又看不到希望的時候,你就可以參考我們的方法。

調整自身,做好自身建設不僅僅能夠使自己變得更加自信,更能讓你在婚姻生活當中更好地吸引老公。試想一下,你在婚後把所有的時間都放在家庭和小孩身上,自身的建設一點也不重視,歲月和生活只會使你的價值流失得更快,你照顧家庭的能力也會被別人視為理所當然,那你最終卻什麼也沒留下,這樣只會讓自己處於劣勢。信心不僅僅只是依靠外界的力量,更重要的是依靠自己的力量,讓自身的價值提升上去,當你走路都帶風的時候,別人也會對你另眼相看,與此同時挽回愛情挽回婚姻也會更加堅定更有自信。

二、挽回婚姻的辦法:你想知道夫妻之間最好的相處模式是什麼嗎?

離婚率的不斷增長,不止意味著很多人對於婚姻的概念有所改變,更意味著有越來越多的人不懂得怎麼去經營以及維護好自己的家庭。因為經濟的發展,人們對於婚姻的要求也變得越來越高,不再是以前的搭夥生活了,他們追求的更多的感情上的共鳴。於是,當他們覺得在婚姻當中無法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之後,更多的人走向了離婚這一條道路。

如果,現在的你們正經歷著感情危機,又不想輕易地放棄你們之間的感情,不妨看看幸福的家庭里,哪些夫妻們之間的相處模式是什麼?也許你會有所啟發。

擺脫託付心理,學會自立。很多姑娘在結婚後,都會把自己的全身心都投入到家庭當中,把自己的未來全盤託付到丈夫的身上,然而,當一個人的身上擔負著另一個人的人生之後,他唯一能感受到只有沉重的負擔。想要夫妻關系更和諧,你需要在學會自立,自己的人生自己掌握。這樣你們相處起來的話,才會更加的輕鬆快樂,因為當你獨立之後,你在跟對方相處的才會更有自信,更加的神采飛揚。

接受對方的缺點,給予尊重以及理解。完美無缺的戀人從來都只會出現在小說或者是電視劇里,現實當中是很少出現的,如果你想要能跟愛人相處融洽,那麼你需要接受對方的缺點,對於對方的一些習慣或者愛好給予尊重以及理解。千萬不要試圖要嘮叨地方式來逼迫對方改變,因為這種做法既會讓你感到不適,又會令到對方容易對你產生厭煩的感覺。尊重以及理解是人與人之間相處的前提,如果他在你身上能夠得到這些,那麼你們之間的矛盾自然就會少很多,感情也就會更和諧。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你需要不斷地去自我提升。婚姻並不是人生的終點,如果你不去維護,那麼無論結婚時你們有多相愛,你們之間的感情都會被時間所消磨掉。想要能永遠捉住對方的心,那麼你必須要提升自我,讓對方永遠都保持著對你的探索欲。就像情感導師康納所指出的:「如果你想讓對方被你吸引,就要擁有更多對方想要了解的東西,促使對方產生慾望,甚至強大到可以讓每一個人為之而瘋狂。」很多男人會在婚後出軌,無非是因為生活過於平淡,缺少新鮮感。如果你一直在提升,那麼他想要更了解你,自然就會對你投入的更多,對你更上心。

婚姻不易,很多關於婚姻破敗的新聞時有出現。當這樣的情況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時,你會感到十分悲傷——婚姻竟然抵不過時間。但只要是夫妻,在相處的過程中就一定會出現不同種類的問題,這是肯定的,正因為夫妻對問題的處理不恰當,不懂得如何跟對方相處,才會讓婚姻走向末路。只要抓住了挽回婚姻的點,再順著這根線實施相對應的操作,婚姻何愁不會再度擁抱幸福。

⑨ 夫妻互保但離婚了怎麼辦

離婚後保單怎麼辦?
如果一對夫妻能夠恩恩愛愛、白頭偕老,夫妻互保確實是一種維系愛與責任的方式之一。但現實是,離婚率逐年攀升,那麼,夫妻互保的保險合同離婚時如何處理呢?
一說到保險合同的處理,很多人第一念頭就是分割保單的財產利益。這只是離婚時涉及保險合同財產分割的內容,更重要的是離婚以後,夫妻互保的保險合同是否繼續履行、如何繼續履行。
實踐中,很多人僅分割了保單的現金價值,卻並未對保險合同的後續處理作出約定或變更,直接導致保險事故發生時爭議不斷、補救無門、後悔不已。 無論是曾經多麼恩愛的夫妻,一旦談到離婚,很難善始善終。
離婚以後,保險合同的投保或退保主動權就交到了別人手中,一旦因為對方主觀故意或過失遺忘導致合同中止甚至解除,均不能達到保險合同的預期作用。
因此溫馨提示:如果離婚,對於夫妻互保保險合同在離婚協議中一並處理,如約定共同去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或互相為對方墊付保險費用。
《保險法司法解釋三》於2015年12月1日正式實施,該司法解釋主要針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歷史遺留問題提供法律支撐。
該解釋第第九條第二款第三項明確規定,當事人對保險合同約定的受益人存在爭議,除投保人、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之外另有約定外,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三)受益人的約定包括姓名和身份關系,保險事故發生時身份關系發生變化的,認定為未指定受益人。

夫妻互保的保險合同指定受益人有一個共同的特點:
如果訂立保險合同時無子女,受益人一般指定為配偶也就是投保人;如果訂立保險合同時有子女,受益人一般指定共同的子女。
受益人為共同子女的暫且不提,本次只分享受益人指定為配偶的如何處理。
根據司法解釋三的新規定,如果互保的夫妻離婚後又再婚的,如果離婚時及離婚後,未對保險合同受益人進行變更,則一旦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原受益人即原配偶是無法享有任何保險金請求權的。
因此溫馨提示:
對於夫妻互保保險合同在離婚協議中一並處理,如約定共同去保險公司辦理變更受益人的手續或通過單獨訂立遺囑的方式重新指定新的受益人,以確保保險金請求權如願落入符合自己真實意願的人手中。
鑒於各家保險公司變更要求及手續不統一,很難就實踐操作問題與保險公司逐個確認,僅從理論角度及個別法院判例角度分析一二,供大家參考。
重點提示大家的是:
離婚時保險合同的處理不僅限於分割財產利益,更重要在於後續履行問題。希望各位朋友在投保時謹慎考慮是否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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