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姻法婚齡規定到多少歲可以結婚
婚姻法已經失效了,民法典結婚的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男女申請結婚登記的,應當滿足雙方完全自願,男不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早於二十周歲,雙方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等條件,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② 覺得幾歲結婚才最合適男女相差多大好呀
沒有固定最適合的年齡
我覺得當兩個人感情深到可以走入婚姻的時候才可以結婚
相差幾歲不重要
重要的是兩個人性格
想法
人生觀
在這些方面上達到了共識
③ 公民多大年齡可以結婚
法定結婚年齡(簡稱:婚齡)是指法律所確認的准予結婚的最低年齡。只有達到一定年齡的當事人才能從心理和身體上達到一定的成熟程度,才能夠承擔婚姻的後果。
2021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施行,男子不得早於22周歲,女子不得早於20周歲。
④ 中國多少歲能結婚
法定婚齡的確定,一方面要考慮自然因素,另一方面要考慮社會因素,因此,各國關於法定婚齡的規定有所不同:丹麥、波蘭、美國一些州規定為男二十一歲,女十八歲;瑞士、越南規定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德國、新加坡、日本規定男為十八歲、女十六歲;俄羅斯規定為十八歲;羅馬尼亞、巴基斯坦規定為男十八歲,女十六歲;菲律賓規定為男十六歲,女十四歲。我國封建時代有早婚的習俗,唐朝男十五、女十三歲婚嫁;宋明清時期男十六、女十四可以嫁娶;中國台灣「民法典」規定:「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1980年修改婚姻法時,一方面考慮適當提高法定婚齡有利於廣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學習,以及計劃生育工作;同時也注意到法定婚齡過高,不符合自然規律的要求,也脫離群眾、脫離農村實際。也有的同志建議降低法定婚齡。考慮到1980年確定的婚齡執行情況基本是可行的,因此沒有作出修改。
法律規定編輯
中國大陸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中國港台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18歲,女不得早於16歲。
中國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因此規定「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這次修訂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議將男女的結婚年齡統一為一個標准,或均為二十二周歲,或均為二十周歲。
中國婚姻法關於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法定婚齡不妨礙男女在自願基礎上,根據本人情況推遲結婚時間,為貫徹我國計劃生育國策,婚姻法也鼓勵晚婚晚育。一些單位以享受優惠政策的婚齡代替法定婚齡,不達到這一結婚年齡,不批准男女雙方結婚,這樣做是不妥的。法律是倡導晚婚,而不是強制晚婚,不是說結婚越晚越好。為保障在婚齡問題上嚴格執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實符合婚姻法和本辦法規定的,也應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適用范圍編輯
婚姻法規定的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作出例外規定。比如考慮我國多民族的特點,婚姻法第五十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我國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機關對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齡作了變通規定。比如寧夏、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二十周歲,女十八周歲作為本地區的最低婚齡。但這些變通規定僅適用於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
⑤ 多少歲才可以結婚
你好,女20周歲,男22周才可以結婚。
根據《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說男女雙方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沒有限制。
《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年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特殊的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結婚年齡作出例外的規定。比如說少數民族,《婚姻法》第50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這條規定只適用我國少數民族地區。
⑥ 幾歲可以結婚
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可以結婚,但不是說就非要結婚哈。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才行,如果男方滿足而女方不滿足或者反之,都不能登記結婚。
⑦ 新婚姻法多少歲可以結婚
現行《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是男22周歲、女20周歲以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⑧ 婚姻法多少歲可以結婚
法律分析:我國法定結婚年齡為:1、男方的法定結婚年齡為二十二周歲、女方結婚年齡為二十周歲。2、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3、除此之外,雙方還不能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4、符合上述條件的,雙方就可依法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