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北京婚姻家庭律師幫我解答下,如果丈夫揮霍財產起訴的話需要哪些條件和證據
如果你愛人揮霍財產的話,你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依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四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至於相關證據,看具體情況,你得先證明你們的共同財產有哪些,你愛人如何揮霍的,比如巨額奢侈消費的單據、消費記錄(當然這個得用在第三人身上最有效);
B. 2022年婚姻法新規定
2022年婚姻法新規定有以下3點:
1、新增了離婚冷靜期。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一方反悔離婚的,那麼可以在30天內撤回離婚申請;
2、明確判決不準離婚後,分居又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允許離婚;
3、夫妻一方揮霍財產,離婚時法院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給揮霍財產的一方。
婚姻法規定,夫妻離婚要符合以下五個要求其中一種。
第一種:無法提供原件。新婚姻法規定,如果夫妻兩個人辦離婚證的時候,不能提供原有的結婚證件,那麼是無法辦理離婚的。
第二種:夫妻雙方協商自願同意離婚。這個要求是最簡單的條件,畢竟有時候兩個人在一起,經常鬧矛盾導致無法正常維系雙方的婚姻關系,這種只要雙方自願協商離婚成功,就能辦理離婚。
第三種:夫妻雙方分居兩年的。在離婚的時候,經常會有一人不願放手,可以兩個人在生活中卻經常因為各種矛盾吵架,這時候雙方就可以分開居住,在兩年以後就可以正式向有關部門提出離婚申請。
第四種:夫妻雙方中有人生活作風存在缺陷。這里的生活作風缺陷講的是黃賭毒的現象,如果夫妻雙方中有一人染上這些惡習,對家庭、對親人造成了嚴重傷害或者打擊,並且屢教不改的,是可以直接申請離婚的。
第五種:夫妻雙方中有人實施家暴行為。很多人被家暴後迫於害怕和家人不敢離婚,結果就引發了更多次的家暴,對自身的身體和感情都造成了傷害,所以如果在婚姻期間,夫妻有一方多次家暴,只要提供相關證據就可以申請離婚了。
第六種:女方懷孕期。在婚姻法中,如果女方在懷孕期間或者哺乳期,男方都是不能提出離婚的,除非特殊情況。
第七種:軍人家庭。如果和軍人結婚了,那麼在離婚之前一定要徵得男方的同意。如果男方不同意,或者沒有什麼重大錯誤的,是不允許離婚的。
第八種:夫妻雙方中有人失蹤。在夫妻的婚姻關系還存在的時候,夫妻雙方有人因為逃避責任或者關系不合,導致聯系不到他人或者消失不見,多方尋找後依舊沒有找到的,只要時間長達兩年之久,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
C. 夫妻財產為共同財產,如果夫妻一方揮霍過度,另一方無法制止.應該採取什麼措施比較好呢
協商不成 到法院起訴 主張分割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四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D. 婚姻法中關於夫妻其中一方任意揮霍財物還有搞外遇是怎樣規定的
是確定夫妻關系破裂的一個標志,屬於准予離婚的情況。一方如無過錯,可以再離婚時要求另一方給予一定的賠償。
E. 揮霍共同財產如何認定
沒有用於家庭共同生活上,隨意消費都可以算是揮霍財產范圍,認定揮霍財產主要是賬單,比如支付軟體、銀行賬單。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對共有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所以如果一方擅自變賣揮霍夫妻共同財產,就侵犯了對方的財產處分權。
F. 夫妻共同財產被丈夫揮霍,妻子有權利追回嗎
有權追回。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八十九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同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分處共有財產的,一般應認定無效。對其他共有人的損失,由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人賠償。
《婚姻法解釋(三)》第四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2.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所以,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如果一方擅自揮霍、變賣夫妻共同財產,對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