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們應該如何捍衛老人的婚姻自主權
捍衛老人當地婚姻自主權的方式: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條保護。即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條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
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貳』 家人干涉我的婚姻自由,我該怎麼辦
是真愛就別錯過。只要他對你好,人品好,有能力,其他一切都會有的。我曾經也遇到這樣的情況。糾結了兩年,最後還是義無反顧的嫁了。如今事實證明,自己當初頂那麼大壓力和他一起是值得的。如今,我們房子車子都有了,孩子也快出世了。我覺得很幸福。當初不看好我們的人現在也是對我們羨慕不已,贊嘆有加。所以妹妹,別被旁人一時的言論左右。關鍵要靠自己,想明白這個男人是不是自己要的。
『叄』 養父母干涉婚姻自由,想斷絕關系,贍養費如何處理
根據《收養法》規定,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經養父母撫養成人的養子女,對社會有困難的養父母,仍應承擔贍養義務或返還撫養費。
《收養法》第三十條 收養關系解除後,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肆』 法律 家庭糾紛 子女贍養問題咨詢
老人再婚受到保護
老年人的婚姻,特別是離婚、再婚,往往會受到子女及其他親屬的干涉,甚至是暴力干涉或者以不養老送終相要挾;財產問題也是子女干涉老年人再婚、離婚的主要理由與借口;隨著生活節奏的加快,子女忙於工作,農村年輕人進城打工,對老年人的贍養不斷弱化。為此,《規定(草案)》規定,子女及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老年配偶分居生活,不得因婚姻關系變動而剝奪或限制老年人的合法居住權。鼓勵、支持再婚老年人對婚前財產進行公證。
鼓勵和支持老年人自願與其子女及其他親屬簽訂家庭贍養協議書,贍養人應當按照協議,在精神上和生活上對老年人給予照顧,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老人看病將更方便
年老多病就醫不便是老年人面臨的一個大問題。為解決這個問題,《規定(草案)》規定,有關單位和社區應當對組織醫務人員為老年人開展義診提供方便;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村衛生室對患有疾病、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應當出診到戶。
老人受侵優先立案
涉老案件立案難、執行難的問題,生活困難老年人打不起官司問題還不程度的存在。《規定(草案)》規定,老年人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撫恤金等時,可以向法院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對侵犯老年人權益的案件,法院應當優先立案、優先審判、優先執行。
農村也要老有所養
目前,我市城鎮職工社會養老、醫療保障制度基本建立,但拖欠養老金、醫療費的現象仍然存在,特別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發展比較緩慢,農村老年人醫療保障問題突出等,為此,《規定(草案)》明確規定了要改革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和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引導和組織農民參加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為生活困難的患病老年人建立醫療救助制度
『伍』 父母干涉婚姻自由怎麼辦
一、婚姻自由的原則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所謂的婚姻自由是保證個人在婚姻中決定選擇自己的配偶,而不是被動的被人決定,包括是否結婚、何時結婚、與誰結婚等都是自主決定的。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脅迫對方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限制他人人生自由的,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二、禁止包辦買賣婚姻所謂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無視婚姻當事人的意志,強迫他人的婚姻。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的婚姻。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對於包辦、買賣婚姻的第三者,應分情況而論,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應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予以刑事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陸』 父母干涉我的婚姻自由,我該怎麼辦
那一方面要做好父母的工作,但是不要與父母鬧僵。
婚姻是你自己的,做主應該是你自己。最後不能做好父母的工作。
『柒』 如何保障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權
法律分析: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一條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
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捌』 贍養老人卻被其他子女威脅和起訴
怕毛,你也反訴他們不出錢贍養老人,不贍養老人就是犯法的。
『玖』 父母要阻止兒女的婚姻 做為兒女的我們該怎麼辦
法律規定,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父母親也不例外。
但從現實生活中,受幾千年傳統思想,「兒女之情、父母」之命的影響,難免有很多家長,對兒女婚姻全權做主。於法上講,不對,但於情上講,可以理解。至於兒女,我想有以下幾種方法可以考慮:
1、堅持自己的意見,盡量說服並爭取家長的同意。一方面,要表達自己對與對方結婚清醒的認識和堅定的決心。一方面盡量找出父母之所以不同意的原因何在,針對性的做一些工作化解他們的擔心。大多數情況下,父母在知道兒女態度堅決,表現也還過得去的情況下是會讓步的。、
2、如果,實在不能說服父母親,又真的無法放棄自己的選擇。那麼從法律上來說,父母的陰止不會給你們結婚造成任何障礙,作為到達法定結婚年齡的雙方,只要沒法律禁止結婚情況,登記結婚任何人不能阻止。所以,這種情況,只需要拿著戶口去登記就行了,至於婚禮這些問題,在父母不支持的情況下,如何進行,這就得自己考慮了。
3、有的情況下,父母不僅不支持,還百般阻撓登記結婚。從純粹法律上說,這是違法的,嚴重的甚至會犯罪。所以,如果你認為需要,也可以請求國家機關為你解除登記的阻礙。只是這樣的婚姻能否幸福另當別說。
最後想說的,雖然自己是一個法律從業人員,考慮事情總是從法律的角度去講。但是,還是想講父母親把兒女養大不容易,這是天底下最無私的功得。父母的一些想法,大多都是從為兒女幸福著想的角度去的,兒女很多時候並不能很好理解,大都要等到自己為人父母才知道其中道理。
現實生活中,我所接觸的就有很多年輕人背著父母的意願,本著愛情至上的原則,瀟灑的結了婚。可也很快便讓婚姻劃下句號。因為,現在年輕人普遍對婚姻的認識不夠理性,二是沒有家庭支持的婚姻也是比較不容易的。(當然,也不排除有如同梁山伯與祝英台般的克服成難的,但那真的可也說是少數)
所以,建議你用更長遠的眼光審視一下自己的選擇,優其是結合父母親反對的理由和意見。相信你能作出決定的。
有其說這是一個法律問題,更不如說這是一個內心問題。好好想想自己想要的婚姻是什麼?父母為你的期望是什麼?如果真的有各種阻礙,你真的能放下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