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領結婚證需要填什麼樣的表圖片
我國婚姻法規定了婚姻登記的相關流程,辦理結婚證時按照規定填寫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和《辦理結婚公證申請表》,婚姻登記處人員審核無誤後蓋章確定,就可以拿到你們的結婚證了。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結婚證
二、結婚登記資料
1、雙方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婚姻狀況證明
3、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4、再婚的必須持有離婚證或相關證件(解除夫妻關系說明、法律判決書),喪偶的必須持有原配偶的死亡證明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親自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注意事項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審核不通過的,必須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但部分地區已經取消登記收費。
2. 領結婚證需要填寫什麼資料
雙方的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最好是二代身份證,沒有二代身份證的話,沒過期的一代也還可以用),還有兩張結婚登記照(相片要提前准備好,一般照相館都可以照,只要說用來結婚登記的就行了),辦的時候要復印身份證和戶口本的,最好不要自己復印,去辦的時候交給那裡的工作人員復印),然後填一張表格就行了。填好了就可以拿到結婚證了,很快的,整個過程就那麼幾分鍾。如果不放心的話,就去深圳當地的婚姻登記處咨詢一下,打電話咨詢也可以的,先打114查詢一下號碼。 祝:新婚愉快!
結婚登記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六)雙方自願結婚; (七)當事人提交3張大2 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證件。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居民身份證或者常住戶口簿丟失,當事人應當先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
3. 領結婚證的要填寫什麼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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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4. 領結婚證時填表內容有什麼
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三十九條,結婚證一般填寫以下這些內容:
(一)結婚證上「結婚證字型大小」「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國籍」「登記日期」應當與《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中相應項目完全一致。
(二)「婚姻登記員」:由批准該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員使用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親筆簽名,簽名應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個人印章或者計算機列印。
(三)在「照片」欄粘貼當事人雙方合影照片。
(四)在照片與結婚證騎縫處加蓋婚姻登記工作業務專用鋼印。
(五)「登記機關」:蓋婚姻登記工作業務專用印章(紅印)。
5. 領結婚證需要填什麼表嗎
法律分析:需要。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結婚申請後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6. 領結婚證表格怎麼填寫
摘要 親你好,很高興為你服務!
7. 民政局結婚填表內容
法律分析:1,去婚姻登記處照相室,照結婚證上的合照,立等可取。2,去登記處辦結婚證填寫的表格遞交材料。3,去另外一個窗口蓋章,交9元錢。結婚證完成。4,接下來,婚姻登記處會給新人舉辦一個簡單的頒證儀式。5、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6、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7、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8、本人無配偶。9、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10、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11、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12、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8. 結婚證要填什麼表
法律分析:辦理結婚證的男女雙方要填寫兩份表格,一份是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的《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另一份是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需要親自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婚姻登記機關全面審查後,符合條件的,予以結婚,發放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9. 登記結婚填寫表
法律分析: 結婚登記條件: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結婚年齡男方年滿22周歲.女方年滿20周歲。雙方均無配偶。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工本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