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冷靜期
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離婚時,政府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後再行決定是否繼續離婚。僅僅在政府機關實施。
2020年12月4日,針對社會關注的「冷靜期規定是否不利於保護受家暴當事人」問題,民政部回應:「冷靜期」只適用於夫妻雙方自願的協議離婚,對於有家暴情形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離婚並沒有「冷靜期」的規定。
(1)冷靜期的婚姻是什麼擴展閱讀:
中國離婚登記對數自2002年以來連續10年持續增長。 隨著20世紀80年代出生的獨生子女已開始進入婚戀期,夫妻都是獨生子女的「雙獨婚姻」現象逐漸顯現。 「80後」的婚姻穩定度遠低於平均水平,「閃婚」、「閃離」的現象非常普遍。很多「80後」夫妻結婚僅1年左右,就因為鍋碗瓢盆、油鹽醬醋、家長里短等小事打得不可開交,直至鬧離婚。「雙獨」婚姻家庭,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往往缺少寬容,婚後雙方又缺乏對婚姻磨合的耐心,因此,草率離婚越來越多。
❷ 離婚冷靜期含義是什麼
法律分析:離婚冷靜期是夫妻雙方協議離婚需要提前30天向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在這30天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記部門撤回申請,這30天就是離婚冷靜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❸ 民法典規定的離婚冷靜期是什麼意思
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離婚時,政府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後再行決定是否繼續離婚,我國民法典離婚冷靜期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❹ 夫妻離婚時,離婚法上規定的冷靜期指的是什麼
冷靜期,就是夫妻二人在申請離婚登記的三十天之內,有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離婚登記機關撤銷申請,也就是說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撤銷離婚申請,撤銷之後二人還是夫妻關系。離婚登記滿三十天後,二人沒有共同到離婚申請機關領取結婚證的,也視為撤銷離婚申請。
離婚冷靜期的最大意義其實並不是在於挽救婚姻,而是讓雙方有充分的時間重新審視他們的婚姻和家庭,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很多單親家庭的孩子都會產生自卑心理,對孩子的正常成長影響很大。由於社會的發展和思想觀念的開放,現在人們對於婚姻家庭的態度越來越任性,隨意,沒有責任感,結果離婚很多時候只憑一時沖動,完全不顧及他的行為會對家庭,父母和子女產生什麼樣的負面影響。沒有孩子的夫妻離婚可能沒那麼大影響,但是有孩子的家庭離婚的話一定要慎重考慮,為了孩子身心健康的成長也不要輕易選擇離婚。
❺ 什麼是婚姻離婚冷靜期
法律分析:所謂「離婚冷靜期」,是指的如果夫妻雙方想離婚,需要設立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不想離婚了,都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如果沒人撤回申請,就可以離婚。是為了防止人們因為一時不和、一時沖動而草率離婚,能有效抑制社會逐年上漲的高離婚率,對構建和諧社會、和諧家庭有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