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現代婚姻的本質是什麼鄭強:只是為了傳宗接代,對此你怎麼看
對於婚姻的本質,很多人的看法都不一,浙大的網紅教授鄭強曾發表言論認為:婚姻的本質只是為了傳宗接代。這樣的言論一出,立刻引起了人們的廣泛討論。有人提出了更尖銳的論述,既然婚姻只是為了傳宗接代,那麼婚姻中儀式感的意義又是什麼?
就如浙大教授所言的一樣,如果這個社會沒有人生育,沒有人結婚,沒有人傳宗接代,那麼家庭就會消失,國家就沒有接班人,我們的國家也會逐漸衰敗。所以這不僅僅是人生的選擇,是人生的意義,更是社會的價值取向。
② 關於戀愛婚姻家庭的演講稿
大家經常聽到這樣的表述,就是說,愛情在談戀愛的階段是很甜蜜的,但是一進入婚姻,有一句話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進入了婚姻以後,愛情就變淡了,或者變味了。那麼是不是所有的人把他們的愛情引入到婚姻當中?或者把他們的愛情帶入到婚姻當中以後,這個愛情都將消失不復存在。肯定不是這樣的,那麼我們會看到很多的人,在他們已經結婚了很多年,愛情一點也不變色。那麼一批人覺得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另外一批人終生相伴,白頭偕老。這兩者的差別是怎麼出現的?我想今天我就來跟大家一塊探討探討這個問題。就是我們很需要研究一下,在夫妻關系當中,在婚姻家庭當中,有哪些因素造成夫妻之間關系的不和諧?有哪些因素可能導致家庭瓦解?有哪些因素使得家庭出現危機最後破裂?
首先我先講講如果一個婚姻是美滿的話,那麼它應該具有哪些要素呢?那麼實際上我們在研究一對夫妻,他們在一起建立的這個婚姻和這個家庭,它是不是美滿的時候,我們會考慮到很多的因素。那麼有這么三點我們覺得很重要,有沒有基礎?互動的情況怎麼樣?這兩個人投入這個家庭里的精力是不是均等?比如有一個人又洗衣服又做飯,又擦地又打掃衛生,出去幹活還掙錢最多。另外一個人對家庭的貢獻本身就不大,收入可能還不如每天又洗衣服又做飯的那一位,但是回到家裡不是抽煙就是喝茶看電視。閑著沒事嗑瓜子,嗑瓜子還把瓜子皮灑得到處都是,這讓我們感覺到一種什麼?就在這一個家庭里,丈夫和妻子各自的付出和收獲很不平衡。那麼我們不能管這樣的婚姻叫美滿的婚姻。當然有的家庭發生家庭暴力的現象,那就存在著更大的問題,如果一個家庭裡面,夫妻雙方溝通交流不夠,那麼他們是以什麼方式溝通和交流導致問題的呢?
如果一個家庭里頭付出和收獲很不平衡,是什麼原因讓那個付出的老付出?收獲的老收獲呢?當我們深入研究這些問題,在這些現象背後我們去觀察、去思考這些問題的時候,我們就會發現,建立家庭的夫妻雙方心理是不是健康,可能是婚姻美滿和諧與否的一個重要的潛在原因。所以我們就想,今天的講座里頭就探討一下一個人的心理健康水平的高低,對婚姻家庭生活有什麼影響,那麼心理健康水平我們想從一個人的思維、情感、行為、人格各個方面來衡量,看看這個人的心理健康程度,以及在這個人的這樣的心理健康水平之上,會對家庭造成些什麼影響。
那麼,心理健康和婚姻家庭之間的美滿幸福狀態有很大的關系,那麼這幾種關系會以什麼樣的方式表現呢?心理健康和美滿婚姻之間的關系可能會受到什麼因素的影響?有哪些表現?第一,比如說一個人他有理性的思維,這個人有理性的思維,這個人就容易把自己和愛人的關系搞好。所以我們第一個問題叫做理性思維和夫妻關系的和諧美滿。什麼叫理性思維?我看待問題、評價問題、認識問題的態度是合乎理性的,是合乎世界本來的道理的。那麼合乎理性的思維相對應的就是非理性的思維,這就是生活!。。。(可作修改,望採納!)
③ 應該怎麼去看待和對待婚姻
《新婚姻法》的出台,讓婚姻問題再度成為了關注的焦點。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最高潮」,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我們究竟應該如何正確看待婚姻,應該如何正確對待婚姻呢?面對婚姻,你是否作好了心理准備呢?就這些問題,我們采訪了北京大學金秋心理研究中心的陳偉主任。 婚姻是自己的事 《婚姻法》取消了單位證明,取消了婚前檢查,從而引起的人們關於「重婚」問題的疑問。對於這個現象,陳偉認為,他非常贊同著名婚姻專家陳新欣女士的看法:結婚不是單位的事,不是醫院的事,而完全是個人的事情。 每個人都必須對自己的選擇負責。每個人都有責任在結婚前對對象有一個真正的了解。如果你連你的結婚對象「包二奶」,「重婚」這些事情都沒有一點察覺,就和他(她)結婚了的話,這是非常草率的,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因而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國家不再強制性執行,這讓許多人可能會選擇放棄婚前檢查。陳偉認為,這樣的人一般抱著這樣的心理:首先,極為渴望婚姻,但怕自己查出什麼問題而影響婚姻,所以選擇放棄;其次,認為相互非常了解了,不需要再做婚檢了。其實,這兩種想法都是不負責任的。決不能因為貪一時的便宜,顧一時的快樂,便不考慮自己的未來。相信每一個真正健康對待愛情和婚姻的人都是希望自己的婚姻是長久的,是和諧的。這就需要大家在走進婚姻前,認真地對待它。 婚姻是個人的事情,個人有權利任意處理。但同時更需要合理地處理。但決不能因為這種個人性,而逃避相應的責任。我們需要對對方、還有婚姻本身負責。 你真的懂他(她)嗎 陳偉咨詢師介紹,許多年輕人都對自己的愛情非常自信。而這種自信來自於他們對自己認識能力的自信。 但必須注意,戀愛往往會蒙蔽你的眼睛,你往往會將他們的一些缺點當作個性,當作「酷」。但在結婚後,你可能會發現根本不是這樣的。你會發現他(她)的懶讓你無法忍受,你會發現她(他)的遲遲不歸讓你難受。你會發現,原來他(她)有這么多的弱點,原來他(她)同你夢里想要的那個人,還有這樣大的差距。 陳偉說,他曾經接過這樣的案例,有個女孩不顧家人的反對和自己中意的男人結婚了。她認為他是世界上最好的最酷的男人。他生活得非常灑脫和超然,樂觀,沒有憂愁。她覺得跟著他,她也毫無憂愁。但在結婚後,那種曾經的灑脫在他的眼裡逐漸變成了游手好閑,他並不上進,不努力工作,整天靠她養活也並不內疚和羞愧。於是她覺得他其實根本不是值得自己託付終生的理想的伴侶,但她卻沒有辦法回頭了。 針對這樣的情況,陳偉分析說,在結婚之前,你一定要好好認識清楚要與你共度一生的人,你一定要確定你願意容忍他的一些缺點。其實,適當的容忍是非常正常和必要的,有人說的好:「承受不了感情上的委屈,哪來傾心的感情呢?」 同時,一定要注意溝通。男女雙方有時並非不想溝通,而是缺乏溝通的「勇氣」,畢竟「愛」和「遷就」是有很大差距的。兩個人要盡量站在對方的角度去看問題,不要太固執,也不要全無立場,靈活一些。這種習慣對於感情的交流是非常有益的。因此,青年男女在結婚前就應該形成這樣一種習慣,並將其貫穿到愛情的始終。 婚姻是生活的驛站 最後,陳偉先生告誡在婚姻大門外徘徊的年輕人:不要把婚姻想像得過於理想,那裡一定會有荊棘和坎坷;也不要把婚姻看作是愛情的墳墓。「它是生活的一個驛站,是雙方共同成長的過程」。 未戀愛的人在選擇配偶時,要考慮兩人之間是否有愛存在,千萬不要盲目;決定結婚時,更要理性地考慮,因為結婚是人生的里程碑,同時對將來的生活的轉變要有心理准備。而結婚表示肯負起照顧另一個的責任,當配偶遇到挫折,你要悉心地幫助他(她),直至他(她)能再度站起來;當配偶有成就時,你會以他(她)為榮,並鼓勵他(她)再創高峰。「凡事有好的開始必有如意的結果,兩情相悅的結合才有幸福可言」! 戀愛是浪漫的,婚姻是現實的 陳偉說,在咨詢的過程當中,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案例。兩個年輕人在戀愛的時候,非常和諧,很少吵架紅臉,他們總是一起做飯、洗碗,非常溫馨。結婚以後情況就變了,男性的精力更多放在了事業上。因為他認為,男人應該事業第一。於是,他越來越少女性想要的那種浪漫感覺了。 而女性結婚以後,她們的心理重點轉移到了家庭上,每當丈夫下班回家的時候,她總是想重演當初一起勞動的浪漫情景。但丈夫卻十分疲憊,提不起興趣了。因此,他們之間的矛盾逐漸擴大,婚姻質量也就非常不理想。 陳偉認為,戀愛中的甜蜜感覺會在一定程度上沖昏頭腦,讓你將未來設想的過於美好。其中尤以女性比較多。女性天生比男性浪漫,更愛幻想,更缺乏理性和面對現實的勇氣,所以當他們在遭遇到變化的時候,很難一下子適應過來,因此造成家庭不和。 所以,在結婚之前,你一定要認識到:戀愛是浪漫的,而婚姻是現實的。你必須有勇氣面對現實生活里的各種問題。<
④ 愛情與婚姻 演講三分鍾
婚姻與愛情
古代有位美女,嫁給了一個矮矬窮,她整天站在窗邊以淚洗面。終於有一天,她與從樓下經過的一個高富帥一見鍾情。她認為這才是她的愛情,她要擺脫舊的婚姻的枷鎖,於是她一狠心,毒死了自己的丈夫。如果此事發生在今天她大可不必死,只需找我幫她打一個離婚訴訟即可,武大郎也不用死了,興許他還能拿到一筆可觀的分手費。潘金蓮為什麼要殺死武大郎,因為她認為她和武大郎之間已經不存在愛情了,而她和武大郎之間的婚姻成了她追求新的愛情的絆腳石。30多年前,我削尖了腦袋考入北大,研究法律,研究哲學,但至今我一直解不開一個謎。那就是愛情到底是個什麼東東,婚姻又是個什麼西西,而這個東東和西西之間又存在著什麼南南北北的關系。我的人生經歷和我的直覺告訴我,愛情其實是我們每一個人心中的一種信仰,一種嚮往,一種對真善美的追求,信則有,不信則無。什麼海枯石爛,什麼白頭到老,那不過是詩人的一種浪漫情懷和我們每一個人的自欺欺人。正所謂秀恩愛死得快,古往今來多少鑽石愛情,到頭來都變成一盆狗血,一地雞毛。有時夫妻之間,愛與不愛的轉換速度之快,讓我和我的小夥伴們都驚呆了。那婚姻是什麼,婚姻其實就是一種契約。談戀愛說穿了就像是合同談判,初吻是一種合作的意向,交換定情物更像是一種合同定金,結婚登記其實就是合同簽訂,入洞房就是合同的旅行,離婚那是合同的解除。婚姻最大的敵人是什麼,那是慾望。人類的慾望與生俱來,無窮無盡,那麼怎麼辦,不停的去離婚?肯定不行。因此我們必須需要一個東西,一種精神層面的東西來控制我們的慾望。那這個東西,就是誠信和契約精神。其實婚姻很簡單,婚姻就是喂馬劈柴,就是關心糧食和蔬菜,就是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開。海子其實用他的生命為我們描繪了一幅非常溫馨的真實的婚姻的畫面。海子是瘋癲的,他捧著兩本書《聖經》和《瓦爾登湖》到長城的起點去尋找愛情。而海子又是幸福的,當他的身軀躺在長城起點的這篇土地上,當他的頭顱枕在那冰冷的鐵軌上的那一刻,我相信海子,他找到了愛情。
⑤ 關於愛情的演講稿,,大學隨堂演講,,三到五分鍾,帶題目 要求愛情的正確對待方式,正確愛情觀
情為何物」我想世上沒人能回答這問題,對於愛情沒有人真正從一開始就擁有的,愛情也不是一個人的事。是靠兩個相愛之人穩固牢建起來的!愛是互相了解而永恆,愛是寬容而甜蜜! 熱愛過後是什麼?我想是永無止境的平淡,也許是甜甜蜜蜜;婚姻和愛情是一樣的,相愛的兩個人就像是人的上牙和下牙。則婚姻和愛情就像是一片口香糖,剛開啟包裝開始嚼的時候非常的甜非常有滋味;可時間常了嚼著嚼著就沒味了,在這個時候會有二種人。第一種人就是吐掉換新的,第二種人就是覺得越嚼越有勁,雖然沒有往日甜,但嘴裡留著香讓人回味,香是甜蜜之間產生出來的,兩個人的白頭諧老就要看他們是否把香味留至心間,互相把這股香轉換為甜蜜,那麼兩個人的世界裡將會甜蜜進行到底
等緣分來了,想躲都躲不掉!
茫茫人海中兩人從相遇,相識,相知,或是相親相愛,這就是緣分,緣分無需等待 ,緣分是人爭取的,是人創造的,只有懂得努力創造緣分的人,才是最理智的,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在緣分來的時候,抓得住它,珍惜它呢!緣分是美麗的,緣分和愛情一樣,是個古老的話題,同時緣分也需要精心呵護的,緣分不是詩,但它比詩更美麗,緣分不是酒,但它比酒更香濃。愛是不分距離不分地域的,在緣分的天空里,緣分並不是永遠都不會遠逝的,珍惜你的緣分,善待你的愛情。莫等失去空遺恨...
說句實話,我們應該相信緣分
茫茫人海,能夠相遇就是一種緣分,相遇是緣,相逢是緣,相識也是緣,有些失去是註定的,有些緣分是永遠不會有結果的,相信緣分相信命運對我們來說也是一種困惑與解脫,有些緣分是我們無法解釋清楚的,有時命運也好像是在成心的作弄我們,有些事情在冥冥之中是有定數的。是你的終歸是你的,不是你的強求不來,緣分和命運都是上蒼註定的,從我們來到人間的開始就已經安排好的。佛說:「今生你嫁的人,就是前世葬你的人。」前世的因今世的果,前世的情今世的債。命里有時終須有、命里無時終須求。
人與人之間都是一種緣分,緣來緣去、緣起緣落、緣聚緣散、緣隨緣盡,都是一個緣字。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見面不相識。有些人有緣而無分、有些人有分而無緣,有些人即便是擦肩而過也不見得因為相遇而停留太久,因為他們無緣而無分,有些人即使是有緣相遇,但是停留的時間也許是很短暫的,因為他們無分,也只不過就是生命之中匆匆的過客而已,有些人為了求緣卻等待了很久甚至會付出一生和沉重的代價,可是他們還是無緣以對,而一路上所經歷的也只是孤孤單單的長途跋涉,以及全身累累的傷痕,這就是無緣的結果。
⑥ 山東一大學的婚姻法老師給學生愛情忠告,作為大學生該如何對待愛情
山東政法學院的劉老師在婚姻法結課的時候,也給學生一些愛情的忠告,在婚姻里要一手法律一手感情,而且兩手都要抓,並且希望認清了感情的真相之後,仍然願意選擇相信愛情,也有許多網友為劉老師的忠告點贊,這些大學生正是步入社會、接觸愛情的時刻,老師的忠告也會讓這些大學生能對愛情有一個更清醒的認知,讓大學生擁有一個正確的戀愛觀。
大學生不要把愛情想的太簡單。畢竟大學談朋友步入社會之後,能成功的幾率並不大,所以在感情中我們一定要有清醒的定位和認知,如果這段感情再也走不下去了,那麼一定要做到好聚好散,而不是一直的糾纏不清,我們應該去努力的追求屬於自己的愛情,但同時也不要陷進去而不能自拔,真誠的對待別人,去享受愛情的甜蜜。
⑦ 一位大學法律老師是如何評價感情和婚姻的
對新婚姻法看法對於大家關注度比較高的房產問題,明確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其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解釋中首次明確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應歸產權登記方所有,對於婚後參與其貸的一方來說,離婚時本著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這司法解釋酷斃了!這以後姑娘們找對象要留個心眼,男方不全款買房,堅決不嫁!因為父母給兒子買房,兒媳是沒份的,新司法解釋說的,即使父母只是支付了首付,兒媳婚後參與還貸,那離婚這房子也沒兒媳的份!只是男方酌情給予部分經濟補償!同樣,那些當上門女婿的,也別傻了叭嘰的,婚後陪女方還貸,被掃地出門時,這房子你也沒有擁有權的。婚姻法司法解釋,還規定了一條,就是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也就是說,在夫妻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另一方把房子賣了,不知情的一方沒有權力追回自己的房子,只能找賣房的老公或者老婆要求補償。這一條規定不知道最高法是出於什麼考慮的,這個規定將要會滋生多少罪孽出來?多少家庭將因此規定,會陷入長期的戰爭中!這條法律是個漏洞,極有可能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那些房子位置好增值潛力大而屋主又不學無術的人,其妻或者丈夫最後連個安身的房子也保不住了! 婚姻法司法解釋,還明確規定,親子關系訴訟中一方當事人拒絕鑒定,將導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張成立的法律後果,同時明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財產。這話解釋的通俗點,就是孩子,一方有證據非親生,另一方拒親子鑒定推默認。這為孩子找爹提供了幫助,值得肯定。但是另一層含義就冷酷多了,那就是證明了非婚生子女存在,也就是說如果有女方出軌現象,男方要求離婚的話,女方得不到房子的增值部分補償。舉例來說,在結婚時,這房子值20萬,首付了6萬,是男方家長付的,婚後14萬房貸及利息部分是小夫妻倆承擔的,假如十年後發現子女非親生,過不下去要離婚了,這男方補償女方的錢,只是7萬房貸款及部分利息,就是現在這房值200萬,女方也只能是乾瞪眼,沒一分自己的份。女方對婚姻的忠誠要綁架到房子身上去了! 另外,規定當事人協議離婚未成,則事先達成的以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不生效。通俗點解釋就是,小三,為擺脫承諾「分手費」,法院不予認可。男人事前承諾哪怕一夜一百萬,包幾年後給房又給車,只要不是立馬兌現的,都是不牢靠的。即使有局面協議,小三想打官司,法院也不支持的!也就是說真的女人如衣服,沒啥可顧慮的了! 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九條規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通俗解釋就是.生育權的規定,生孩子主動權在女方,男方可選離婚。這條規定是完全站在女方角度規定的,這是本法解釋唯一一次完全站在女方角度保護女***益的,當不當母親,女人有完全自主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