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計生辦能查到離過婚嗎
摘要 親,計生辦不能查到婚姻史。民政局是可以查詢個人的婚姻狀況的,但是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屬於一方的隱私,民政局並不會主動將一方是否婚姻狀況公布出來,除非民政局查詢到一方已婚,而與第三人再來辦理結婚證的,民政局會以其已經結婚為由拒絕辦理。
⑵ 計生辦系統能查到幾次婚姻嗎
【法律分析】
計生辦不能查到婚姻史。民政局是可以查詢個人的婚姻狀況的,但是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屬於一方的隱私,民政局並不會主動將一方是否婚姻狀況公布出來,除非民政局查詢到一方已婚,而與第三人再來辦理結婚證的,民政局會以其已經結婚為由拒絕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⑶ 計劃生育服務證里的信息能看出雙方的婚姻史嗎
我來回答計劃生育服務證里的信息,能看出雙方的婚姻史嗎?我認為如果是計劃生育證里的信息比較全面,是完全可以看出雙方的婚姻史。
⑷ 辦准生證查得到2婚嗎
會查出來的 現在是全部在網上可以查到 我們辦准生證的時候連父母輩的婚育情況都能看的一清二楚雙方戶口本就可以不要了。你們的結婚證,你老婆的離婚證,以及你老婆和你的婚育證明(就是你們雙方戶口所在地村或居委會開的婚姻情況、生育子女及包養子女情況,然後到戶口所在地的計生辦加蓋公章。如果你老婆以前結婚的的地方和她戶籍所在地不一樣的話就要到你老婆以前結婚的地方開她上次結婚的時候的生育子女情況。主要是證明她上次的婚姻沒有生過小孩),還有一寸的合影照。你老婆沒生過小孩,辦理這個起來要相對快一些,不過還是盡快吧,應為生了以後就不會補辦准生證了。1:男女雙方持各自的身份證和結婚證到各自的戶口所在地社區或者村委會或者本單位開具無子女證明信.
2:男方到鄉級計生辦或者街道辦蓋章.
3:男方然後再到縣計生辦或者區計生辦蓋章. (先咨詢鄉級計生辦或者街道辦計生辦是否需要,各地情況不一)
4:持蓋最高行政級別計生辦章的男方證明信連同女方的無子女證明信以及結婚證和雙方身份證到女方戶籍處街道辦事處就可以辦理准生證了.再婚夫妻如果想要自己的孩子辦理准生證要根據不同的情況和各省的計劃生育的政策。雖是再婚,但雙方之前均無子女。辦理准生證直接帶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就可以了。
如果在婚前一方有子女,那麼申請准生證就應是申請第二個子女,需要以下材料和證明:
【拓展資料】(一)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申請書;
(二)雙方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三)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育證明;
(四)已收養子女的,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
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女方為初育的須年滿二十五周歲,女方為再育的須年滿三十
符合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條件,申請生育二胎的育齡夫妻應當在妊娠前到女方戶籍所在地申請《生育證》
⑸ 衛健委能查到個人婚史
不可以。
計生辦不能查到婚姻史。民政局是可以查詢個人的婚姻狀況的,但是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屬於一方的隱私,民政局並不會主動將一方是否婚姻狀況公布出來,除非民政局查詢到一方已婚,而與第三人再來辦理結婚證的,民政局會以其已經結婚為由拒絕辦理。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⑹ 計生辦能查到婚姻史嗎
法律分析:計生辦不能查到婚姻史。民政局是可以查詢個人的婚姻狀況的,但是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屬於一方的隱私,民政局並不會主動將一方是否婚姻狀況公布出來,除非民政局查詢到一方已婚,而與第三人再來辦理結婚證的,民政局會以其已經結婚為由拒絕辦理。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⑺ 武岡市計生辦查婚姻狀況嗎
不查。
計生辦的管理職責主要是已婚家庭的生育方面相關問題,所以根據管理職責來看,計生辦並不負責查詢人的婚姻問題。
如果對於個人的婚姻狀況需要查詢的話,只能夠交給民政局。但是由於婚姻狀況是個人隱私問題,民政局並不會主動地將這個狀況公布給查詢方,除非查詢方式本人並攜帶有關的證件證明是本人來查詢的,民政局才給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