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涉外婚姻登記需要准備哪些材料在我國涉外婚姻怎麼登記
關於這個問題,我可以簡單粗暴的回答各位,中國公民在內地與外國人、港澳台居民結婚,適用我國婚姻法。換言之,任何在我國大陸登記結婚的人,都應符合我國婚姻法規定必須滿足和排除的條件,根據婚姻登記條件,外國人和港澳台居民在辦理結婚手續時,應當按照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提供有關證件和證明材料。近年來,涉外婚姻越來越多,也引起了大家的關注,那麼,您是否了解我國有關中國公民、外國人和港澳台居民在大陸登記結婚的法律法規嗎?辦理涉外婚姻登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以下就是整個問題的詳細介紹。
外國人申請結婚登記,應提交下列文件和證明材料,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經所在國公證人或主管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或經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無配偶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無配偶證明。
② 涉外婚姻的結婚登記怎麼辦理
你是桂林的 ,你女朋友是浙江的 ,是我國兩個省份的人,不屬於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指的是我國的人與外國人結婚 。只要一方拿著戶口本和 身份證 ,到另一方所在區縣的婚姻登記處,去辦理婚姻登記就可以了 。
③ 涉外婚姻如何登記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如何登記的方式:內地居民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外國人提供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等材料,共同前往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確認符合登記條件的,應當當場登記。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④ 和外國人結婚在哪裡登記
法律分析:和外國人結婚登記地點為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涉外婚姻結婚登記需中國公民一方當事人持內地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外國人持本人的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所在國公證機構或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⑤ 和外國人結婚在應該在哪辦理登記,還需要哪些證明材料
問:和外國人結婚在應該在哪辦理登記,還需要哪些證明材料?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凡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自願結婚、復婚和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記處申請婚姻登記。申請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男年齡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我國涉外婚姻登記機關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涉外婚姻登記機關。一般是地級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 涉外結婚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一)中國公民
1.本人戶籍證明(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二)外國人、外籍華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⑥ 涉外婚姻在哪裡登記
法律分析: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內結婚應到中國公民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一般為民政機關)申請辦理登記手續。如果結婚雙方同意在外國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申請登記結婚的手續,也是完全可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⑦ 涉外婚姻登記手續怎麼辦理
涉外婚姻登記在國內居民戶口所在地,有涉外婚姻登記許可權的民政局婚姻登記部門辦理。
國內居民需要提交戶口本(婚姻狀況為未婚、離婚等)、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外國人需要提交本國有權部門開具的單位證明,須經中國駐該國大使館認證,在指定翻譯部門翻譯成中文,還有護照和有效期內的簽證。
大2寸合影照片3張,雙方本人親自到場辦理。
⑧ 和外國人結婚在哪登記
摘要 和外國人結婚應當到戶口所在地的省民政部門涉外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需要提交戶口簿、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