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婚姻可畢是什麼意思
從這個詞語的意思好像是說婚姻可以完成的,
也就是最終的結果,
是可以結婚的一個美滿的姻緣吧。
㈡ 聘禮是什麼意思
聘禮常指聘請時給的表示敬意的禮物。日常生活中,也多用於訂婚時,雙方互相饋贈的財物。一般為結婚的時候贈送對方的錢或物。
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婚前給付彩禮的現象在我國還相當盛行,已經形成了當地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
(2)婚姻可聘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京津地區融合了我國多個民族的文化,所以婚禮習俗也呈現出多樣化的趨勢,可分為北禮、南禮、旗禮、漢禮四種,到這個紀初,南禮逐漸融人北禮,形成北京婚禮特色。
傳統的結婚,先由媒人提親,雙方認可這門親事後,下一步就是「小定」禮。「小定」禮的多少由雙方的財力決定,大多是四盒禮。在婚禮的日子選定之後,就是「大定」,「大定」除「龍鳳帖」之外,還需要有衣料首飾、酒肉、麵食和水果四包禮物。
㈢ 中國古代婚姻中的「聘」某氏和「配」某氏的區別是什麼
「聘」通「娉」,舊時稱訂婚、迎娶之禮,女子訂婚或出嫁。
《儀禮·聘禮》大問曰聘,小聘曰問。又昏禮娶問亦曰聘。《禮·內則》聘則為妻。
配,結婚,婚配。
《玉篇》匹也,媲也,對也,當也,合也。《易·系辭》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書·君牙》對揚文武之光命追配於前人。
又夫婦曰配偶。《易·蒙卦·納婦吉傳》婦者,配己而成德者也。《五音集韻》補妹切,音朏。匹也,合也。
中國古代把婚禮過程分為六個階段,古稱「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 其中「納征」,即男家將聘禮送往女家,又稱納幣、大聘、過大禮等。
古代納征多以鳥獸為禮,上古時聘禮須用全鹿,後世簡代以鹿皮。崔駰的《婚禮文》中記載:「委禽奠雁,配以鹿皮。」
《詩經.召南.野有死麋》中說:「野有死麋,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寫的就是用野鹿向女孩子求婚的事。因為古代納聘多執雁為禮,故送聘禮又叫「委禽」。當然,古代納征也並非全用鳥獸為禮,象《衛風.氓》中所說的「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就是以布為聘禮的例子。後來,納征的禮儀越演越繁,成為六禮中禮儀最繁瑣的過程之一。
到了宋代,茶葉被列為聘禮中的重要禮物,幾乎成為不可或缺之物。從此,民間即稱送聘禮為"下茶"、"行茶禮"或"茶禮";女子受聘,謂之"吃茶"或"受茶";所謂"三茶",就是訂婚時的"下茶",結婚時的"定茶",洞房裡的"合茶"。
據宋胡納《見聞錄》載:"通常訂婚,以茶為禮。故稱乾宅致送坤宅之聘金曰'茶金',亦稱'茶禮',又曰'代茶'。女家受聘曰'受茶'。"吳自牧《東京夢梁錄·嫁娶》也談到了宋代婚嫁中的用茶:"道日方行送聘之禮,且論聘禮,富家當備三金送之,……加以花茶、果物、團圓餅、羊酒等物,又送官會銀鋌,謂之'下財禮'。"吳自牧記載說,即使是貧窮人家,聘禮中茶餅也是少不了的,甚至連女家的回禮也多使用"茶餅果物"、"鵝酒茶餅"了。
婚姻"六禮"後來經司馬光、朱熹等人簡化合並,但宋代盛行的茶禮卻為元明清各代所承襲。
明代香山(今廣東中山市)人黃佐,字泰泉,晚年家居時撰成《泰泉鄉禮》,書中記載:"近日納采、納徵者,止用細茶一盒,納釵物其中,尤為簡便,可以通行。"又雲:"凡三等人戶之下聘,用酒一埕、鵝二隻、各布二匹、茶一盒。"反映了明代嶺南一帶茶禮的流行。昏禮是古時於黃昏舉行,取其陰陽交替有漸之義,故稱。
古代昏禮有六: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在《禮記·昏義》篇對中國古代的昏禮的形式及意義有著較為詳細的描述:「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皆主人筵幾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於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父親醮子而命之迎,男先於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筵幾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婿執鴈入,揖讓升堂,再拜奠鴈,蓋親受之於父母也。降出,御婦車,而婿授綏,御輪三周,先俟於門外。婦至,婿揖婦以入,共牢而食,合巹而酳,所以合體,同尊卑,以親之也。敬慎重正而後親之,禮之大體,而所以成男女之別而立夫婦之義也。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曰:昏禮者,禮之本也。夫禮始於冠,本於昏,重於喪祭,尊於朝聘,和於射鄉。此禮之大體也。」合巹杯,是古代婚禮上用來喝交杯酒的專用杯子。
明代胡應麟的《甲乙剩言》中提到「合巹玉杯」時說:「形制奇特,以兩杯對峙,中通一道,使酒相過。兩杯之間承以威鳳,鳳立於蹲獸之上。」這段文獻中所提到的合巹杯的形狀結構,與包山楚墓中所出的這件雙聯漆杯基本吻合,只是鳳鳥雙聯杯缺一蹲獸而已。因此,這件漆雙聯杯應是所謂的「合巹杯」。
在晉和唐宋文獻中,都有關於「合巹杯」的記載,而且認為用合巹杯喝交杯酒是婚禮上的重要禮儀。明清時期還有玉雕合巹杯流傳至今。相傳中國最早的婚姻關系和婚禮儀式從伏羲氏制嫁娶、女媧立媒約開始。
《通鑒外紀》載:「上古男女無別,太昊始設嫁娶,以儷皮為禮。」從此,儷皮(成雙的鹿皮)就成了經典的婚禮聘禮之一。之後,除了「儷皮之禮」之外,還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現了「親迎於庭」「親迎於堂」的儀節。
周代是禮儀的集大成時代,彼時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禮儀,《儀禮》中有詳細規制,整套儀式合為「六禮」,與三書(即聘書、禮書和迎親書)一起被合稱為「三書六禮」。六禮婚製作從此為華夏傳統婚禮的模板流傳至今,後世歷朝歷代的婚制都多數是在此基礎上加以變化而來。六禮指的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納采就是求婚,問名為請教女子的姓名(同姓不婚之故),納吉為占卜生辰八字是否合適,納征為交納彩禮,請期為確定迎親日期,親迎為迎接新娘。周禮也規定女方到男方家居住。南北朝以前的婚禮,男女雙方都不賀。僅僅是「布幔為屋,在門內外,謂之青廬,與此交拜」。黃昏中,新郎身穿爵弁服,隨從一律著黑,迎親的馬車也漆成黑色。無鼓樂,無親友祝賀。漢宣帝曾下詔,宣布了嫁娶舉樂的合法性。
古人認為黃昏是吉時,所以會在黃昏行娶妻之禮,故而得名。因為陰陽五行、神道設教的觀念里,女子屬陰,黃昏是「陽往而陰來」,婚禮的一切都合著迎陰氣入家的含義。昏禮在五禮之中屬嘉禮,是繼男子的冠禮或女子的笄禮之後的人生第二個里程碑。婚禮服在婚禮中扮演了及其重要的角色。唐宋制度,男方四品以上以冕服婚,九品以上以爵弁服婚,庶人以絳公服婚。女方則以禮衣或連裳嫁。
唐人承襲古人婚禮傳統,在晚上舉行婚禮。另一方面,北朝游牧胡俗仍然殘留,比如催婦上車、新婦乘馬鞍、戲新婿、婚禮用樂等。隋唐時代的婚禮開始彩燈高掛,喜氣洋洋。南宋、明朝的婚服形成了鳳冠霞披。由於滿清入關對漢人實行剃發易服,同時也接受了明朝遺臣金之俊的「十不從」建議,其中一條是「仕宦從而婚姻不從」,即婚俗沿襲漢族傳統。所以清代的漢族婚禮服制仍和明代相同。
古代成婚的年齡,各朝代並不相同。春秋時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結婚;又謂「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為不失時。《漢書.惠帝紀》中就明文記載:「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罰她繳納五倍的賦稅。其實,中國古代早婚的現象也很嚴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並聽婚嫁」的規定。
《後漢書.班昭傳》中就記載:班昭「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漢書.上官皇後傳》中甚至有「月余遂立為皇後,年甫六歲」的記載。但一般都是在20歲前後。古代對剛入門新婦的姿態也很有講究。
據《呂氏春秋》記載:「惠子出,白圭告人曰:『人有新娶婦者,婦至,宜安矜煙視媚行。』」所謂「安矜煙視媚行」,尚秉和注曰:「安矜煙視媚行,形容新婦之狀態,可謂入微矣。然可意會,難以言詮。安者,從容;矜者,謹慎;煙視者,眼波流動不直睨;媚行者,動止羞縮柔媚安徐也。是皆新婦初入門之狀態,反是則失身份。」
古代婚俗中與後世不同的一個習俗是:古代婦女都不忌諱再嫁,並且從周朝至北宋一直如此。據《禮.檀弓》記載:孔子的兒子伯魚死後,「其妻嫁於衛」又載:「子思之母死於衛,赴於子思,子思哭於廟。門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為哭於孔氏之廟乎?』子思曰:『吾過矣!吾過矣!』乃哭於他室。」可見,聖人後代的子婦也不免於再嫁。而魏晉、唐宋時名門之女再嫁之事,也屢見不鮮。
《三國志.吳志.步夫人傳》中記載:步夫人「生二女,長曰魯班,字大虎,前配周瑜子循,後配全琮;少曰魯育,字小虎,前配朱據,後配劉纂。」尚秉和《歷代社會風俗事物考》引《隨園隨筆》謂:「唐時公主再嫁者二十三,三嫁者四。」並且,當時不論是前夫見到後夫,或是後夫見到前夫,均不用迴避。
宋代詩人陸游與前妻唐婉離婚後,有一次游沈園,巧遇唐婉及其後夫趙士程,唐、趙還將酒菜送給陸游,結果感動得陸游當場在牆上寫了一篇《釵頭鳳》詞。(事見《癸辛雜識》)可見,唐宋時婦女改嫁還是很正常的事情。直到明清時期,婦女改嫁方為禮教所不容,因此有了守節、牌坊之說。
㈣ 求簽求得「婚姻可就」想知道是什麼意思
姻緣簽啊,上上簽,說你很快要結婚了,有女朋友的話就趕快求婚吧,有男朋友的就提出結婚吧,什麼都沒有的話就出去走走,很快就會遇到意中人的,祝福你!
㈤ 簽書上的婚姻可畢是什麼意思
你可以直接照字面解讀……簡單說就是順其自然…就是叫你不要刻意追求愛情……該來的自然會來……
㈥ 抽簽婚選媒聘是什麼意思
摘要 以上是您簽上之意,如果您此簽是求姻緣的話,指的是可能步入婚姻殿堂,或是有新的姻緣到來。
㈦ 《觀音感應靈課》第三卦 求婚姻中 觀音斷曰中的 「婚姻可定」是什麼意思求大師指點
這句話的意思是眼下如果是求婚姻的,那麼就一定能成!
㈧ {婚姻可就] 什麼意思啊
就這個詞多義,不過在簽里的意思可斷為:到,從事,開始進入:就位。就業。就寢。就任。就緒。就醫。高就。
意思就是可以去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