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對於離婚冷靜期,你有什麼不一樣的看法嗎
新規離婚方案,我覺得很合大眾意。
結婚不是容易的事
從戀愛到結婚,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戀愛時,兩人濃情愜意,相互吸引,愛得難解難分。只有情投意合,才可能走進神聖的婚姻殿堂。結婚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從訂購婚紗,拍攝甜蜜婚紗照,買金銀首飾,大擺宴席。招呼親朋好友作證來見證你們對愛的堅守。首先不說要花費多少人力,財力,物力,能讓兩個心意相吸的人結為夫妻,成全好事才是目的。這就說明了婚姻的來之不易,不是小孩扮家家。
『貳』 如何看待婚姻冷靜期
其實是一種隱患之中,離婚就業率的這種方式吧,是一種。
『叄』 怎麼看待離婚冷靜期
依離婚冷靜期制度,是否提出離婚申請、是在冷靜期內撤回申請還是在冷靜期屆滿後再次申請離婚,主動權均掌握在婚姻當事人手中,恰恰體現了對其自我決定權的尊重。離婚冷靜期不是對離婚自由的限制,而是對離婚過度自由的修正
●如果當事人一方遇到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危險的,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將在72小時內作出決定;緊急情形下,相關當事人有權申請緊急保護令,法院會在24小時內作出決定
●如果有轉移財產情況,就要考慮撤回登記離婚申請,而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並起訴離婚的方式來解決。如果是不動產且不動產登記在對方名下,還可以先到不動產登記機關申請異議登記,作為阻止對方轉移財產的應急措施
從12月2日開始,民政部關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有關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就在朋友圈瘋傳,背後是民法典離婚冷靜期新規這個輿論熱點。網路有聲音認為離婚冷靜期限制了離婚自由,對離婚冷靜期表達了不同方面的擔心,比如,可能會加劇家暴,一方有可能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關於這些疑慮,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采訪多位專家來解答。
專家:並未限制離婚自由
多位專家認為,離婚冷靜期主要是約束或阻止草率、沖動離婚的婚姻當事人。廈門大學教授蔣月告訴記者,離婚冷靜期要求婚姻當事人雙方就婚姻是否真的不能繼續下去,再斟酌、多思考三十天,並不是限制離婚自由。我國離婚制度實行登記離婚和訴訟離婚雙軌制,在世界范圍內,我國的離婚門檻是最寬松的。
蔣月說,如果在第一個三十天或者第二個三十天內,夫妻一方反悔,不想離婚了,這是他或者她的權利。夫妻,作為獨立民事法律主體,雙方都享有獨立人身自由權,有權按照本人意願,自主決定離婚或者不離婚。
「婚姻是受國家保護的法律關系,不能說解除就解除。」蔣月告訴記者,對於發生婚姻危機的夫妻,法律強制要求他們冷靜三十天,是保護婚姻的新措施,旨在為遇到婚姻危機的當事人提供一個挽救婚姻的機會。事實上,離婚後,後悔之人大有人在,但是,復婚者畢竟是極少數。離婚涉及重大人身關系的解除,多投入些時間和精力認真斟酌、思考,必要時尋求專業幫助,都是應該做的。
蔣月認為,迄今為止,人類沒有找到比婚姻家庭更有利於兒童撫育成長的制度環境。在登記離婚中,未成年人沒有話語權,不參與婚姻談判。國家規定離婚冷靜期,採取措施保護婚姻和家庭,減少父母沖動離婚給未成年人帶來的壓力和傷害。離婚冷靜期對離婚當事人和國家是各方多贏的。
為何立法者、專家和公眾之間在離婚冷靜期問題上存在差距?在中華女子學院副教授但淑華看來,網友和專家、立法者的觀點差距是因為雙方沒有站在同一話語層面進行討論。網友多是從個體的微觀視角,強調婚姻的私人性,追求個人自由和個體需求的滿足;專家、立法者則是從國家的宏觀視角,強調婚姻的公共性,更多追求的是正義價值和社會秩序的維護。
『肆』 即興評述,如何看離婚冷靜期
一個家庭的建立也是不容易的,如果因為一點小事,由著自己的性子說離婚就離婚,這是不成熟的考慮。遇到問題可以冷靜一下,經過一段時間的思考,想想對方的好,往往這一段時間過去就會和好如初了。青年男女對待婚姻方面一定不能沖動,要考慮周全,這樣對自己,對孩子,對家裡的老人都是很好的交代。
『伍』 離婚一個月冷靜期真的有用嗎你如何看待離婚冷靜期
大家都知道,新的《民法典》(俗稱新婚姻法)今年1月1號剛剛開始實行,其中新增了一個離婚冷靜期,期限是30天。那麼對於這個離婚冷靜期,它真的有用嗎?
其實對於這個問題,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答案。對婚姻悲觀的人,會認定離婚冷靜期的出現只會讓人更加不敢結婚,因為離婚太難了。那麼既然離婚變難了,那就乾脆不結婚。所以說,新增離婚冷靜期的初衷是為了降低離婚率,這么一來可能會導致一部分人降低結婚率。
對於處理婚姻問題,老一輩的人給我們的教導大多是——想通了就好了!而他們所謂的想通,無非是勸我們在難受的婚姻里苦熬、隱忍,但是新時代的年輕人早就放棄這種婚戀觀了。所以說歸根到底,最終推動大家走向離婚的,不是不夠冷靜,而是沒有辦法。但凡能有一點辦法,誰會想做離婚這么傷筋動骨的事呢?無非是離婚的痛苦和不離婚的痛苦相比,兩害相權取其輕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