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姻中兩個各自有缺陷的人,怎麼慢慢共同面對共同成長呢
婚姻中兩個各自有缺陷的人,可以慢慢的共同面對共同成長。
2、互相欣賞
如果妻子安逸,卻可以給丈夫溫柔的臂彎,讓丈夫在打拚的勞累中感受到放鬆和動力,那丈夫也回對家庭和妻子產生很大的依戀;比如女方喜歡安逸,生活節奏慢,丈夫也能理解,他在感受到尊重和理解的同時,能給妻子實質性的幫助,去鼓勵妻子過自己想過的生活,感恩妻子把家打理得很好,能讓自己的孩子和父母還有人情方面無需操心,那麼妻子也會覺得很舒服,也會變得越來越溫柔,繼而也會給打拚的丈夫帶來心理上的安慰和動力;這樣兩個人就算追求不一樣,卻可以互補,這並不是個壞事情,反而是可以相互欣賞相互尊重的,兩個人也可以很幸福。
3、達到一致的想法
我覺得,兩個人肯定是有不一致的地方,有對方不喜歡的習慣和行為,如果靠忍受對方維持婚姻必會出問題,從心裡接受才可以長久總得來說,同樣米養百樣人,差異本來就是客觀存在的。婚後天天在一起生活會慢慢發現共同的興趣點的,只要彼此用心。
㈡ 婚姻制度本身有什麼缺陷
道德
㈢ 國際婚姻的優缺點是什麼
優點:發揚民族文化精神。有助於文化傳播。優化下一代{基因}。有助於世界和平。推動全球化發展。缺點:語言文化背景差異。影響國際關系。
㈣ 夫妻共同財產存在哪些缺陷
我國新修訂的《婚姻法》如是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不可否認,共同財產制比起其他類型的財產制更能反映夫妻關系的本質,這是由於婚姻作為夫妻生活共同體的倫理性質所決定的,它對於貫徹男女平等、保障婦女特別是那些從事家務勞動無收入或收入較低婦女的合法權益,增加家庭凝聚力,維護家庭穩定,都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它仍然存在一些缺陷:
一、缺乏對人力資本的相關規定
在一個知識經濟和無形財產已經日益並且可能成為最重要財產的社會中,如果離婚財產的分割僅僅局限於有形財產,那是一個時代的錯誤。婚姻法恰恰欠缺了對人力資本這種無形財產的規定。何謂人力資本?是指工作機會,勞動技能等能夠帶來的經濟效益的能力,是一種無形財產。婚姻家庭關系是一種特殊的社會關系,它是建立在兩性的結合和血緣聯系的基礎之上,男女兩性結成婚姻是以建立永久性的共同生活為目的。因此,婚姻一方就有理由相信,配偶一方的發展就是自己的發展,配偶一方在婚姻家庭存續期間人力資本的增加就是整個家庭的發展,自己也必然分享這一發展所帶來的預期利益。正因為如此,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往往要犧牲自己提高人力資本人平等,實際上是以犧牲公平正義為代價的。
因此,應當根據我國的現實國情,充分考慮男女離婚後的具體情況,為實現法律的公平正義,既可以均等分割,也可以不均等分割,對於處於弱勢的一方多分割財產甚至分割全部財產。當然,為了保證法官正確定行使自由裁判權,真正保護離婚後弱勢一方的利益,盡量使這一制度具體化。
二、關於適當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新《婚姻法》第38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的權益的原則判決。」該原則是對男女平等原則的重要補充,它強調男女雙方享受平等分割共同財產的同時,應當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由於父母離異後給未成年今後的生活帶來一些不利的影響,為了能使子女將來在一個較好的環境里成長,夫妻在分割財產時應根據子女的學習和生活需要,給撫養子女的一方多分一些財產,以照顧子女的實際需要。另外,目前在我國許多家庭中,夫妻雙方的經濟實力還存在實際差別,女方在家務勞動中付出較多,在經濟地位、生活能力上總體較弱,適當照顧是必要的,所以明確了照顧的性別。但這一原則如何操作?如果女方直接撫養子女,一般將現有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大部分分給帶有孩子的女方;如果孩子不歸女方撫養,照顧女方利益會與照顧孩子利益發生沖突,「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兼顧子女和婦女的利益?「照顧」女方是因為女方在一般的情況下對家庭勞務的付出較多,但並不排除在某些情況下,男子承擔家庭主要勞務,可否適用「照顧」原則?
三、財產分割方法上的缺陷
由於我國在夫妻共同財產方面缺乏有效的清算制度即公平清算當事人的財產,以致家庭共同財產制流於形式。在我國的現實生活中,承擔主要家務勞動的一方,往往是沒有掌握家庭財產所有權的,在離婚時非常被動,很難獲得那份本該屬於自己的財產。而我國法律規定的「誰主張,誰舉證」舉證制度,讓不掌握對方財產的一方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舉證,如果舉證不能,要想獲得那份本該屬於自己的財產,則完全取決於對方的「施捨」。由於家庭成員間的特殊信任關系,弱勢方如果不參加對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很難了解對方的財產狀況,讓其舉證,實在是勉為其難,而在其中,受害者往往都是女性。這種情況究其根源在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許多婦女根本不清楚丈夫的收入和在外經營的財產狀況,離婚時取證難度大,出現了有理說不清的情況。
我國《婚姻法》在第47條規定: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在現實的離婚訴訟中,缺乏誠信的一方總是千方百計轉移隱藏夫妻共同財產,使離婚時能被分割的共同財產嚴重「縮水」,而一般情況下,沒有證據意識或缺乏法律意識的人很難拿出對方轉移、隱藏財產的證據。這樣在離婚時能夠被分割的共同財產往往只是應有財產的一半或者更少。據此,有關法學專家建議,一方名下的財產,另一方應有權調查取證,如果不能給予保證,應該舉證責任倒置即另一方證明自己沒有那麼多財產;同時,制定和實施國家個人財產登記、執行等方面制度,以保障離婚時財產數量的真實可靠、宜於查詢以及執行的可行性,進而從制度上改變目前離婚婦女帶來的種種不便,甚至得不到應有財產份額的現狀。
㈤ 第三者是不是婚姻中的缺陷
人與人總是在得到與失去見輪回的。
我們總是不停地遇上,然後又不停地失去。
但是,能伴你走到老的卻只有一個人,愛情當然不會是自己和他兩個人的,有可能會出現很多很多人,關鍵在於你如何去看待,如何去處理感情中糾結的問題。
㈥ 婚姻法的缺陷
一段婚姻不是單方面的付出,是兩個人共同的,如果只是一個人單方面的話,那永遠都和不好。
㈦ 婚姻中容易受氣的女人都有哪些方面的性格缺陷
刀子嘴豆腐心的女人最容易在婚姻中受欺負,因為不了解真相的人,還以為她們真的很壞呢,其實她們只是嘴上說的厲害,但是在生活里卻仍然很關心自己的家人,可能她們會顯得十分強勢,壓的老公喘不過氣來,但是她們最根本的目的還是為了自己的老公好,同樣也是為了這個家庭著想。
我那個閨蜜就吃了這方面的虧,因為她脾氣不是太好,所以有時候就會和她的婆婆拌嘴,但是她根本不會放在心上,只不過人家可不這樣想,還以為她是一個壞媳婦呢,甚至連她的老公也是這樣想的,所以她們兩個結婚不到一年就離婚了,其實我感覺我那個閨蜜她並沒有壞心眼兒,只是嘴上說說罷了。
㈧ 婚姻生活中,你最不能容忍對方哪些缺點
其實這個世界上並沒有完美的人,每個人都有缺點。我最不能容忍我對象的缺點有好幾個,下面就簡單的來吐槽一下吧。
第一個就算愛嘮叨、車軲轆話來回說,不管啥事,不管和我們有沒有關系的事情總是喜歡嘮嘮叨叨個沒完,特別的讓人心煩。其實按道理來說,只有那些中年婦女或者是大媽才喜歡嘮嘮叨叨的說別人家的閑話。而我對象這個年紀輕輕的人嘴也是非常的碎,每天見了我就喜歡嘮叨那些破事。而我累了一天則是想清靜一點,這個愛嘮叨的毛病我真的不能容忍。
第四個缺點就是對我管的太嚴,不怎麼讓我出去玩。如果說我是一個不太安分的人,和外面很多的異性有說不清道不明的關系,那把我管的嚴我也無話可說。但實際上我是個特別專一的人,在外面根本就沒有那些亂七八糟的事情。把我管的那麼嚴,不給我一點自己的空間我當然不能容忍了。
㈨ 婚姻里,女人哪些「缺點」,會讓你的身價提高
婚姻也需要好好的經營,才有一份幸福,女人在婚姻里有一些缺點,也可以讓自己變成優秀的一面。在婚姻當中也會佔有主動權,通常在婚姻里女人都會有這三種表現:
一、任性的女人
兩個人在一起感情都是相互的,女人也要擁有自己的脾氣,而不是完全取悅男人來改變自己的性格。這種生活反而降低了女人的身價,在男人的心目中也沒有女人的位置。
因為自戀的女人內心充滿了自信,在維護自己形象的同時,還能提高男人的審美能力。在外人的眼裡,這都是女人的缺點。但是在婚姻當中,女人這樣的缺點其實並不可怕,反而能更好地經營自己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