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涉外婚姻孩子怎麼上戶口
首先看下下面2個
涉外婚姻生育子女的辦理手續
1.北京市有生育條件的育齡婦女與外籍男性或外籍加入中國國籍的男性結婚的,生育子女政策按北京市生育政策執行。
2.外籍一方,須出示國外長期居住地,法律部門的本人婚姻、生育證明。
3.根據證明,報女方單位,或女方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計劃生育辦公室審核申請生育指標。
4.與加入中國國籍的外籍有生育條件的女性結婚,按國內計劃生育政策執行,生育指標手續辦理同上。
涉外婚姻生育子女的辦理手續
1.雲南省有生育條件的育齡婦女與外籍男性或外籍加入中國國籍的男性結婚的,生育子女政策按雲南省生育政策執行。
2.外籍一方,須出示國外長期居住地,法律部門的本人婚姻、生育證明。
3.根據證明,報女方單位,或女方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計劃生育辦公室審核申請生育指標。
4.與加入中國國籍的外籍有生育條件的女性結婚,按國內計劃生育政策執行,生育指標手續辦理同上。
這樣就知道各地的涉外婚姻生育子女的辦理手續都是這個樣子了,就是說樓主確實要收計劃生育的限制。
再來看生二胎。這個問題就比較復雜,需要看樓主是哪裡人了。
中國計劃生育協會負責人表示,中央已經把制定「二胎」政策的權力,下放到各省,「符合什麼條件,什麼情況下可以生二胎,由各省人大自行規定。」
不過絕大部分省市的政策都沒有任何改變,大家都懶哎。。。
看下基本的樣本。。。
《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按照這一條例規定,天津市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第一個子女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的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再婚夫妻(含一方初婚,一方再婚)原有一個子女的;婚後5年以上不孕(育),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又懷孕的;夫妻雙方均系歸國華僑或者是香港、澳門、台灣同胞,回國或者回內地定居不滿6年的;夫妻雙方均系獨生子女的;從外地遷入天津市的少數民族居民,遷入前經當地縣級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並已經懷孕的;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其他特殊情況。
夫妻雙方或女方為農村居民,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要求生育第二個子女:夫妻一方因傷殘全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是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的;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男方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並負責贍養女方父母的;勞動力缺乏的山區、半山區的農民,只有一個女孩的;同胞兄弟中一人婚後沒有生育能力或者因特殊原因不能結婚,其他人各生一個子女的,經協商一致,准許其中一人再生一個。
夫婦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可以經審批安排生育第二個孩子(間隔至少4年或女方滿28周歲)
樓主看看自己有希望沒。。。。
不過如果樓主是上海人希望還是比較大的,上海調整了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的三種適用人群,由過去僅適用於農業人口擴大到非農業人口;增加了四種再婚夫妻的生育規定;取消了夫妻雙方累計認定子女數的方法;明確了兩地婚姻夫妻再生育子女規定的適用;調整了特殊情況再生育審批的規定;取消原《條例》中允許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應當有四年的生育間隔規定,同時增加了人口出生預報制度。《條例》規定本市非農業人口再生育的條件有八項;農業人口再生育的條件有十一項。
最後是去國外生孩子。這個就更復雜了。。各個國家有不同的規定不說,重要的是首先,很多國家對孕婦簽證是卡得很嚴的,其次,在異國生孩子很辛苦的,最後,如果只是短期出國,孩子以後在中國撫養的話,弄個外國籍上學狂麻煩,純粹沒事找事。
呵呵還是希望樓主能再生一個可愛滴小寶寶。也希望樓主說下自己是哪裡人我能幫查下。。。
另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鏈接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3124/node3134/node3136/userobject6ai1212.html
2. 娶了一個外國老婆他有孩子可以帶到中國上戶口嗎
不可以。涉外婚姻的如此你老婆沒有在合法條件下在中國生活一定年限,她都無法取得中國戶口,更何況是與你沒有血緣關系的孩子了。
3. 跨國婚姻子女戶口如何解決
跨國婚姻子女,只要符合國家戶籍法的是可以帶上出生證明,父母居民身份證、護照、戶口簿等資料到中國國籍監護人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除香港、澳門以及台灣以外,中國大陸不承認中國公民雙重國籍,因此若公民具有外國國籍以後是無法在中國辦理落戶手續的。
一、法律明確中國不承認雙重戶籍,滿足戶籍法要求可以申請落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1)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四、五、六、七條(2)明確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在中國申請辦理落戶:
(一)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二)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三)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定居在中國,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四)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加入中國國籍:
1.中國人的近親屬;
2.定居在中國的;
3.有其它正當理由。
二、跨國婚姻子女,若需要辦理落戶需要根據當地政策為准
以北京辦理留出為例子,當地發布《派出所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工作規范》(3)對於跨國婚姻子女滿足條件落戶的,可以提供以下資料辦理:
(一)出生證明。嬰兒出生醫院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丟失《出生醫學證明》的,到原發證醫療機構補辦後辦理,無《出生醫學證明》的,到北京市婦幼保健院開具證明後辦理;
(二)嬰兒母親、父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三)《生育服務證》。隨母登記出生戶口的,提供嬰兒母親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生育服務證》,隨父登記出生戶口的,需到嬰母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辦理《生育服務證》遷出手續;
(四)在港、澳、台及國外出生的嬰兒,提供國外或境外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原件、復印件及翻譯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翻譯件;駐外使領館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護照》;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北京市生育服務證》或繳納社會撫養費證明或區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同意入戶證明。
跨國婚姻子女落戶流程:
4. 跨國婚姻怎麼落戶中國
法律分析:跨國婚姻只要符合國家戶籍法的是可以帶上出生證明,父母居民身份證、護照、戶口簿等資料到中國國籍監護人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落戶手續。除香港、澳門以及台灣以外,中國大陸不承認中國公民雙重國籍,因此若公民具有外國國籍以後是無法在中國辦理落戶手續的。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在中國申請辦理落戶:1、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2、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3、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定居在中國,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4、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加入中國國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七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加入中國國籍:一、中國人的近親屬;二、定居在中國的;三、有其它正當理由。
5. 涉外婚姻,孩子怎麼辦理中國國籍/戶口
涉外婚姻國外出生的未成年子女(含18周歲以下)回國隨母或父落戶, 辦理手續:憑孩子《出生證明》(收取原件)、《戶口簿》、《居住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定居證》或《辦理戶口通知單》,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 孩子的戶口可以隨母親。
6. 涉外婚姻孩子戶口問題
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涉外婚姻的孩子在我國出生的,孩子的父母可以在嬰兒出生一個月內,向我國公民一方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涉外婚姻登記的程序及手續如何辦理
(一)申請
凡證件齊全,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二)資料
(1)中國公民所持有的證件
(2)本人的身份證和戶籍證明;
(3)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以上機關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三)外國人所持有的證件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際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四)外國僑民所需要持有的證件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際證件(無國際的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出具的不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4)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需要提交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和雙方的照片。
(五)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後,應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三點:
(1)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
(2)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3)雙方都是外國人的,當事人還需提供本國法律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以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六)登記
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並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要求復婚的,按結婚的程序辦理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用由本人自付。
7. 涉外婚姻子孩子在國外出生,想回中國上學,如何辦理中國戶口
國外出生的未成年子女(含18周歲以下)回國隨母或父落戶,辦理手續:憑嬰兒《出生證》(收取原件)、《戶口簿》、《居住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定居證》或《辦理戶口通知單》,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孩子的戶口可以隨母親。
8. 外國人和中國人生的小孩兒在中國怎麼上戶口
辦理了出生證明嗎?父或母有一方是中國人就可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