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廊坊市辦居住證都需啥條件
截止2019年4月,居住證在業務受理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發放。
所需材料:
一、在出租房屋居住的,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一寸白底照片兩張、雙方租賃協議和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辦理;
二、在自購房居住的,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一寸白底照片 兩 張、房屋產權證明及其復印件辦理;
三、在單位內部居住的,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一寸白底照片 兩
張、用工單位證明及勞動用工合同辦理。也可以由用工單位登記造冊統一辦理;
四、直系親屬投靠的,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一寸白底照片 兩
張,由戶主攜帶身份證並出具轄區居委會證明,帶領其到派出所(流管站)辦理。
五、大、中專、本科院校在校學生辦理居住證的,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生證、一寸白底照片 兩
張、所在院校開具的在校證明。
『貳』 如何辦理廊坊市居住證
辦理廊坊市居住證的條件和材料:
一、辦理居住證需要具備的條件:
1、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流管站)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
2、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
二、辦理居住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居住地轄區派出所(流管站)辦理。
三、居住證綠色通道業務:
對沒有辦理居住登記或辦理居住登記不滿半年,但在居住地已經實際居住半年以上且能夠提供有效證明的公民,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直接申領居住證。
(2)廊坊因婚姻關系辦居住證怎麼辦擴展閱讀
根據《廊坊市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對符合申領條件、材料齊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應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辦理具有金融卡功能居住證的,不超過15個工作日。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應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第十六條居住證由縣級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30日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後,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連續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逾期超過1年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但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連續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重新計算。
『叄』 和本地人結婚了怎麼辦理居住證
法律分析:配偶一方是本地戶口的,辦理《居住證》所需的申報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固定居住處所證明材料(配偶的房產證、或戶口本)。將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關證明材料(即本人結婚證)(如有社保記錄、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等,也可以帶上)。 居住證是中國流動人口在各行政區域內通用的居住證明。居住證持證人具備當地相關條件,就可在就業、醫療、計劃生育、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享受和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居住證是中國一些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積極嘗試,被認為是取代暫住證作為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的過渡性手段。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肆』 夫妻在一方辦理暫住證怎麼辦理
公民跨市區以上辦理結婚證以後若沒有把戶口遷移到對方戶籍,需要在當地辦理居住證是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居住證照片,結婚證原件,配偶戶口簿,配偶居住地房屋房產證復印件等資料申請辦理。
《居住證暫行條例》
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伍』 結婚沒遷戶口怎麼辦居住證
結婚沒遷戶口前往離居住地比較近的派出所辦理就可以。如果結婚沒有將戶口遷過來,那麼就需要辦理居住證,想要早點拿到居住證,提交材料時一定要將其准備齊全,且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否則中途被拒,導致辦理時間變得更長。
辦理居住證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免冠照片2張(1寸彩色或黑白,淺色背景);
3、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固定合法居住處所證明;
5、半年以上社會綜合保險證明;
6、就業或投資經商證明。
辦理居住證的手續如下:
1、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資料及證件;
2、去居住地的轄區派出所,按要求填寫《流動人口居住登記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隨同的,還需要同時填寫《隨同的未滿16周歲人員情況》表、填寫《居住證信息登記表》或者《臨時居住證信息登記表》(以上兩表,名稱可能略有差別);
3、填寫完上述資料後,在派出所採集好人相信息,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按時領取即可。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陸』 廊坊居住證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手續
廊坊居住證辦理流程是:提交身份證、照片圖像、居住地住址或就業就讀證明至居住證受理點,受理點初步核對列印居住證申請表,申請人簽名確認領取受理回執。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