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包辦婚姻怎樣調解和解決
父母包辦婚姻如果沒結婚可以去法院起訴,如果結婚了試著去接受實在過不到一塊去你倆商量著和平分手。
Ⅱ 爸媽給我包辦了婚姻我該怎麼辦
你要態度堅決的拒絕父母這個決定,並和他們進行談心,安撫他們。
你要告訴他們,憲法明確規定婚姻自主,嚴禁父母包辦婚姻。雖然女兒的選擇可能會有不當之處,作為父母的只能提出建設性意見,不該為此大動肝火,更不能做出任何不理智的行為。
子女有沒有福分那不完全取決於父母,而在於子女自己的勤奮和努力,因為父母不可能跟著子女一輩子,過度的關心必然會適得其反,或者叫物極必反,父母包辦子女婚姻的歷史教訓是十分深刻的。
疼愛子女是一切父母的共同意願,但是怎樣疼愛子女卻有無數各自不同的做法。過分的溺愛或過分的約束往往都沒有好的結果,正確的方法應當是在嚴格要求的同時,給自己一定的自由空間。
對子女的婚戀問題也應當採取這樣的態度,既要管,又要放,管而不死,放有約束,形成一種互相理解,友好協商的和諧局面,才能保證家庭生活幸福。
Ⅲ 父母包辦婚姻我該怎麼辦
爸媽包辦婚姻後當事人應該向人民法院要求撤銷婚姻。如果是受脅迫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請求,應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1年內提出。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Ⅳ 家裡人包辦婚姻怎麼辦
其實父母給你包辦婚姻也是為你好啦,雖然他們給你介紹的人你不喜歡也有可能你根本就不認識他?父母給你包辦婚姻只是希望給你幸福,不希望你以後找到的對象不能給你幸福,也許你會有反抗心理,但你必須確認的是你父母只是為你好,這點你必須想到。有些人一直以為,父母包辦婚姻真煩,我自己找對象都要他們來攙和?在這個方面我都沒有決定權嗎?至於這個問題,不難回答,世界上沒有不為兒女著想的父母,他們都是為了你,為了你將來有個幸福的家庭。在婚姻上,父母比我們懂得多,至少他們已經有了經歷。 你可以試著和他們溝通,讓你自己找喜歡的人,最多把他/她帶回來讓父母看看過不過關。但你千萬不能當面和父母說,你們真煩,這種事自己會解決的。這樣會傷了他們的心的。
Ⅳ 父母包辦婚姻你會怎麼辦
婚姻是自己的路 就有自己來做 就由自己來承擔。。。如果那個人不適合自己 坦然的跟TA說 這個是包辦的 沒有感情 對父母 這種婚姻只能傷害自己。。如果不想看見現代版本的 朱麗葉羅密歐的話(開玩笑 調皮 淘氣 隨便 不上心的說啊。。可別來真的。。)
就不要再阻止 妨礙我的婚姻
Ⅵ 父母包辦婚姻怎麼辦
父母包辦婚姻這件事也可能是父母是出於好意,覺得客觀條件都適合,出發點是好的,但是方式錯誤,所以你要跟父母好好談談,或許他們就會放下這種包辦的執念。
Ⅶ 父母包辦婚姻怎麼辦
我國對於父母干涉婚姻的行為是堅決予以制止的。包辦婚姻違法甚至可能構成犯罪。
1、如果父母出現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作為子女應當多跟父母溝通,從情理出發打動父母。
2、如果父母對子女的話不予以理睬,子女則可以向居委會、村委會、婦聯等部門反映情況,由居委會、村委會、婦聯來做父母的思想工作,制止其干涉婚姻的行為。
3、如果父母的干涉行為沒有分寸,存在非法拘禁等情形的,作為子女,可以選擇報警的方式予以解決。
4、如果父母包辦婚姻達到了脅迫的程度,受脅迫的一方,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向法院提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Ⅷ 婚姻法父母包辦婚姻怎麼辦在線等
如果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那是自訴案件,公安不管,請到法院提起自訴。根據你說的還要是女方去法院呢。嘿嘿還是勸你去把結婚證領了。如果女方家裡不給戶口薄的話,寫遺失申請找村裡蓋章去派出所補辦戶口簿吧。
Ⅸ 父母包辦婚姻 我該怎麼辦
我有過親身經歷。幾乎也是父母包辦的。
那女的不喜歡我,但是不太情願的訂婚結婚了。
訂婚後,我就發現了她的態度不對勁,因為她屢屢冷落我。情況就像你的情況一樣。
後來也演出了出走的鬧劇。一出走,女方家裡就說男方以及男方家裡種種不是噻,為什麼不問是與非的別有用心的來挑男方的錯誤呢?因為有時候社會就是這樣子。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正派公正客觀的去處理事情。家庭觀念上只能贏不能輸。既使是做錯了,也得去爭去辯。
那麼,關系只會越來越差噻。彼此的矛盾與雙方的態度越來越激化。後來只要有事,根本性的問題,當然女方家裡絕不會說是自己的女兒不喜歡對方。因為這個不是男孩子的錯。後來僵就過了兩年還不是離了。幾乎搞出人命來。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決方式,就看你雙方家庭是什麼樣的人了。最好還是趁早解決。如果男方給了錢你家,就退一部分給人家或乾脆大方點大部分都退給他吧。因為他並沒有什麼過錯。既使打了結婚證如果做的有人性一點的話也要退一定部分的錢給人家。就怕雙方都沒有人性。因為我的婚姻深受其害。碰到了一個流氓家庭。就是說碰到了一個極其自私,人品極壞的瘋狗似的女方家庭。運氣不好。
看了我的經歷,難道你還要上演出走的鬧劇,要家長提心吊膽嗎?告訴那是非常焦心的,徹夜不眠的。要有多擔心就有多擔心,因為他們會越想越亂,也不知道你的生死。既使你不會死,他們也會擔心你死了。你走多久,他們就有多少個晚上睡不好。包括你家其它成員。所以勸你不要出走。
但是男女雙方父母,又不會輕易的同意你要離婚的想法。都是抱著等等看,讓你們磨合著再說。但從你描述的看,你和他的婚姻最後失敗的可能很大。就是現在不離,以後還是要離。並且以後離的麻煩更大,兩家很有可能是以仇家的狀態離婚的。當然如果兩家都是理智的人家也不會是這樣的結局。
你現在不小小的「傷害」一下你的父母,就是所謂的你現在提出「離婚」了。那麼到了今後你會傷的更重。
你就在家裡,你也別想不開。你就是堅持協商離婚。你也不妨把你想要出走的想法也告訴你父母。你找個知心的人把你的想法說出來。你親戚啊,或是兄弟姐妹。你不喜歡他,根本不是你的錯,也不是男方的錯。也不是父母的錯。你不願意和他生活在一起,你說出來其實是對所有的人負責。是坦城的,更是一種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