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姻親關系是指什麼
一、姻親關系
姻親是指由婚姻關系而產生的親屬,但配偶本身除外。姻親關系因婚姻的成立而發生。婚姻成立的時間,便是姻親關系發生的時間。但是婚姻成立以後,一方與另一方的新出生的弟、妹之間的姻親關系,是以該婚姻的成立和該弟、妹的出生作為發生原因的。
二、姻親可分為血親配偶、配偶血親和配偶血親的配偶三類。
血親的配偶。指自己直系、旁系血親的配偶。如兒媳、姐夫等。
配偶的血親。指自己配偶的血親。如岳父、夫之妹等。
配偶的血親的配偶。指自己的配偶的血親的夫或妻。如妯娌、連襟等。姻親關系因夫妻離婚或夫妻中一方死亡、他方再婚而消失。
2. 婚姻關繫到底是一種怎樣的關系
在互相信任互相理解中在一起的
3. 什麼是合法的婚姻關系呢
合法的婚姻是雙方當事人符合法律規定的到當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確定夫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合法婚姻的法定要件:(一)要求結婚的男女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條件。(二)必須是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要求結婚的男女必須親自辦理登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4. 正確的婚姻關系是什麼樣的
精神層面的溝通
(1)溝通
夫妻關系中達到最和諧的境界就是精神層面可以溝通,不會出現雞同鴨講的局面。
(2)理解
夫妻對於雙方的興趣愛好、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追求和生活目標在大方向上一致,在小方面相互理解的話,這樣才能營造和諧的家庭氛圍和良性的夫妻關系。婚姻是以物質為基礎的奢侈的精神享受,精神的融合才是最美滿的狀態。
2.關注對方發展
婚姻中需要的是兩個人朝同一個方向望去,而在共同構建生活的時候,也不要忘記關心伴侶的心理活動,關注伴侶的發展。丈夫和妻子對於對方事業的發展都有清晰明了的規劃,時刻關注對方的發展方向和現狀,當對方在生活工作中遇到困難時能夠理解並積極溝通,尋求解決方法,這才是齊頭並進的婚姻關系。
3.求同存異容忍分歧
任何一種關系都不可能永遠和諧不吵架,在婚姻中,夫妻雙方能夠適度容忍對方的缺點,面對分歧時盡量追求和平有效的解決方式,理性對待,不盲目做出帶有極端情感傾向的抉擇,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
4.權利義務平等
新型婚姻關系與傳統的封建婚姻不同之處在於,男女雙方享有較為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女性不再處於完全被壓迫被剝削的地位,男性「唯一經濟來源」的地位也不復存在。雙方對於家庭的財政事物和瑣事處理等方面能夠誠懇相商、平權處理,是現代良性夫妻關系的象徵。
保持合理夫妻關系的建議
1.感情基礎與情感表達
(1)情感基礎
沒有以愛維系的婚姻是不會健康,更不會長久的。良好的感情基礎是夫妻雙方在生活中遇到問題時有效溝通的前提。以金錢、繁衍甚至結婚本身為目的的婚姻都會給夫妻關系帶來極大的壓力。
(2)情感表達
適當的情感表達在夫妻關系中是必要的,要讓對方了解到你的真實情感,坦誠相對。對於對方的缺點和錯誤不要始終緊抓著不放,雙方都要學會寬容,注意生活中的情感積淀很重要
5. 婚姻關系是什麼關系
婚姻關系是什麼關系,婚煙關系就是夫'妻關系。
6. 什麼是婚姻這種關系為什麼復雜到需要法律來保護
婚姻說簡單其實很簡單,就是兩個人在一起生活,經營自己他們自己的小家庭,但如果說復雜那也是相當復雜的,我只能說復雜的不是婚姻本身,復雜的是婚姻里的兩個人。為什麼有的人的婚姻可以輕松得到幸福感,可有的人的婚姻卻總是被說的一地雞毛,原因其實很簡單,是因為這段婚姻里復雜的那個人,他們沒有經營好自己的婚姻,所以才需要法律去保護。
於是婚姻就變的麻煩了,而法律就是來保護這些的,為了避免你在結婚以後失去一些自己該得的,於是法律來保護你,可如果你們結婚的時候就從來沒有想過會有離婚的那一天,沒有想過婚房寫誰的名,或者互相都想寫對方的名字,那哪裡來這么多的麻煩事,因此復制的不是婚姻,而是那些沒有抱著單純結婚的人而已。
7. 什麼叫婚姻
婚姻的詞語解釋為:嫁娶的事。嫁和娶都是對男和女結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一種社會現象的表e799bee5baa6e58685e5aeb述。
婚姻是兩個相愛的人 感覺自己和對方的愛情到了一定的成熟程度,可以確定走到一起過一輩子,是由愛情轉變成親情的一個過程.也可能反之 在相處的過程中因為種種原因變成陌生人,但婚姻是人這一輩子不可缺少的一個組成元素.它由愛而生.愛情是人與人之間的強烈的依戀、親近、嚮往,以及無私專一並且無所不盡其心的情感。愛情,在不同時代有不同的定義。現代定義為兩個人基於一定的物質條件和共同的人生理想,在各自內心形成的對對方的最真摯的仰慕,並渴望對方成為自己終生伴侶的最強烈、最穩定、最專一的感情。但在遠古的母系社會、古代的父系社會,愛情有另一種體驗,並不是單純的一夫一妻制。愛是生命的渴望,情是青春的暢想,愛情的意義在於:讓智慧和勤勞釀造生活的芳香,用期待與持守演繹生命的樂章,用真誠和理解還有包容和信任去譜寫人生的信仰。
真正的愛情並不一定是他人眼中的完美匹配
而是相愛的人彼此心靈的相互契合
是為了讓對方生活得更好而默默奉獻
這份愛不僅溫潤著他們自己,也同樣溫潤著那些世俗的心
真正的愛情,是在能愛的時候,懂得珍惜
真正的愛情,是在無法愛的時候,懂得放手
因為,放手才是擁有了一切……
請在珍惜的時候,好好去愛
在放手的時候,好好祝福…………
愛這個東西誰都說不清,但是有一點我可以肯定,因為這件事是我親身經歷,愛可以讓你為對方做任何事,說任何話,愛就是無條件的為對方付出,做任何事. 1、家庭的本質 家庭與婚姻之間無疑有著非常密切的聯系。沒有婚姻這一基礎,就不可能產生真正的家庭。但它們畢竟不是同一個概念。家庭的形成,除了必須以婚姻為基礎外,還必須具備血緣關系和共同生活這兩個基本條件。也就是說,家庭的產生,需要具備三個基本要件:婚姻關系、血緣關系和共同生活。 這里所說的「婚姻關系」,是指在社會規范允許的情況下,無配偶的成年男女在一定時間內保持著的穩定的性關系和以夫妻角色的互動;所說的「血緣關系」,則是指父母與子女之間以及兄弟姐妹之間的相互關系;「共同生活」則是指父母與子女或子女之間組成的一個共同生活的群體。這種共同生活包括經濟活動、情感活動、倫理關系、社會生活等許多方面。其中,屬於一個經濟單位是共同生活的顯著特徵。在這種群體中,成員之間的親密程度是其它任何一種社會組織內部的成員之間所難以達到的。共同生活期間,雖然夫妻分居、子女與父母分居以及兄弟姐妹分居的情況時有發生,但這並不能割斷他們之間在經濟、情感等許多生活領域的聯系。一般地,他們仍然以其中的一方為中心而共同生活著。人們之間盡管有各種各樣的社會關系,包括婚姻關系和血緣關系,但假如不能形成這樣的「共同生活」群體,那他們就無論如何也組成不了一個家庭。 2、「家」與「戶」 中國有個俗語,叫「家家戶戶」。這里,「家」指的是「家庭」。而「戶」除了指家庭以外,還包括各種非家庭的共同生活群體或個體。這種非家庭形式的「戶」在當今社會為數不少,並且還有越來越多的趨勢。 現代戶籍制度對「家」與「戶」的這種區別也十分清楚。「一家」就是「一戶」。有時,「一家」甚至還可以分成兩戶或更多。如:父母在A城,為一戶。他們的未婚兒子在B城,為另一戶。他們的未婚女兒在C城,又為一戶(以上皆以戶口為准)。這樣,這一家就變成了三戶。 「一家」可以是「一戶」甚至更多,但「一戶」卻不一定就是「一家」。如一個人為一戶的「單身戶」、一個學校的學生為一戶的「集體戶」、同性戀者或沒有子女的夫妻所組成的「二人戶」以及僅由兄弟姐妹組成的「子女戶」,等等。 由此可得出這樣的結論:結婚並非家庭形成(即現實社會中所謂的「成家」)的標志。用通俗的話來講,也就是:男女二人結婚了,並不能說他們立即也就成家了。這與現代社會中流行的說法明顯不同。當今社會,一對無配偶的男女,只要在社會規范允許的情況下自願過起了性生活並以夫妻角色互動,我們便可說:他們結婚了。但他們並不能立刻組建成家庭,因為他們之間僅有婚姻關系,還缺少家庭形成所必需的血緣關系和共同生活。並且,在現代社會中,成婚而不願成家的例子也已屢見不鮮。比如:(1)在社會規范允許(包括默認)的情況下,兩個獨身成年男女僅為了滿足雙方的生理需求或僅因為相互喜歡而自願(不管是秘密地還是公開地)過起性生活並以夫妻角色互動,他們並不想生育子女甚至不願共同生活。這種婚姻就永遠不會產生家庭。(2)再如:一對新婚男女,他們也已開始了共同生活。但他們不要孩子,只想終生享受「二人世界」。這種婚姻也不會形成家庭,只是形成了「一戶」而已。我們可以說他們「立戶」了,但卻不能說他們「成家」了。 3、由家庭看婚姻的種類如果我們把上段里後一個例子中的婚姻看作是「戶婚」(法律確認)的話,則前一個例子中的婚姻形式可被稱作「非戶婚」(法律不認可)。「戶婚」又可分為最為常見的「家庭婚」和不常見、但顯然存在的「非家庭婚」。目前,「非家庭婚」已為社會規范所接受(這在「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封建時代是絕對不能允許的)。而「非戶婚」卻仍然是引發爭議的一大熱點。 帶著婚姻綜述一下,「婚姻」與「家庭」是兩個有著明顯不同的概念。它們雖有緊密的聯系,但內涵畢竟不同。從本質上看,婚姻只是以夫妻關系互動的成年男女之間的一種合乎社會規范的性關系,而家庭的形成不僅要具備「婚姻關系」這一基礎,而且還需具備「血緣關系」和「共同生活」這兩個基本要件。因此,現代社會中,婚姻的形成並不表示家庭的出現。一個理想家庭的形成,一般要經過「戀愛-結婚-立戶-成家」這四個階段。
8. 什麼是婚姻
男人和女人結為夫妻,已結婚的狀態。男人為女人而婚,女人為自己而嫁。婚姻的本質在於共同相愛、精彩的生活並延續自己的生命。
婚姻的一般概念為為當時的社會制度所確認的,男女兩性以永久生活為目的的結合。
法律意義是法律概念
婚姻——男女雙方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以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為內容的合法結合。
家庭——共同生活的、其成員間互享法定權利、互負法定義務的親屬團體。
注意:第一,強調婚姻的長期性、穩定性和合法性;第二,強調婚姻雙方與家庭其他成員間權利義務一致性;第三,婚嫁的一般概念和法律概念並不矛盾。
婚姻的本質
摘自曹菁《愛情信仰論》 婚姻的本質是管控男女關系的機制(社會制度),婚姻與愛情,生活,家庭,生育都沒有必然的關系。連責任和義務都不是婚姻獨有的。婚姻屬於是管控型倫理,愛情屬於是自願型倫理。在古代幾乎全世界都在搞包辦婚姻,這是在強調婚姻倫理(管控型倫理)主導男女關系的一切。長期以來受古代倫理的影響,一直沒有愛情倫理與愛情倫理關系的概念,變成「戀愛為婚姻做准備」,其邏輯就是愛情只是一種選擇准備的過程,一定要等到結婚才能有神聖性。其實只要你們願意,愛情關系本身就能產生神聖性。
在古代經典以及基督教《聖經》,發現裡面基本上都是包辦婚姻的描寫,沒有婚前的愛情描寫。古代基督教基本上是包辦婚姻,後來基督教的變通「戀愛為婚姻做准備」,這個思想影響了全世界,但在這個思想里沒有承認愛情關系能產生神聖性,只是一種選擇過程。如果婚姻真正的本質是管控,那麼包辦婚姻可能就是婚姻本來的真實面目。包辦婚姻結束以後,婚姻的管控力就削弱了大部分。 而「包辦婚姻」這一詞,是後來的人發明出來的,古代人可能認為婚姻本來就是包辦的。
許多人認為有了愛情而進入了婚姻,但真相是因為有了管控而進入了婚姻。
這里有兩個簡單的證據,第一,沒有相愛的人也可以結婚。第二,相愛的人可以沒有結婚。
當你發現婚姻的歷史本質時,你會覺得現代婚姻更像一個文化產業。婚姻原本的穩定基礎有兩個,第一,男女關系被全面管控,第二,女人的地位比男人低。如果人是有自由的,那麼這兩個基礎就不存在。人們可以拒絕進入婚姻的管控(不結婚),或晚進入被管控(晚婚),以及拒絕被管控(離婚)。
婚姻關系是由管控所產生的倫理關系。愛情關系是由自願所產生的倫理關系。現代婚姻原理是人們自願授權民政局來管控他們的關系。還有一個問題,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婚姻關系就會比婚前存在的愛情關系會更神聖。因為連婚姻關系都是基於愛情關系存在的。
婚姻倫理關系 與 愛情倫理關系 的區別
婚姻倫理關系,中國是民政局婚姻是登記產生,第三方管控介入,(婚姻制度各國情況不同),以婚姻管控產生,以婚姻管控算起。屬於管控型倫理 。婚姻本質屬於管控的范疇。被安排忠誠對象,或在限定條件下選定忠誠對象。
愛情倫理關系,自主產生,全世界總體是一男一女,與愛情有必然關系,以雙方自願愛情信念(信仰)產生,以自願愛情信仰(愛情倫理關系)產生算起。屬於自願型倫理,無管控方存在。自願選定忠誠對象,是產生於情感又超越情感的愛情關系。
最核心的區別,愛情倫理關系是由雙方的愛情信念產生的,婚姻關系是由管控產生的。共同點是,都具有倫理的特性,都具有超越性。
基於愛情為基礎的現代婚姻關系,一般是愛情倫理關系與婚姻倫理關系的復合存在。
民政局婚姻倫理關系示意圖 愛情倫理關系示意圖 摘自曹菁《愛情信仰論》
上圖顯示愛情情感有波動性,斷續性。婚姻倫理關系 和 愛情倫理關系是形而上的,連續的,相對穩定的。
基督教《聖經》申命記7:3中「不可將你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是指異族異教徒),也不可使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這句話中表明了父親有包辦兒女婚姻的權力。 《聖經》里沒有婚前愛情描寫,也沒有對於愛情的論述。在聖經《創世紀》中上帝安排亞當與夏娃結婚。上帝從來沒有批評過婚姻包辦。《聖經》也沒有記載過現今流行的婚姻宣誓,你不能不懷疑這是從愛情宣誓嫁接過來的。
各國政府都在推銷一份被叫做「婚姻」的合同,而古代婚姻則被叫做「包辦婚姻」。
婚姻自問:如果監獄是自由的,那麼怎麼能使得人們自願進入監獄(婚姻)?第一,許諾進出監獄有一定的自由。第二,給進監獄的人有好處的政策。第三,靠忽悠,我不關心什麼是真愛,我只關心,愛情怎麼為世俗服務。婚姻又自問:如果監獄(婚姻)是自由的,那麼還是監獄嗎?我不關心是否真的存在,我只要有幫人相信它是存在的就可以了。
詳細解釋
婚姻,古時又稱「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詞的起源有三種說法:漢朝的鄭玄說,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禮。在我國古代的婚禮中,男方通常在黃昏時到女家迎親,而女方隨著男方出門。這種「男 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的習俗,就是「昏因」一詞的起源。換句話說,婚姻是指男娶女嫁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