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後發現老公欠網貸和信用卡債務十幾萬,該怎麼辦
以前有人曾說,結婚不僅是找到一個人和你共度一生,結婚也是找一個人與你共擔風險的事情。很多人覺得,結婚以後如果自己出了什麼事情,就有人給自己兜底了。兩個人扛著總比一個人扛要好得多。但是我認為這也要看什麼事情,如果是生活中遇到難題,兩個人共同去承擔沒什麼不可。但是如果遇到一個好賭的人,想要通過結婚讓另一個人來共擔風險,婚姻法可不答應。有網友發來求助:婚後發現老公欠網貸和信用卡債務十幾萬,該怎麼辦?我認為你應該這樣做。
一、趕緊找律師幫你出主意遇到這樣的事情不要驚慌,你趕緊找一個靠譜的律師幫你出主意。這些錢只要不是你花的,那麼債務也不會讓你還。讓你找律師是因為,律師可以幫你提供更加全面可靠的幫助。你後續離婚也用得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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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婚前男方欠錢,結婚後女方需要承擔嗎
法律分析:婚前男方欠錢,結婚後女方是否需要承擔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婚前男方個人所負的債務,則一般會視為個人債務,配偶不用償還;
如果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女方要承擔共同償還的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㈢ 男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欠下債務,無力償還,雙方離婚後,女方需要與男方共同承擔債務嗎
您好,根據法律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夫妻雙方約定屬於一方債務的除外。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按照您所表述的情況,若男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欠下債務,若該債務屬於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則雙方離婚後,女方是需要共同償還的。若該債務屬於丈夫個人債務的話或者雙方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則離婚時女方無需償還。具體還要結合該債務的實際情況來分析判定。
【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 :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㈣ 婚姻期間男方債務女方需要承擔嗎
您好!
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存有債務的情況下,根據該債務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為標准來判定非舉債配偶方是否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個人債務與夫妻共同債務是相對概念。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而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承擔。個人債務一般包括三種:第一,一方的婚前債務;第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當被認定為個人債務的,比如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一方以個人名義超出日常生活中需要所負的債務。
綜上所述,盡管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所發生的,但因存在上述應當被認定為個人債務諸多情形的債務也不當然導致非舉債方配偶承擔償還債務的連帶責任。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64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34條: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家與家律師事務所專注婚姻家事,如有相關法律需求可進一步溝通。
㈤ 婚後發現老公欠網貸和信用卡債務十幾萬,我該怎麼辦
婚姻是兩個家庭的結合,也是兩個人之間的磨合,但是婚姻中也存在欺騙,比如說有一名網友在婚後發現老公欠下了網貸和信用卡,債務高達十幾萬,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
網友們應該都知道,一入網貸深似海,會把你拖入高額利息的深淵之中,讓你無法脫身,除非你把網貸還清。而婚姻生活也應該坦誠相對,如果你的老公在婚前欠下了高額的網貸卻不告訴你,這樣的男人也不值得你為他付出,趕緊趁早離開吧。
㈥ 假如婚前男方欠債,婚後女方要承擔責任嗎
假如婚前男方欠債,婚後女方要承擔責任嗎?夫妻個人的婚前債務婚後另一方沒有義務返還,如果能證明是男方為了結婚而產生的個人債務,這個是需要女方共同償還的。
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㈦ 婚姻存續期間,男方的債務一定要夫妻雙方一起還嗎
法律分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但非法債務除外,賭債或從事違法犯罪行為所欠債務要麼不受法律保護,要麼應由債務人自己一人承擔)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㈧ 結婚期間男方債務女方要一起還嗎
法律分析: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在外借的債務,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需要雙方共同償還。但是存在以下情況可以視為借款一方的個人債務:1、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的債務;2、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3、一方能夠提出證據證明該債務並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㈨ 婚後才知道丈夫欠錢的事,應該怎麼辦
婚後才知道丈夫欠錢的事,應該怎麼辦?
如果結婚後發現老公欠了很多錢,那麼這種婚姻就等同於一場騙婚。從女人的角度來說,我覺得你可以選擇和他離婚。不過,男方肯定不會輕易答應離婚,所以大家在領結婚證之前一定要了解對方的經濟情況。了解好對方的經濟情況,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也不會影響夫妻間的感情。
按照我的理解,聰明的女人會想辦法彌補這筆債,因為男人借了一大筆錢結婚,這就足以說明這個男人是重視家庭的。而且也足以表明對方娶妻心切。所以如果女人足夠聰明,她會跟著丈夫慢慢還債。但是如果說欠的債是老公亂花的,那麼自家不願意跟他還債,你可以選擇離婚。一般來說,婚前債務都是由欠債一方承擔的。作為妻子,沒有必要為丈夫的過錯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