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談婚論嫁的時候,因為買房子大小問題而產生矛盾,我該怎麼辦
就為了這點雞毛蒜皮的事都能鬧僵、服了。這樣的女人你是看上他哪點了?你要想的遠一點、如果以後什麼事情都這么斤斤計較日子還怎麼過?
越是到這種時候、你現在越不能感情用事、感情是很重要、但是是建立在雙方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理解上的、如果你把所有的包袱都一個人獨自承擔、最終倒霉的吃虧的是你自己。
你說的那些什麼都28歲了、影響不好、這些都是什麼事啊?你那麼在乎別人的看法幹嘛?他們會幫你還房貸?會幫你操心日後的婚姻生活?現在30多歲結婚的一大把、你著急個鳥啊。
2. 婚姻和房產問題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家庭所有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由於房屋是你們在婚姻期間買的,如果離婚她是肯定有權利分走一半的,最好的辦法就是維系婚姻關系,可以和妻子再商量,分析利弊,而且看你的態度是對妻子不滿已久,你平時的情緒是會影響到她的,盡管你說你滿足她諸多要求,但是有些情緒、不滿你也是對她有所發泄,雙方都有問題,。你會考慮到孩子的情況,他也會,所以平靜下來,好好商量。
3. 樓房阻擋我的婚姻,我該怎麼做
是不是因為沒有房子,女方就不嫁人了
沒有樓房好辦啊,
如果女方很想要樓房的話
你直接去銀行貸款就行了
把想買的樓房首付給付了
其他的以你們每月發的工資
拿出一部分,分期還貸款!
就OK了!
4. 如下情況《物權法》和《婚姻法》的沖突該怎麼辦
物權法和婚姻法是不沖突的。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可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是明確物權法定的具體規定,兩部法律是相輔相成的。
5. 當婚姻遭遇房子 四種情況四種結果
現如今,房子與婚姻之間已發生了密不可分的關系。夫妻離婚財產糾紛中80%以上涉及房產,有的甚至還打官司,不惜反目成仇。事實上,婚姻和房子的關系沒那麼簡單,房子寫誰的名字有講究,何時買房也是有區別的。
婚前一方所購房產
根據婚姻法十七、十八條規定,婚前取得財產為個人財產。因而,如果婚前就置備好了房子,那麼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結婚前男方買房,應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假如離婚,房子應歸屬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財產的公證。
婚房所購房產
婚後取得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要是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結婚後買房,如果還是男方出錢的話,在辦房產證的時候,根據新規定,若夫妻雙方都在場,且女方要在場簽字,那麼應是夫妻雙方共用財產。
父母出資買的房算誰的
由於自身財力不足,多數家庭都是靠父母幫忙買的房,並且大部分家庭都會選擇男方父母出全款買房,女方則負責裝修及傢具的費用,來共同安家置業。那麼這種情況下,房產證上面可不可以寫女方的名字呢?怎麼樣才能最大限度保障女方的權益呢
婚姻法第二十二條指出: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表示是贈與雙方的。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說,婚前買房,如果男方父母出全資買房,也沒有明確表示房屋是贈與夫妻二人,那麼房子是沒有女方份額的。但是,如果是婚後男方父母全資買房,沒有明確表示是贈予男方一人的話,房子是贈予夫妻二人的,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戀愛期間共同出資以一方名義購房
張某(男)與李某(女)通過網路認識並確定戀愛關系並約定共同購買房屋一套作為結婚之用。雙方商定以李某的名義購房。不久之後,倆人終止戀愛關系。原本用於結婚的房屋如何分割呢?
李某和張某之間雖未書面約定,但顯然存在婚前共同購房協議。以李某名義購房,由雙方共同出資均系共同購房協議條款的內容。房屋所有權因登記為李某名下,應認定為李某個人財產,但這並不影響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協議的效力。張某和李某終止共同購房實際是對共同購房協議的解除,張某可以要求李某恢復原狀,返還張某的購房款。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1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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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關於房子和婚姻的問題!急!!!
如果現在的房產證上是你父母的名字,那隻有通過房產交易,才能夠過戶到你們夫妻名下,這筆費用也要上萬。
如果你們還沒有領結婚證,我倒建議你得重新審視一下你女朋友的這個無理要求了。還沒有結婚就想著離婚後不吃虧,是不是太有心計了啊?現實中這樣的女人有,我一個鄰居就是因為女方提出這樣的要求而男方堅決跟她分手了。
如果已經結婚了,那還是好好跟她溝通,別為了房子傷感情。
7. 房子到底屬於誰,當物權法和婚姻法發生沖突時
如果房子屬於你父親,根據婚姻法你母親是有權去爭的。你爺爺去世沒啊,去世的話是子女當然繼承,如果繼父獨生子就好辦了,不是又要爭
8. 婚姻與房子
結婚的時候如果能購有自己的新房子當然是最好的啦,可以有屬於自己的私人天地。不過,經濟上要有一定的、穩定的基礎。再加上,要想清楚了,因為一但有了自己的房子,各方面都要自己承擔。比如:生活的煤、米、油、鹽、水電費、管理費。如果有了孩子子,更加需要家婆的照顧。如果跟家公家婆一起住,起碼不用自己做飯。其實也不會很差啊。
9. 婚姻法和物權法發生沖突怎麼辦懂法律的高人給指點
你呀 是典型的心理綜合症,你沒有必要害怕.物權法和婚姻法是兩個法律文件,他們包含的意義不同,更不能混為一壇,物權法第二條 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系,適用本法,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這是個體和個體之間在產權發生糾紛或處理個人房產等,物權法給予公民的權利.像你這種情況,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你們夫妻兩都對房產享有處置的權利,也就是說這個房子是你們的共同財產,即使離婚了,只要這個房產是你們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買的,你也有權利獲得屬於你的那部分,如果你和你媳婦結婚沒登記,那可就不好說了,得吃點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