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感情不好男方打電話罵女方恐嚇要啥娘家人能不能投訴
夫妻感情不好,男方打電話罵女方恐嚇要啥等,如果總是這樣,娘家人可以和男方單位領導反映這樣的事情,如果就一次或者兩次,可以原諒他的不懂事,但是需要和男方的父母說說這事!投訴是需要證據的!
㈡ 遇到渣男老公不跟我離婚,還恐嚇離就殺我全家,我該怎麼辦
遇到這種情況確實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不過也有一些解決問題的辦法,下面我就來和大家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一、溝通。
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改變,但是隨著一些生活方式的改變,夫妻之間的關系也出現了越來越多的矛盾,如今的離婚率實在是太高了,而且每年都在逐步上升,這確實是我們面臨的一個比較重大的問題。但是這樣也遇到這種情況,這種渣男不願意跟你離婚,而且還威脅恐嚇你,那麼你也不要去擔心。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歡迎各位在評論區下方進行留言,指出我的不足,謝謝各位觀看。
㈢ 夫妻離婚,男方恐嚇對方家屬,要如何處理
說實話我一直以來都覺得離婚這種事情也應該是夫妻雙方都同意的基礎上決定出來的,畢竟一段婚姻的結束所帶來影響的是兩個人,並不是一個人能夠決定得了的。所以說這種事情最好就是兩個人都日子已經沒有辦法繼續延續下去了,之後是夫妻雙方共同商量出來一個結果,這樣才算是對這個婚姻做一個告別。
對於女方來說,在遇到這樣的事情的時候,我覺得首先大家可以選擇去跟對方好好溝通一下,如果說溝通還起不到任何作用的話,這個時候就可以選擇報警,申請警方的保護,這樣就可以避免自己以及家人被恐嚇的局面出現了。
㈣ 婚姻中被對方威脅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在起訴離婚期間男方威脅恐嚇,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救助,讓公安機關介入處理,威脅他人是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當然,也可以向親人家屬求救,最重要的是保護好自己的安全,公安機關在接到報案後會第一時間介入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㈤ 離婚後前夫威脅恐嚇還動手怎麼辦
法律分析:離婚後前夫威脅恐嚇,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之後,婚姻關系已經解除,不再具備夫妻之間的義務,如果前夫還來進行騷擾威脅,肯定是犯法的行為,女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向法院起訴前夫侵犯個人隱私、侵犯身體健康等。如果對方還存在暴力行為,要注意留下受傷的證據,到醫院做傷情鑒定,然後起訴到法院,索賠醫葯費和精神損失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㈥ 夫妻感情不合,丈夫經常威脅妻子,應該怎麼辦
你好,婚後經常被老公威脅,承受精神壓力,家庭出現矛盾,建議先冷靜下來,前期可尋找親戚朋友的幫助勸說,或者尋求居委會或村委會的幫助調解家庭關系。如果還存在家暴行為,應當報警,警察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並依法調查取證,情節較輕的,對加害人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涉嫌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所以,在現實生活中,只要是毆打致傷或者多處受傷就屬於家暴了,與毆打次數和程度無直接關系。由上可知,家暴主要表現為身體暴力與精神壓迫。而由於家庭關系本身所具有的復雜性、多樣性以及行為人能力與認識的不同,家暴也具有多種表現形式,如肉體摧殘、精神迫害、性虐待與經濟虐待等等。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之間理應相互理解尊重,換位思考,有錯就改,依靠暴力威脅解決不了任何實質問題。同時,在遇到家暴時,要及時保存證據並報警,尋求公權力的幫助。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暴法》第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㈦ 女方想離婚,但男方恐嚇威脅要殺人,怎麼才能安全的離婚
您好,關於您的想離婚,擔心男方威脅恐嚇的問題,雖然我國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為了安全起見,建議通過訴訟解除婚姻關系。協議離婚是夫妻針對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的意見,雙方一起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還規定了一個30天的離婚「冷靜期」,也就是說,現在夫妻雙方先要親自去民政局進行申請。30天後,若雙方都沒有反悔,再一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但由於協議離婚雙方接觸的機會更多,在男方不同意離婚且具有恐嚇、威脅的情況下,建議訴訟離婚來保障自己安全。
訴訟離婚就是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經過立案,開庭審理,最後拿到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由於男方存在這種過激行為,首先建議您在起訴離婚前更換新的居住場所。到法院離婚後,如果男方存在過激行為建議立即報警。其次,如果到法院訴訟,您再庭審結束後可以和法官申請先簽筆錄,先行離開。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㈧ 夫妻吵架鬧離婚,男方恐嚇女方親屬怎麼辦
一、接受離婚事實,處理你的憤怒、恐懼、悲傷、孤獨
不想接受現實
我們真的已經離婚了嗎?會不會明天醒來這一切都只是個夢?《我的前半生》里,羅子君一開始的表現讓人心疼。很多人是不想面對現實,彷彿只要不承認,自己就沒有受傷,幸福婚姻還會繼續。
所以,走向療愈的第一步,就是「把它承認下來」。對方已經不再是你生活的另一半,你現在要做的,是療愈自己,面對現實,不逃避,不躲避。你可以悲傷,可能孤獨,這一切都是你要去面對的、去解決的問題了。
此時的孩子,也需要幫助和陪伴。相比大人,他們更難接受父母分開的事實。「爸爸媽媽很快會和好」「只要我表現好,他們就不會分開」。這時,不要騙孩子,也不要低估了孩子的接受能力,坦然告訴他:
1.這場婚姻結束了。
2.是爸爸媽媽決定不再生活在一起,不是孩子做錯了什麼。
3.即使離婚,父母也永遠都是父母,也都會愛他。
恐懼
離婚後要怎麼生活?我能搞定嗎?別人會不會覺得我是一個失敗者?父母會不會嫌棄?……
有恐懼很正常,對未知,我們都無法克制恐懼。
沒關系。帶著恐懼也可以一路奔跑前行,跑著跑著就會發現,原來恐懼不過是一個很小的點,你可以掌控他。
孤獨
從一家人變成一個人,獨孤感撲面而來。回家不再有溫暖的燈光和愛人,畫面似乎有些凄慘。沒關系,獨處的時光,是最接近真實自己的時光。趁機學會獨處,和自己內心真實對話。不必考慮別人的感受而壓抑自己,不必成為配合別人的附屬品。離自己最近的時候,力量也自然生發出來。
二、我很好,我很重要,提高自我價值感
我是誰?拋開妻子、愛人、伴侶、母親、孩子這樣的身份,我是誰?我的價值感體現在哪裡?我如何看待自己?還有社交圈,離婚也帶來了如何處理和夫妻雙方共同的朋友關系的問題。
在這個階段最重要的,是重塑自我,提升自我價值感,重建社交圈子。
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於男方的威脅或者恐慌女方結婚怎麼處理
如果已經結婚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若威脅恐慌危及到生命,也可以在申請撤銷婚姻的同時申請保護令。
如果沒有結婚,我認為,先進行警告,如果男方的威脅和恐慌已經嚴重干擾到你的正常生活,構成了騷擾,這樣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