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在婚姻期間打欠條在什麼情況下有法律效益
夫妻在婚姻期間打欠條屬於書面約定受法律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婚姻期間寫欠條案由是什麼擴展閱讀:
一、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⑵ 欠條屬於什麼案由
法律分析:欠條形成原因可能是借貸,也可能是合同關系,糾紛案由主要看欠條的形成原因所依託的基礎法律關系。比如貨物的欠款,就是買賣合同糾紛。比如是工程欠款,那就是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在比如是自然人之間借出去的錢,對方打的欠條,那就是民間借貸糾紛。因為欠款是要審查基礎關系的,所以要看具體的糾紛,才能確定案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⑶ 婚姻內丈夫給妻子打欠條有法律效力嗎
婚姻內丈夫給妻子打欠條具有法律效力,因為這個錢是妻子自己私人財產,這個錢需要歸還。這個欠條具有法律效力,我們應該把欠條保存好。
我們好多人結婚前,都喜歡給自己買房子,寫自己名字,就是擔心婚後,發生爭議。
但是我們個人財產應該分割清楚,只有婚後發生財產,才是共同財產。為了我們共同家,好好努力。
⑷ 拿欠條起訴屬於什麼案由
法律分析:欠條形成原因可能是借貸,也可能是合同關系,糾紛案由主要看欠條的形成原因所依託的基礎法律關系。比如貨物的欠款,就是買賣合同糾紛。比如是工程欠款,那就是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在比如是自然人之間借出去的錢,對方打的欠條,那就是民間借貸糾紛。因為欠款是要審查基礎關系的,所以要看具體的糾紛,才能確定案由。需要寫明雙方當事人的身份信息,寫明自己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並且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⑸ 欠條的案由怎麼寫
法律分析:主張償還的訴訟時效為3年,超過的一般視為放棄訴訟追償的權利;訴訟時效因債務人承諾限期給付情況而延長(一般可以書面承諾和口頭承諾錄音為證據證實這事)。首先要寫一份合格的起訴狀,訴狀的內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況(明確的姓名、住址、職業、年齡、工作單位等)、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證據的復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⑹ 夫妻之間的欠條該怎麼寫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之間可以約定處分財產。夫妻約定財產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具體地說,屬於合同行為,該約定發生法律效力仍然必須符合合同成立、生效必須要件,具體包括
(1)約定必須是當事人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
(2)約定內容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
(3)約定應當遵守社會公德,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規避法律、法規,如不得逃避對外債務,逃避撫養子女、贍養老人的義務等;
(4)附條件的約定,在條件成就時生效。不得惡意促使條件成就或惡意阻止條件成就。附期限的約定,應在期限屆至時生效,期限屆滿後失效。
(6)婚姻期間寫欠條案由是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婚姻法》規定,目前我國的夫妻財產權屬有三種形式,即夫妻共同法定財產制、夫妻特有財產制和夫妻約定財產制,這三種財產制共同構成了我國夫妻財產權屬制的結構體系。關於婚內夫妻之間寫的欠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分下列三個情況進行回答.
1、夫妻共同財產中夫妻借貸關系的認定。如果夫妻之間借貸所涉款項是明確來源於家庭共同財產,該債權就屬於夫妻共同債權,債權人就是這個家庭;如果夫妻之間借貸所涉款項用途是明確用於家庭共同生活開支,該債務就屬於家庭共同債務,債務人就是這個家庭。
2、夫妻個人財產中夫妻借貸關系的認定 。《婚姻法》第18條以列舉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個人財產的范圍,從而把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從夫妻共同財產中獨立出來,並從財產取得的時間及財產的性質將夫妻個人財產分成五個方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葯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如果夫妻之間借貸所涉款項來源於以上列舉的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並且用於另一方的個人事務,則夫妻之間的借貸關系成立。
3、夫妻約定財產中夫妻借貸關系的認定 。約定的內容不得超出夫妻財產的范圍,如不得將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列入約定財產的范圍,不得利用約定逃避對第三人的債務以及其他法定義務。
在夫妻之間如果已經對財產明確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的情況下,筆者認為可以直接認定一方借了對方的財產,婚內債權債務關系成立,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離婚時或離婚後,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清償。
4、根據你的情況,,如果是婚前贈與或者娘家明確表示贈與女方,則應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夫妻之間前提哦有效力。如果是婚後贈與的,除了女方個人用品外應屬於共同財產,此時欠條不具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