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政局結婚登記流程
以茂名市為例,領取結婚證的流程如下:
一、辦理程序: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
二、照片要求: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正面像,同一底版,紅色背景)。
三、登記時提交的身份證件和證明材料:
1、內地居民:提交雙方當事人有效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現役軍人:
(1)本人有效的軍人證件、居民身份證;
(2)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3、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同胞回鄉證;
(2)香港居民身份證;
(3)經香港委託公證人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4、澳門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同胞回鄉證;
(2)澳門居民身份證;
(3)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5、台灣居民:
(1)台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2)本人在台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件;
(3)台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註:此聲明需經過廣東省公證協會對正副本進行相符核驗證明)。
6、出國人員、華僑: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本人無配偶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3)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4)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是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全文同等格式翻譯成中文,翻譯文本可以由所在國駐華使(領)館或者當地有資格的翻譯機構出具。
7、外國人: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3)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4)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是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全文同等格式翻譯成中文,翻譯文本可以由所在國駐華使(領)館或者當地有資格的翻譯機構出具。
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結婚只有達到一定的年齡,才能具備適合的生理條件和心理條件,也才能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所以,盡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並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
中國大陸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中國港台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18歲,女不得早於16歲。
中國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因此規定「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這次修訂婚姻法,有的同志建議將男女的結婚年齡統一為一個標准,或均為二十二周歲,或均為二十周歲。
中國婚姻法關於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
② 婚姻登記處和民政局的區別
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是兩個不同的部門,屬於隸屬關系。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是民政局的下屬部門,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記職權的行政機關。
【法律分析】
婚姻登記處和民政局是不一樣的概念,兩者的職權范圍是不同的,婚姻登記處是民政局的下屬部門,也是歸屬於民政局管轄,而民政局是針對於多方面管理的工作,而婚姻登記處主要是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出具結婚證、證明材料以及宣揚、歸檔等工作。婚姻登記處和民政局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民政局是當地政府對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主管當地的多個部門工作,而婚姻登記處是民政局的下級部門,也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記的行政重要機關單位,兩者的職權范圍不一樣。而民政局的主要工作是主要落實於當地的民政事業的發展,以及規模和相關的政策制度,從而根據政府起草的一些規章辦事,還要根據方案進行實施,還要負責對城鄉之間的醫療幫助、無助人員的經濟補貼等多種救助工作。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二條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香港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澳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台灣居民)、華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
③ 婚姻家庭法律事務包含哪些方面
首先首先首先首先,,,,第一個問題是同居關系及婚約第一個問題是同居關系及婚約第一個問題是同居關系及婚約第一個問題是同居關系及婚約。。。。時下,有很多年輕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就已經生活在一起,過去法律上我們稱之為非法同居關系,現在該稱為同居關系。兩字之差,也表現了國家法律對同居關系的態度,也就是說,在以往同居關系是不被允許的,故稱之為「非法同居關系」。目前國家法律對同居關系的態度,實際上是不提倡也不禁止。 同居關系可否解除呢?《婚姻法解釋(二)》第1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的,或者當事人解除同居的請求涉及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糾紛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審理。同居期間共同購買的財產如何處理?司法實踐中,一般是有證據能夠證明出資份額的,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共有,如果不能證明出資份額的,按共同共有。 在農村有種風俗習慣,也就是「訂婚」,訂婚的同時,會簽訂一個「婚書」。經過訂婚,男女雙方就可以共同生活在一起。當然這是個民間風俗習慣,法律上對這種行為是不是保護的呢,答案是NO。這種行為仍然是前面我們所說的同居關系。那麼我們寫的「婚書」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呢;答案也是NO。婚約訂立後,任何一方都可以作出解除婚約的意思表示,無需經過對方同意,就產生結婚婚約的法律效力。這是因為,婚姻是男女雙方基於愛情的結合,而且是雙方自主自願,如果一方要求解除婚約,說明在他們之間不存在結婚的基礎條件,因而應當允許,否則是干涉婚姻自由。 關於因解除婚約而引起的財務糾紛,司法實踐中的處理原則是,對婚約期間無條件贈與的財務,受贈人一般無返還義務,對於以結婚為目的所作的贈與(俗稱訂婚信物),價值較高的,應酌情返還。當然,對以訂婚為名詐騙錢財的,應歸還受害人。此外,對屬於包辦買賣性質的訂婚所收受的財物,應依法沒收或酌情返還。 第二個問題是結婚第二個問題是結婚第二個問題是結婚第二個問題是結婚。。。。我們都知道,一對男女想要結婚,只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即可。我國的婚姻法規定結婚的條件包括法定條件和禁止條件。 法定條件是:1、男女雙方必須完全自願;2、必須達到法定婚齡;3、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也就是不能重婚。禁止條件是禁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和禁止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結婚。 我國婚姻法沒有具體列舉患有哪些疾病的人不宜結婚,司法實踐中的通常做法和醫學上的認識,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三種疾病:1、傳染病,是指《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風病等醫學上認為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傳染病;2、嚴重的遺傳性疾病,是指由於遺傳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喪失自主生活能力,後代再現風險高,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遺傳性疾病;3、有關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第三個問題是離婚第三個問題是離婚第三個問題是離婚第三個問題是離婚。。。。日前公布的全國民政事業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我國共有46.5萬對夫妻辦理了離婚登記,較去年同期增長17.1%,平均每天有5000多個家庭解體。中國離婚率已連續7年遞增。在我們接待法律咨詢當中,很多也是關於離婚案件咨詢。 離婚可以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時雙方均自願離婚的,同時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的處理,並且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的一種方式。具體來說,其程序是,由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同時應當出具: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餓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的申請進行審查後,認為符合離婚條件,發給結婚證。這是一種最為簡單也是最為經濟的方式,但是前提是雙方對於婚姻、子女、財產等問題均作出了適當的處理,在這種情況下才可以進行協議離婚。訴訟離婚是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情況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調解和好無效,人民法院應當准予當事人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這里的同居是指持續、穩定的共同生活在一起,如果只是偶爾幾次,或者沒有生活在一起,不能算是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因為家庭瑣事發生爭吵,雖然有相互動手的行為,如果沒有造成一定的傷害後果,只能視為家庭內部的一種沖突,不能視為家庭暴力。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注意是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如果是因為外出打工、治病或者其他客觀原因,導致的分居,不在這個范圍內。也有些當事人認為只要分居滿兩年了,就自動離婚了。這種說法其實是錯誤的,即便是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了,那也是要經過法院判決才可以,不存在什麼自動離婚的說法。 (五)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六)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④ 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辦理結婚證需要的證件如下:(一)戶口證明;(二)居民身份證;(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⑤ 婚姻登記流程
婚姻登記流程有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和所在工作單位或生產大隊出具的關於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非自願的、已有配偶的、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⑥ 民政局結婚登記流程
【法律分析】
民政局的結婚登記流程是: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出生日期、民族和婚姻狀況證明,共同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男女雙方在申請登記時必須同時在場。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審查當事人的申請,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立即登記,發給結婚證。辦理結婚登記的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男女各自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雙方戶口本或是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3、3張兩寸近期男女免冠合照,一般都是紅底。4、非直系或三代旁系無血緣關系證明。5、離異者需要准備離婚證或是法院出具的離婚證明。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⑦ 登記結婚照注意事項
結婚登記照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結婚登記照注意事項之結婚照的拍攝地點
登記當天:登記處有專門拍結婚證照片的(數碼),還給刻光碟,和照相館差別不大。即拍即得,效率很高。但是,當天拍結婚證照片比較趕,如果趕上特別好的日子,排隊的人就會超多,輪到你們,還沒等擺上個好的pose,表情也不在狀態,就被攝影師咔嚓了。到時,大家就可以體會到什麼叫「悔得腸子都青了」。當然,不是說登記處的不好,非常方便快捷,正因為如此,有些人會較抵觸,結婚怎麼可以跟吃快餐似的。
登記前一個月或者更早:要到專門的照相館去拍結婚證照片。一般的婚紗影樓、照相館都能拍攝結婚證照片。現在很多的新人都喜歡選擇去柯達拍,因為在柯達照完可以當時看效果,不滿意可以重新拍,價格是12快4張,因為民政只要三張,所以剩下一張還可以自己留做紀念。
(二)結婚登記照注意事項之其他注意細節
1. 結婚證照片底色一般為紅色,所以,要根據這個底色來選色適合自己膚色的衣服。
2. 頭發在一周前弄好,不要前一天剪個人見人恨的發型,這個,姐妹們一定要盯好,男人們啊,根本就覺得頭發跟拍結婚證照片沒有關系。
3. 拍結婚證照片前,照相館都有鏡子,把頭發梳好,衣服弄整齊。
4. 拍結婚證照片時,兩人最好都能有很燦爛的笑容,姐妹們不想被誤認為任何一方有被逼婚的嫌疑,那就提醒自己,並教育好老公。
5. 一定事先跟先生聲明,結婚證照片拍的不滿意,重拍!這樣,男人們為了省事,都會特別重視,一遍通過。
以上就是關於拍結婚照需要注意的地方的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各位排出比較滿意的結婚登記照來。辦理結婚手續的過程中,還有一些其他方面也是需要當事人注意的。你可以通過律圖網站的相關欄目進行深入了解,同時也能就你的具體問題咨詢我們律圖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