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男方沒有到法定結婚年齡就生孩子了該怎麼辦
未到法定年齡,生了孩子。孩子出生後,先去辦理出生醫學證明。之後男女雙方到了法定結婚年齡,辦理結婚證。再去派出所補報孩子戶口。不用麻煩,不用罰款。
② 沒有到法定結婚年齡,懷孕了,生孩子會罰款嗎
沒有到法定結婚年齡懷孕了,生孩子不會被罰款,因為這種情況下,沒有違反相關規定,所以就不會被罰款。
③ 未到法定結婚年齡孩子怎麼上戶口
給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生的孩子上戶口需要先支付社會撫養費用,然後計劃生育部門會給當事人出具付款憑證,攜帶嬰兒的入戶申請書,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親子鑒定證明,這些有效材料可以在父親或母親戶籍所在地落戶。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一條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④ 沒有到結婚法定年齡生了孩子怎麼上戶口
法律分析:沒有到法定年齡,生孩子後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來,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⑤ 沒到法定年齡生了小孩怎麼上戶口
法律分析:沒有到法定年齡,生孩子後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來,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並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⑥ 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生孩子怎麼上戶口
法律分析:沒有到法定結婚年齡的情況下孩子上戶口的流程是先到計生部門交了社會撫養費,然後計生部門會給當事人出具繳費憑證,攜帶繳費憑證,嬰兒的入戶申請書,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親子鑒定證明等這些有效材料到父親或母親戶籍所在地落戶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