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婚時各自的存款怎麼分
法律分析:離婚時雙方的存款應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對於共同
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法律規定對於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雙方可以約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雙方將共同財產約定為個人所有,則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⑵ 離婚,銀行存款該怎麼分割
法律分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銀行存款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⑶ 夫妻離婚存款怎麼分配
離婚時銀行存款兩人該如何分割
1、看資金的來源。
以下財產若有證據證明,即使在夫妻共同銀行賬戶中,仍應排除夫妻共同財產:
(1)因工作需要,暫時存入夫妻一方或雙方名下的資金;
(2)夫妻一方替其他人轉賬或代為理財時暫時存入賬戶中的資金;
(3)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出讓所得資金在婚後存入的。
2、看資金流水交易明細。
法官在處理夫妻名下的存款時。一般以余額為准,對你請求法院調查對方銀行存款的申請,一般也只查余額,除非明確申請法院調取對方銀行賬戶交易明細。如果從明細中可以清楚地證明對方有明顯轉移資金的情況,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數額,而不僅僅拘泥於賬戶余額。
⑷ 夫妻離婚存款怎麼分割
夫妻離婚存款屬於共同財產,一般平均分割。對於共同財產,雙方可以先協商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於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⑸ 離婚存款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民法典的相關法律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故此,離婚時存款應當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⑹ 夫妻一方在銀行存了定期存款,離婚後,這筆錢要如何進行分割
夫妻一方在銀行定期存款,如果夫妻二人婚姻關系結束,這筆錢能否平分,取決於兩點。第一是否為夫妻婚後財產,如果是夫妻婚後財產,離婚後這筆財產也會均分;第二這筆錢開戶人是誰,如果是夫妻之外第三人,在離婚案件中,一般都不會處理。
夫妻關系建立之前,二人手中所具有的錢,屬於夫妻二人個人財產。不想將其和夫妻共同財產混合,需要單獨進行管理;這樣在離婚時候,也才能夠避免被另一半平分。當夫妻關系走到盡頭時候,剩下的就是財產分割,以及孩子撫養權等問題。
因此夫妻離婚時候財產分割,一個大原則便是,查看財產是否屬於夫妻二人共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會進行平均分割。
⑺ 離婚存款怎麼分
法律分析:離婚存款一般是平均分配。存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