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帝會將人類的婚姻作出規定嗎
上帝就是有能量有位格有靈魂的信息。根據《創世記》中的典故,上帝先在黑暗和混沌中創造了光,接著創造了天地、生物和人。根據埃及和希臘的神話傳說,宇宙中最初只有一個上帝,而後誕生了很多上帝,分別創造自己的天、地、水、風、雲、山和河流等自然事物,而宇宙是在諸上帝誕生以前就已經存在了,只不過是以另一種方式而已。雖然諸上帝們能夠決定人和自然,但他們也只是包含於宇宙的一種存在。根據這種認識,宇宙也會被上帝認為是永遠存在的事物。相反的是,《聖經》認為上帝是超越虛無和萬物的惟一創造者。 上帝讓世人來到世間,就是讓世人了解,熱愛他並為他效勞的。決不能對上帝的意志產生懷疑!感謝萬能的上帝,世人呀!祈求上帝接受對他的祭獻吧!
㈡ 什麼是婚姻
[Matrimony]:男人和女人結為夫妻,已結婚的狀態。男人為女人而婚,女人為自己而嫁。婚姻的本質在於共同相愛、精彩的生活並延續自己的生命。
婚姻的一般概念:為當時的社會制度所確認的,男女兩性以永久生活為目的的結合。
法律意義是法律概念
婚姻——男女雙方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以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為內容的合法結合。
家庭——共同生活的、其成員間互享法定權利、互負法定義務的親屬團體。
注意:第一,強調婚姻的長期性、穩定性和合法性;第二,強調婚姻雙方與家庭其他成員間權利義務一致性;第三,婚嫁的一般概念和法律概念並不矛盾。
婚姻的本質
摘自曹菁《愛情信仰論》 婚姻的本質是管控男女關系的機制(社會制度),婚姻與愛情,生活,家庭,生育都沒有必然的關系。連責任和義務都不是婚姻獨有的。婚姻屬於是管控型倫理,愛情屬於是自願型倫理。在古代幾乎全世界都在搞包辦婚姻,這是在強調婚姻倫理(管控型倫理)主導男女關系的一切。長期以來受古代倫理的影響,一直沒有愛情倫理與愛情倫理關系的概念,變成「戀愛為婚姻做准備」,其邏輯就是愛情只是一種選擇准備的過程,一定要等到結婚才能有神聖性。其實只要你們願意,愛情關系本身就能產生神聖性。
在古代經典以及基督教《聖經》,發現裡面基本上都是包辦婚姻的描寫,沒有婚前的愛情描寫。古代基督教基本上是包辦婚姻,後來基督教的變通「戀愛為婚姻做准備」,這個思想影響了全世界,但在這個思想里沒有承認愛情關系能產生神聖性,只是一種選擇過程。如果婚姻真正的本質是管控,那麼包辦婚姻可能就是婚姻本來的真實面目。包辦婚姻結束以後,婚姻的管控力就削弱了大部分。 而「包辦婚姻」這一詞,是後來的人發明出來的,古代人可能認為婚姻本來就是包辦的。
許多人認為有了愛情而進入了婚姻,但真相是因為有了管控而進入了婚姻。
這里有兩個簡單的證據,第一,沒有相愛的人也可以結婚。第二,相愛的人可以沒有結婚。
當你發現婚姻的歷史本質時,你會覺得現代婚姻更像一個文化產業。婚姻原本的穩定基礎有兩個,第一,男女關系被全面管控,第二,女人的地位比男人低。如果人是有自由的,那麼這兩個基礎就不存在。人們可以拒絕進入婚姻的管控(不結婚),或晚進入被管控(晚婚),以及拒絕被管控(離婚)。
婚姻關系是由管控所產生的倫理關系。愛情關系是由自願所產生的倫理關系。現代婚姻原理是人們自願授權民政局來管控他們的關系。還有一個問題,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婚姻關系就會比婚前存在的愛情關系會更神聖。因為連婚姻關系都是基於愛情關系存在的。
婚姻倫理關系 與 愛情倫理關系 的區別
婚姻倫理關系,中國是民政局婚姻是登記產生,第三方管控介入,(婚姻制度各國情況不同),以婚姻管控產生,以婚姻管控算起。屬於管控型倫理 。婚姻本質屬於管控的范疇。被安排忠誠對象,或在限定條件下選定忠誠對象。
愛情倫理關系,自主產生,全世界總體是一男一女,與愛情有必然關系,以雙方自願愛情信念(信仰)產生,以自願愛情信仰(愛情倫理關系)產生算起。屬於自願型倫理,無管控方存在。自願選定忠誠對象,是產生於情感又超越情感的愛情關系。
最核心的區別,愛情倫理關系是由雙方的愛情信念產生的,婚姻關系是由管控產生的。共同點是,都具有倫理的特性,都具有超越性。
基於愛情為基礎的現代婚姻關系,一般是愛情倫理關系與婚姻倫理關系的復合存在。
民政局婚姻倫理關系示意圖 愛情倫理關系示意圖 摘自曹菁《愛情信仰論》
上圖顯示愛情情感有波動性,斷續性。婚姻倫理關系 和 愛情倫理關系是形而上的,連續的,相對穩定的。
基督教《聖經》申命記7:3中「不可將你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是指異族異教徒),也不可使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這句話中表明了父親有包辦兒女婚姻的權力。 《聖經》里沒有婚前愛情描寫,也沒有對於愛情的論述。在聖經《創世紀》中上帝安排亞當與夏娃結婚。上帝從來沒有批評過婚姻包辦。《聖經》也沒有記載過現今流行的婚姻宣誓,你不能不懷疑這是從愛情宣誓嫁接過來的。
各國政府都在推銷一份被叫做「婚姻」的合同,而古代婚姻則被叫做「包辦婚姻」。
婚姻自問:如果監獄是自由的,那麼怎麼能使得人們自願進入監獄(婚姻)?第一,許諾進出監獄有一定的自由。第二,給進監獄的人有好處的政策。第三,靠忽悠,我不關心什麼是真愛,我只關心,愛情怎麼為世俗服務。婚姻又自問:如果監獄(婚姻)是自由的,那麼還是監獄嗎?我不關心是否真的存在,我只要有幫人相信它是存在的就可以了。
詳細解釋
婚姻,古時又稱「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詞的起源有三種說法:漢朝的鄭玄說,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禮。在我國古代的婚禮中,男方通常在黃昏時到女家迎親,而女方隨著男方出門。這種「男 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的習俗,就是「昏因」一詞的起源。換句話說,婚姻是指男娶女嫁過程。
㈢ 婚姻是上帝設立的
婚姻是上帝設立。這個絕對不會錯的。因為《聖經》就是這么說的。而今天,有很多人會有這么一個錯誤的概念。就是說,上帝給人自由,人可以選擇去敬拜上帝,也可以選擇跪拜偶像。所以婚姻也是這樣。上帝也會給人自由的去選擇。聽起來好像是這個道理。
那麼我請問大家,人如果自由的去選擇跪拜偶像得罪上帝。這個好不好呢?當然不好了。這個是不用說的。所以上帝給人自由當然是好的,這是為了尊重我們,因為上帝想讓我們像他一樣的自由,這也是上帝對我們施於了最大的愛。如果上帝給我們自由,我們用這個自由來犯罪。那這個就不好了。所以我們的這個自由的范圍,是在基督耶穌里的。若是在基督之外的,就不是真自由了。就好像火車只能就在鐵軌上跑來跑去。若是脫離了鐵軌,那就危險了。
今天我要說的不是火車啊,鐵軌什麼的。我要說的是婚姻。婚姻是上帝想出來的,不是人想出來的。而且我還發現到,上帝想出來的這個婚姻,是非常的有秩序,不是很混亂的。很有邏輯,很有智慧。
而且,我還要告訴大家,如果一個人被聖靈充滿,他就會完全順從聖靈的意思,絕不會隨著自己隨便亂來,就好像我們放風箏一樣,風箏在天上飛的時候,會順著我們手中的引線,指哪飛哪,如果引線斷了。那就會亂飛,那就不好了,可能會飛到樹枝頂上,下不來,又可能飛到水裡面,弄濕了,壞掉了。
同樣的道理,如果上帝給我們自由的去選擇自己的婚姻,那麼,婚姻的秩序將會大亂,更談不上什麼奧秘了。
那麼,婚姻裡面倒底有什麼秩序呢?
第一個秩序是:
妻子是丈夫的骨中骨,肉中肉。即一夫一妻制。夫妻在基督里成為一體,不再是兩個人了。
第二個秩序是:
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是丈夫的身體。這個位置關系絕不能顛倒。否則會出問題的。
第三個秩序,也是最關鍵的一個秩序:
夫妻是上帝配合的,不是人配合的。
上帝配合的婚姻,兩人絕對是互相愛慕的,非常合適。就好像裁縫店的老闆,給人做衣服一樣,量身定做。
第四個秩序是:
夫妻有上帝的形象和樣式。
不可以離婚,在舊約律法中,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調,人要在婚姻上專一,忠心,聖潔,不可污穢淫亂。而且,到了新約,耶穌也強調過。
第五個秩序是:
信與不信原不相配,不能同負一軛。夫妻要在基督里,同心,也要同行。目標一致,方向一致。一心一意。一生一世。一夫一妻。
㈣ 聖經裡面哪幾段是結婚時候要讓牧師說的
第一種:1.問(男):×××你確信這個婚姻是上帝所配合,願意承認接納×××為你的妻子嗎? (男)答:我願意。 2.問(男):上帝使你活在世上,你當以溫柔耐心來照顧你的妻子,敬愛她,唯獨與她居住,建設基督化的家庭。要尊重她的家庭為你的家族,盡你做丈夫的本份到終身。你在上帝和眾人面前願意這樣行嗎? (男)答:我願意。 3.問(女):×××你確信這個婚姻是上帝所配合,並願意承認×××為你的丈夫嗎? (女)答:我願意。 4.問(女):上帝使你活在世上,你當常溫柔端莊,來順服這個人,敬愛他、幫助他,唯獨與他居住,建設基督化家庭。要尊重他的家族為本身的家族,盡力孝順,盡你做妻子的本份到終身,你在上帝和眾人面前,願意這樣行嗎? 女)答:我願意。 1.序樂…………新郎入席…………司琴 2.結婚進行曲………… 新郎入席…………會眾起立 3.唱詩…………愛的真諦…………會眾 4.禱告…………×××神父(牧師) 5.獻詩…………婚禮頌 …………×××詩班 6.獻詩…………一首情歌 …………×××詩班 7.婚姻頌詞…………×××伉儷 8.獻詩…………每當我想起你 ……×××詩班 9.勉勵…………×××神父(牧師) 10.證婚…………誓約、交換信物、用 印、宣告、揭紗…×××神父(牧師) 11.獻詩…………詩篇二十三篇 12.獻詩…………快樂的婚禮 13.祝禱…………×××神父(牧師) 14.答謝…………新郎、新娘 15.唱詩…………願主賜 福看顧你…詩班、會眾 16.禮成…………殿樂
㈤ 關於西方的婚姻誓言,請知道的基督徒回答。
第一個版本貌似不是基督徒使用的,第二個也不完全。
在基督徒信仰里,婚約是二人合而為一,在主裡面的結合。有兩個方面,第一個是兩個人願意在一起,無論後面有何用的境遇等待兩人,兩人都願意一起走過。源自《聖經》中女人受造的過程,和上帝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做丈夫的,要愛自己的妻子, 做妻子的,要順服於自己的丈夫」;「丈夫是妻子的頭」 「二人成為一體,即是一體,就不能分開" ,的這部分內容。
第二,是婚姻中基督是主,所以在主中結合的婚姻不可分割。經文」神結合的,人不可分開「,點明了,婚姻的權責歸屬,婚姻是神授意給人,按照神的旨意結合的,神的權柄在其中,所以,說無論何等境遇,你們都不會分開。因為是神結合的。
第二個版本裡面沒有後面的部分,所以是不完整的,。後面應該有神父或者牧師說,我宣布,」在主面前,此二人結為夫婦,上帝祝福你們「這類的宣告。乃是證明你們的婚姻符合神的旨意,是受神祝福的。你們被授意在基督里結合,是上帝喜悅的!(第二個版本中沒什麼詛咒的,因為《聖經》有經文說: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16:33),指出了基督徒在世上生活的境遇情況,對於真正的基督徒來說,這些都是祝福。)
婚姻是神美好的祝福,男人和女人的結合上帝安排的結果。所以一旦確定另外一半確實是上帝為自己所造的那一半,就當持按理結合,在神面前所立的誓言是嚴肅的。願上帝祝福我們!
㈥ 在基督內婚姻之愛與父母子女之愛的秩序。
夫妻的關系是最親密的,因為夫妻不再是2個
人,乃是一體,一個人,對父母,做兒女的在主
里順從、孝敬,對子女,按主的旨意撫養、教
導。
相關經文:
創2:18 耶和華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19 耶和華上帝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
20 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
21 耶和華上帝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
22 耶和華上帝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
23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可10:6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上帝造人是造男造女。
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8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9 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弗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弗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弗6:4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㈦ 什麼是婚姻
男人和女人結為夫妻,已結婚的狀態。男人為女人而婚,女人為自己而嫁。婚姻的本質在於共同相愛、精彩的生活並延續自己的生命。
婚姻的一般概念為為當時的社會制度所確認的,男女兩性以永久生活為目的的結合。
法律意義是法律概念
婚姻——男女雙方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以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為內容的合法結合。
家庭——共同生活的、其成員間互享法定權利、互負法定義務的親屬團體。
注意:第一,強調婚姻的長期性、穩定性和合法性;第二,強調婚姻雙方與家庭其他成員間權利義務一致性;第三,婚嫁的一般概念和法律概念並不矛盾。
婚姻的本質
摘自曹菁《愛情信仰論》 婚姻的本質是管控男女關系的機制(社會制度),婚姻與愛情,生活,家庭,生育都沒有必然的關系。連責任和義務都不是婚姻獨有的。婚姻屬於是管控型倫理,愛情屬於是自願型倫理。在古代幾乎全世界都在搞包辦婚姻,這是在強調婚姻倫理(管控型倫理)主導男女關系的一切。長期以來受古代倫理的影響,一直沒有愛情倫理與愛情倫理關系的概念,變成「戀愛為婚姻做准備」,其邏輯就是愛情只是一種選擇准備的過程,一定要等到結婚才能有神聖性。其實只要你們願意,愛情關系本身就能產生神聖性。
在古代經典以及基督教《聖經》,發現裡面基本上都是包辦婚姻的描寫,沒有婚前的愛情描寫。古代基督教基本上是包辦婚姻,後來基督教的變通「戀愛為婚姻做准備」,這個思想影響了全世界,但在這個思想里沒有承認愛情關系能產生神聖性,只是一種選擇過程。如果婚姻真正的本質是管控,那麼包辦婚姻可能就是婚姻本來的真實面目。包辦婚姻結束以後,婚姻的管控力就削弱了大部分。 而「包辦婚姻」這一詞,是後來的人發明出來的,古代人可能認為婚姻本來就是包辦的。
許多人認為有了愛情而進入了婚姻,但真相是因為有了管控而進入了婚姻。
這里有兩個簡單的證據,第一,沒有相愛的人也可以結婚。第二,相愛的人可以沒有結婚。
當你發現婚姻的歷史本質時,你會覺得現代婚姻更像一個文化產業。婚姻原本的穩定基礎有兩個,第一,男女關系被全面管控,第二,女人的地位比男人低。如果人是有自由的,那麼這兩個基礎就不存在。人們可以拒絕進入婚姻的管控(不結婚),或晚進入被管控(晚婚),以及拒絕被管控(離婚)。
婚姻關系是由管控所產生的倫理關系。愛情關系是由自願所產生的倫理關系。現代婚姻原理是人們自願授權民政局來管控他們的關系。還有一個問題,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婚姻關系就會比婚前存在的愛情關系會更神聖。因為連婚姻關系都是基於愛情關系存在的。
婚姻倫理關系 與 愛情倫理關系 的區別
婚姻倫理關系,中國是民政局婚姻是登記產生,第三方管控介入,(婚姻制度各國情況不同),以婚姻管控產生,以婚姻管控算起。屬於管控型倫理 。婚姻本質屬於管控的范疇。被安排忠誠對象,或在限定條件下選定忠誠對象。
愛情倫理關系,自主產生,全世界總體是一男一女,與愛情有必然關系,以雙方自願愛情信念(信仰)產生,以自願愛情信仰(愛情倫理關系)產生算起。屬於自願型倫理,無管控方存在。自願選定忠誠對象,是產生於情感又超越情感的愛情關系。
最核心的區別,愛情倫理關系是由雙方的愛情信念產生的,婚姻關系是由管控產生的。共同點是,都具有倫理的特性,都具有超越性。
基於愛情為基礎的現代婚姻關系,一般是愛情倫理關系與婚姻倫理關系的復合存在。
民政局婚姻倫理關系示意圖 愛情倫理關系示意圖 摘自曹菁《愛情信仰論》
上圖顯示愛情情感有波動性,斷續性。婚姻倫理關系 和 愛情倫理關系是形而上的,連續的,相對穩定的。
基督教《聖經》申命記7:3中「不可將你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是指異族異教徒),也不可使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這句話中表明了父親有包辦兒女婚姻的權力。 《聖經》里沒有婚前愛情描寫,也沒有對於愛情的論述。在聖經《創世紀》中上帝安排亞當與夏娃結婚。上帝從來沒有批評過婚姻包辦。《聖經》也沒有記載過現今流行的婚姻宣誓,你不能不懷疑這是從愛情宣誓嫁接過來的。
各國政府都在推銷一份被叫做「婚姻」的合同,而古代婚姻則被叫做「包辦婚姻」。
婚姻自問:如果監獄是自由的,那麼怎麼能使得人們自願進入監獄(婚姻)?第一,許諾進出監獄有一定的自由。第二,給進監獄的人有好處的政策。第三,靠忽悠,我不關心什麼是真愛,我只關心,愛情怎麼為世俗服務。婚姻又自問:如果監獄(婚姻)是自由的,那麼還是監獄嗎?我不關心是否真的存在,我只要有幫人相信它是存在的就可以了。
詳細解釋
婚姻,古時又稱「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詞的起源有三種說法:漢朝的鄭玄說,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禮。在我國古代的婚禮中,男方通常在黃昏時到女家迎親,而女方隨著男方出門。這種「男 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的習俗,就是「昏因」一詞的起源。換句話說,婚姻是指男娶女嫁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