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網上怎麼查自己的婚姻信息
網上怎麼查自己的婚姻信息?相對於個人的婚姻狀況進行查詢,那麼如何進行網上查詢呢?接下來就一起了解一下網上怎麼查詢個人婚姻信息,個人婚姻信息查詢系統是什麼?我們去看看吧。
一、個人婚姻狀況調查
個人婚姻狀況是私人的,在中國不能在網上找到。如果你真想查詢,你只能向某人戶口所在的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婚姻狀況只能由當事人自行調查,其他人無權調查)。在中國,只有法院和公安機關才會為此案發出轉介信。但如果他或她是在外國登記結婚的話,而不是在中國就可能在中國查不到了。
但有兩種方法可以嘗試:
1.直接詢問本人
這是最方便、最直接的一種,就是直接問對方。但對真實性存在疑問,可信度可能是一半。
2.問朋友
一般來說,如果你認識這個人有一段時間了,或者如果你認識一個他的朋友,問問他的朋友,如果你能從他的朋友那裡得到你想要的信息。
二、網上個人婚姻查詢
1.在這一階段,沒有全國婚姻信息網路。因此,在互聯網上無法獲得關於結婚證的信息,但在隨後的幾年裡,全國網路將逐步實施。
2.結婚證婚姻信息只能由婚姻登記機構查詢。本人需要攜帶有關文件以作查詢。
3.搜索信息的條件很多,公民不能搜索。
4.婚姻登記屬於公民的個人隱私,它的內容不容易訪問。尤其是查詢他人婚姻登記資料時,需先由有關單位發出介紹信,方可查詢。
⑵ 如何調查婚姻狀況
1.
通過民政局查詢,在辦理結婚登記時,民政局會詢問雙方婚姻狀況,並且進行查詢;
2.
詢問本人,對方在真誠的狀況下會如實告知自己的婚姻狀況;
3.
詢問親友,對方身邊的父母朋友一般都會清楚他的個人狀況;
⑶ 婚姻狀況在哪裡可以查詢
有的人因某些不可明說的理由,不肯定對象的婚姻狀態,但是不好開口問,或者問了心裡依舊忐忑,因此想搞明白網上有無方法,可以通過輸入對方的身份證號、姓名等,一鍵查詢對方的結婚證、是否已婚、結過婚或離過婚。
先要講清楚的一點,因為婚姻狀況屬於個人隱私,民政局不會把這些信息開放給外界的,所以不管在網上還是線下,一般情況,是查不到其他人的婚姻狀況,不存在什麼系統能輸入其他人的身份證號或姓名一鍵查詢對方的婚姻狀況。
盡管無法查詢他人,但查自己的婚姻狀況是可以的,這需要你跟伴侶商量自查。
以下是查詢自個兒婚姻情況的方法。
一、線上查詢
線上查詢婚姻情況使用的工具是支付寶:
1. 在支付寶搜尋「國家政務服務」,眼前會出現「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小程序,點擊進入;
2. 在平台首頁,將左上方的定位改為結婚證申領所在地,比如結婚證是在廣東省領取的,則選擇廣東省;
3. 點登錄,登錄完之後,在平台首頁下滑會有一個「我的證照」版塊,點擊「添加證照」;
4. 選定「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結 婚 證」,倘若是結婚了,會提示「授權關聯」,授權之後便可以看到電子結婚證;如果是未婚,會有「您暫無可關聯的卡」的提醒。
(已婚狀態,顯示電子結婚證)
(未婚,提示「您暫無可關聯的卡」)
電子離婚證的查詢同理,這里不再啰嗦了。
經過多次試驗,筆者感覺這小程序有時不太穩定,可重新啟動小程序、重新登錄,查多幾遍看結果是否一致。
用支付寶在線查婚姻狀態只適用一些省市,不適用的省市只能通過線下查詢。
二、線下查詢
本人持合法身份證件,去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查詢。
不管線上、線下查詢均有一個瑕疵,那就是假設別人是在X地領取的結婚證,那在Y地就可能查不出來。
那你大概會疑惑婚姻狀況還沒全國聯網嗎?
關於這個問題,2020年10月23日,民政部通報三季度民政重點業務工作進展和四季度相關工作安排,民政部新聞發言人、辦公廳副主任賈維周介紹,將推動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全國聯網互通和功能完善。
由這則快訊可以得出,婚姻登記信息全國聯網當下還在改進的過程中。
以上便是查詢自己婚姻狀況/結婚證的方法,倘若和對象商量自查失敗,那你可以私底下向他/她的父母、朋友、鄰居等打探,得到的回復你願意信就信,不信也沒辦法了。
⑷ 查詢個人婚姻狀況怎麼查
【法律分析】
個人的婚姻情況是隱私,在網上是查不到的。如果真的想查的話,只有到當事人的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機關去查(婚姻狀況也只能是當事人可以查自己的,別人是沒有權利查的,只有人民法院與公安部門開涉案介紹信才能查)。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⑸ 查詢婚姻狀況去哪裡查
法律分析:
公民無權查詢他人的婚姻登記狀況,只能委託律師查詢,律師憑借授權委託書、調查專用介紹信、律師執業證,可以到民政部門調取第三人的婚姻登記狀況。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書面內容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1、空白:當事人未成年或者未婚或者已婚但是戶口在原籍未遷移的;
2、未婚:當事人的戶口遷出過原籍,但是遷移時並沒有結婚的;
3、已婚:當事人已經結婚,並且已經更新戶口本的婚姻狀態的或者當事人已婚而且戶口已經遷入到配偶的戶口所在地落戶的;
4、離異:當事人男女雙方已經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並且當事人更新過戶口本狀態的;
5、再婚:當事人離異後,已經重新組建家庭的。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有幾種參考上述。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衍生問題:
婚姻可撤銷的情形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最新規定,可撤銷婚姻除了受脅迫這一情形之外, 增加了一種情形。此情形為一方患有不適合結婚的疾病,但是並未在婚姻登記前告知相對方,那麼相對方可以在婚後一年內行使撤銷權。因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實施後,可撤銷婚姻的情形就是兩種。
⑹ 如何查詢自己的婚姻狀況
婚姻是人生大事,婚姻的幸福穩定與否關繫到每個家庭的和諧及社會的穩定。幸福穩定的婚姻使人信心十足、鬥志昂揚;反之使人意志消沉、情緒低落。幸福穩定的婚姻大的方面來說,男女雙方感情及身體均吉。而不(吉)幸福穩定的婚姻則表現在:一是夫妻感情破裂而分道揚鑣,所謂的「婚災」。二是喪偶,即配偶因病因傷而在青壯年死亡。這兩種情況均屬於「婚災」或「二婚」命,都為不吉的婚姻。 所謂「二婚命」,是指婚姻不順利,離婚或配偶死亡後再次結婚,也包含多次結婚的。
一般情況下,容易「二婚」的多數是下面幾種情況: 引發時間多為忌神之年,看日主與財星的平衡點,失衡就有婚災一種是財星旺 、身弱。一種是身旺、財弱。 一、男命篇 男命比肩多克妻,如財被克入墓易死。 男命偏財在前,正財在後,婚前有夫妻之事。 男正財被沖克在先,日干支合正財在後,取失貞或二婚之女。 男正偏財兩現,婚不順。 男正財被合,妻被奪,偏財被合,小妾被奪。 男命正財被合,尤其被比劫爭合,女友或妻被奪。 男命妻星與日干合,如中間有比劫阻隔有爭婚或爭友之事。 男命日支比劫,克妻。 男坐偏財,又有正財混雜,風流外遇。 凡日支被沖,無論男女,婚不順。 男透兩偏財,婚不順,外遇。 男正財多,爭合日主,多妻之象。 男正財一位與日主合,主夫妻感情好美滿。 男身弱財旺,妻掌家怕妻。 男身旺財弱,財不生官無食傷通關、打妻。 男無論身旺弱,財能生官,怕妻。 男婚災在財與比劫流年引發,女在官與傷官的流年引發,並引動夫妻宮,還有日支被沖被合的流年易有婚災。
二、女命篇 女命月干傷官支七殺、三婚之命。 女命官傷兩透無財印,定有婚變。 女命殺在前,官在後,婚前必失貞。 女命官殺兩透,二婚。 女命正官被合,男友或丈夫被奪。 女命日坐傷官,不論喜忌克夫。 女命坐七殺,又有官混雜,女子不貞。 凡日支被沖,無論男女,婚不順。 女透兩偏官或支藏兩偏官,婚不順外遇。 女身弱,財多旺風流。 不管男女,柱中金水旺,風流好色。 女正官多爭合日主多夫之象。 女身弱官殺旺,夫掌家怕夫。 女命傷官旺,財印無或無力,罵夫嫌棄丈夫,二婚之命。 總論婚災期:引發時間多為忌神之年,看日主與財星的平衡點,失衡就有婚災一種是財星(官星)旺 、身弱。一種是身旺、財星(官星)弱。男婚災在財與比劫流年引發,女在官與傷官的流年引發,並引動夫妻宮,還有日支被沖被合的流年易有婚災。並且要參看八字命局中梟星的吉凶。 舉例加以說明:
1、此命官殺混雜,官殺兩透,大運丙戌,流年乙已結婚。大運丁亥,流年辛亥喪夫。 坤造:乙酉 甲申 戊辰 丁巳(戌亥君)
2、傷官重重,偏財坐支,2014年甲午年丁未大運,與老婆離婚。 乾造:壬子 壬寅 辛卯 丁酉(日空午未)
3、此命正偏財混雜,比劫重,婚災多次,至今也沒有一個穩定的婚姻。實際此命為一中學老師,1996年結婚,1997年生兒子。2004年與原配妻子離婚,2006年從原單位調往東南方向的市級中學,2007年離婚第二次,2012年離婚第3次,2013年找了一個離異的女性又分手了。
乾造: 庚戌 戊寅 辛未 辛卯(日空戌亥) 4.此命身旺不見官殺,2008年戊子年結婚。2013離婚。 坤造:丙寅 庚子 癸巳 乙卯(日空午未)
⑺ 怎樣查詢婚姻狀況
可以到民政局進行查詢。或是查看對方的戶口本。戶口本上會有標明對方拾未婚還是已婚。但是婚姻信息屬於個人隱私,可能不易進行查詢。即便是查詢有侵犯他人隱私的風險。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對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作出了嚴格規定。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未經委託,不能查詢他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一)婚姻當事人可以憑合法身份證件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
(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四)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五)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需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一般情況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如果婚姻登記檔案已經移交到地方國家檔案館,當事人到檔案館查詢。
⑻ 民政局怎麼查婚姻狀況
當事人可以向民政局申請查詢婚姻狀況。當事人應當去查詢婚姻狀況時,應當帶著本人的身份證,向婚姻登記機關說明情況後,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為當事人查詢婚姻登記檔案,然後將婚姻狀況如實告知當事人,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只能查詢自身的婚姻狀況,對於別人的婚姻狀況是無法進行查詢的。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第十六條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判決書副本後,應當將該判決書副本收入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