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患過惡性腫瘤的人適合結婚生子嗎
我覺得最好還是不要,因為你帶孩子來到世界上,你就要對他的健康和平安負責不是嘛。
既然是惡性腫瘤,那通常的治療方法就是放化療。你多半也是做過放化療吧,那麼你想即使你現在不接受治療了,但是你可能完全不受影響嗎,身體會不會殘留一些葯物毒素等等。
現在可能還是沒有一個確切的公論就是癌症是不是遺傳,我們姑且不論這點。至少我覺得你的身體狀況肯定不是很好,不是個「健康的人」,這樣有的孩子生下來多半就會顯現的「先天不足」,先天身體素質不高。
所以,為了孩子權衡一下吧,
❷ 我男朋友得了惡性腫瘤,我們可以生小孩嗎為什麼呢
及時治療才是對的,這個時候想什麼小孩啊?等身體好了再想不遲! 要小孩當然沒問題,主要是現在治病期間,你男友的身體狀態不好,就算懷孕又怎樣,小孩可能體弱多病,你也不希望是這樣的情況吧!所以,積極的及時的治療才是正道!!!
❸ 得了惡性腫瘤就意味著性命難保
因為很多的惡性腫瘤都沒有有效的治療性,如果得了惡性腫瘤,就意味著治不好了,治不好了,惡性腫瘤發展的也非常快,所以就意味著性命難保
❹ 36年前,當姜黎黎被查出惡性腫瘤的時候汪寶生一夜白頭,如今咋樣
人們的生活,總是伴隨著磨難而生的。有些家庭,表面上看起來挺光鮮的,其實都有著不為人知的煩惱。當家裡有了煩惱的時候,有的人選擇患難與共,齊心協力的克服過去;當然也有的人把家就這么拆散了,家都沒了,可能家庭的煩惱也就沒了。孰是孰非,咱們也不予置評,冷暖自知。不過我們畢竟還是要是歌頌那些患難與共的夫妻的,他們讓我們看到了什麼是愛。姜黎黎和汪寶生就這真心相愛的那麼一對。
在最困難的時候,兩個人沒有相互舍棄,而是選擇了互相支持。兩個人之間的愛情從來沒有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色,依然是他們最初相遇時的樣子。如今兩個然在一起,已經度過了四十多年的風風雨雨,相信這份愛註定就要相伴終生了。什麼是幸福?幸福就是他們活著的樣子。
❺ 假如你得了惡性腫瘤,需要傾家盪產去治療,你會如何選擇
假如我得了惡性腫瘤,需要傾家盪產去治療的話,我也許會選擇放棄自己的治療機會,既然已經得了惡性腫瘤,那就沒必要再花那麼多錢去治療了,還會搞的家人沒有了生活下去的物質基礎,還不如留下錢,自己也不用把時間都花費在醫院里,趁著自己還活著就去享受生活吧。
假如我真的得了惡性腫瘤,即使傾家盪產治療好了,要靠什麼生活下去呢,命是保住了,可是身體肯定不能做什麼賺錢的工作,還需要保養身體,家裡人也為了自己付出了全部,最後什麼都沒能留住。
❻ 女方患有惡性腫瘤,男方起訴離婚怎麼辦
這個女方趕緊找人借上100萬,就說治病的,注意開好相關收據。
離婚讓男方先拿50萬還債,再提離婚的事情
❼ 婚前老公的姐姐隱瞞了老公惡性腫瘤的病情,說是良性的,現在擴散了,我可以起訴他姐姐嗎
這種情況是不符合婚姻無效或者可撤銷的情形的,也不存在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因此是無法起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條 婚姻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脅迫結婚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婚姻的無效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第八條
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對下列疾病的檢查:
(一)嚴重遺傳性疾病;
(二)指定傳染病;
(三)有關精神病。
經婚前醫學檢查,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出具婚前醫學檢查證明。
❽ 邱園園為了孩子放棄治療,孩子百日她病逝,丈夫迫不及待再婚,如今怎樣了
母愛是偉大的,每個女人都為自己的孩子付出了一切。有一句話說得好,女子本弱,為母則剛。
邱園園的夢想邱園園是央視的一名主持人,她的出身很普通。但是並沒有讓她擁有一個普通人的想法,小時候的邱園園就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並且為了自己的夢想從來沒有放棄過。
如今她的老公跟另外一個女人幸福快樂,但是她的老公名氣大不如以前,也不被大家知道,而且她的老公作品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