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姻關系終止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婚姻關系終止的原因:
1、夫妻一方死亡;
2、夫妻協議離婚,完成離婚登記,拿到了離婚證;
3、夫妻訴訟離婚,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雙方夫妻關系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十一條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銷的,婚姻關系自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不願意恢復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貳』 世界上為什麼會有離婚呢
定義: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另附80後十大離婚原因:
思想過於開放
隨著社會的日益發展,一代又一代的年輕人的思想也變得越來越開明,過去,人們談「離婚」色變,認為這是家醜,是恥辱,特別是女性,會一輩子抬不起頭!所以,即便彼此有太多的不適合,在道德約束面前不得不選擇退縮和忍讓,用一個「熬」字換取一生的命運。但是現在的年輕人可不那樣,即便婚前了解幾分對方的缺點和脾氣也選擇視而不見,認為婚後會好的,可當結婚以後才發現事情變得越來越惡劣,怎麼辦呢?離婚!而且,由女性主動提出離婚的還不少。
慾望太強烈
社會發展的越快,面對的誘惑也越大。如果說70前是奮斗,是創業,是紮根,那80後無疑是享受成果的一代,沒有經歷過大風大浪的人,就不會懂得如何識別誘惑,如何拒絕誘惑,當無法拒絕時,背叛就成了必走的路。人一旦迷失自我,便分不清誰才是最應該珍惜的人,正所謂「活在當下」,不在乎結局。當然,只能同享福,不能共甘苦的80夫妻也是造成離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丈夫的碌碌無為,讓她更加的妒恨他人的榮華富貴,當物質需求大於道德時,道德就變得一文不值,出軌無疑就成了救命稻草。
長期兩地分居
「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傳統好象越來越沒人提倡了。獨生子女個個很要強好勝,特別是女性,喊著要有自己的一份事業(工作),不甘心做家庭主婦。這樣也好,是該有一份獨立的工作。但是,互聯網的存在,電視相親的存在,導致越來越多的人選擇異地相親,而後匆匆步入婚姻(閃婚族是現象之一),認為愛情是可以戰勝一切的,包括距離和時間。確實,小別勝新婚很刺激很新鮮,但時間久了這種刺激和新鮮同樣會乏味,會孤獨,會寂寞,會懷疑,繼而抱怨,爭吵。在誰也不肯做出犧牲的時候只有犧牲這段婚姻。
缺乏相互包容忍讓
80後獨生子女之所以成為離婚高發人群。該群體中許多人以自我為中心,社會責任感和家庭責任感淡薄,跟父母從小過分溺愛,凡事幫孩子拿主意,養成孩子缺少 忍讓性、寬容度有直接關系,這導致了他們的婚姻穩定性下降。同時,隨著時代的發展,這一代人對婚姻感情質量的要求更高了。對平淡生活的不滿,使得他們不願 意湊合,一些由生活瑣事引發的「婚姻死亡」現象就越來越多了。
經濟壓力大 矛盾尖銳
80後是潮流的一代,什麼奢侈品都必須得過一番。然而他們現在大都是打工一族,本來就沒有多少的收入。購買那些奢侈品後,再加上家庭的開支,幾乎是入不敷出。很多時候雙方仍然需要父母的救濟,怪不得這段時間有調查指出,95%的80後沒有能力贍養父母。這也難怪,自己都養不飽何來贍養父母。這時候矛盾又來了,你說我沒有能力賺錢,我也說你沒有能力賺錢。雙方的矛盾再一次被激化。
草率閃婚
任何時候都不要相信一見鍾情,特別是在對待結婚這問題上。很多80後就是雙方沒有真正地了解清楚就草率結婚,導致婚後的感情不牢固。很多「閃離」的80後最後幾乎都會說:之前不了解對方,沒想到他(她)那麼多毛病,而導致 「閃離」的前提正是看似時髦的「閃婚」。婚前缺乏深入了解,沒有經過慎重考慮就草率結婚,結婚後感情基礎不牢靠,而都市生活節奏快,人心容易浮躁,發生矛 盾後不懂得自我調適和雙方諒解,缺乏社會責任感,就容易草率離婚。
離婚簡單
值得注意的現象是,80後離婚案件當事人大多沒有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使得他們離婚時的顧慮少了很多。「現在離婚也太簡單了,咱去吃個飯慶祝一下。」 熱播電視劇《奮斗》里向南和楊曉芸那對「畢婚族」(指一畢業就結婚的大學生)一直磕磕絆絆,結婚還不到1年,他倆拿著結婚證又把婚離了。可見離婚也顯得 「簡單」、「方便」得多。
互相猜疑
一起逛街什麼的,遇到美女的時候,丈夫一般都會斜著腦袋成180°緩慢追蹤目標。遇到帥哥的時候,妻子驚嘆:帥呆了。偶爾上qq聊天的時候,「哎,你好友咋那麼多女(男)的啊,不會背著我和以前的情人在一起吧。」這時候,很多隱私都不復存在。女的無時無刻查看男的通話記錄以及簡訊,男的呢懷疑妻子老打扮漂亮是不是出去約會。
家務低能
80後中頗具代表性,經濟不獨立、「家務低能」是80後婚姻生活中的「軟肋」,加之缺乏寬容、理解的個性往往容易成為輕言離婚的導火索。有調查顯示,在已成婚的「獨生代」家庭中,有30%聘用計時工來做家務,20%由父母定期為其整理房間,80%的家庭長期在雙方父母家裡「蹭飯」,30%的夫婦自己的臟衣服要拿到父母家裡洗。
『叄』 婚姻為何會走向滅亡
第一種情況是因為夫妻雙方性格不合,導致家庭瑣事所引起的。
這種情況導致婚姻家庭最終走向終結的情況還是比較多的。夫妻雙方往往因為一些家庭的瑣事,導致很多的矛盾,而又沒能很好的溝和調節,日積月累矛盾越來越多,最後導致雙方產生了一種厭惡感,影響了夫妻的感情,導致最終破滅。這種矛盾都是因為經濟狀況的影響,家庭利益的矛盾不能調和最終導致了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走向婚姻終結。所以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雙方應當多加強一些溝通和理解防止感情惡化到不能調和的地步。
第二種情況導致婚姻終結的就是有第三者插足。
因為婚內出軌行為是導致婚姻家庭破裂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也是普遍夫妻感情破裂最多的,最常見的一種。而這種導致的婚姻家庭破裂也是最殘酷和最慘烈的一種形式,往往雙方或者某一方付出的代價是巨大的,不可挽回的,甚至會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往往伴隨著暴力一同發生的,這種婚姻家庭破裂的方式,對社會的危害最大。甚至互有暴力,犯罪的行為。一旦夫妻雙方某一方發生了這種情況,那麼必須克製冷靜的處理,既然不相愛了,能夠快速的解決這種名存實亡的婚姻關系,也是對雙方的解脫,減少痛苦的一種方式。
第三種情況就是夫妻之間性生活不協調導致夫妻關系終結。
其實夫妻之間的所有問題就是愛與不愛的問題,那麼男女關系當中最重要的一種關系就是性的關系。如果夫妻雙方性生活不協調,或者都沒有了性的需求,不能相互滿足對方的需要,慢慢的就會變得越來越冷淡,這種感情就變得微不足道,夫妻之間一旦沒有了性的需求,也就沒有了任何激情,往往就是夫妻感情破裂的開始,時間一長彼此就互不依賴,也互不需要,也沒有了默契感和信任感。
總之,影響婚姻家庭的原因有很多,總結起來主要還是這幾個方面的因素。婚姻不易,希望大家且行且珍惜,婚姻自由,既包括結婚自由,也包括離婚自由。實在沒有辦法生活夏季的話,那也可以雙方協議,或者是說通過法院解除婚姻關系。男女雙能夠走在一起經營一個家庭也不容易,其實人生的幸福,婚姻幸福是最主要的,我們不要輕易破壞家庭的和諧穩定,人生的幸福,只有婚姻幸福,家庭幸福,是我們生存的根本。所以希望大家一定要珍惜婚姻家庭,大家都要盡力的去維護一個家庭的和諧穩定,家和才能萬事興!
『肆』 婚姻關系終止的原因是什麼
法律分析:1、婚姻終止的原因一:配偶一方死亡。2、婚姻終止的原因二:因離婚的法律行為而致使婚姻終止。離婚是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伍』 婚姻終止的原因有哪些
法律分析:婚姻終止的原因有以下兩種:第一、配偶中的一方死亡。如果是自然死亡的,那麼不僅會引起夫妻關系的消滅,還會產生遺產繼承等問題。如果是宣告死亡的,那麼從生存一方的再婚那天起,其原來的婚姻關系就會消滅,婚姻終止;第二、因離婚的法律行為導致婚姻終止。夫妻雙方可以通過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這兩種方式結束婚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陸』 引起婚姻關系終止的原因有
原因有很多,有些人是感情不和,有些人是有一方出軌了,有些夫妻互相猜疑,不理解,不包容對方,這些都可以導致婚姻關系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