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姻狀況;作為丈夫的我該怎麼辦
她那天說那樣的話的確有失妥當,不知是口誤還是本性不孝,這有很大區別,夫妻一場是緣分,再說孩子需要有個完整的家才能幸福,她要是本質是孝順,善良的,你那天太讓她下不來台,你最好好言勸回。
愛說愛笑是小事,女人無外乎希望老公私下裡對自己疼愛有加,你真心對她,她會在人前給你面子的。
B. 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首先,我們要知道婚姻狀況主要有四種狀態,它們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喪偶。其實無論是在校大學生考研究生或者是我們出去應聘工作填寫簡歷,還是我們要跳槽去尋找更好的工作機會,我們在很多時候都是需要用到婚姻狀況的。
婚姻狀況我們建議是要以真實情況填寫。比如,如果你還是在校大學生或者是其他的正在工作的公民,只要你還沒有結婚,即使是你在家的時候雖然擺了一場婚宴,按當地的習俗,其實大家都默認你已經與另一半結婚了,但是如果你還是沒有進行婚姻登記的話,我們還是建議你繼續填未婚的。
事實上,雖然我國婚姻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事實婚姻相關的人員的利益,但是其實簡歷上面的填寫,因為你沒有相關的結婚證等證明,所以你填未婚會比較好。
因此,為了給你的家人一個保障,或者是一份法律的證明,你們還是應該盡早去辦理結婚證,以期進行婚姻登記。如果你是已經結了婚的話,你就可以填已婚。也有可能是因為你的另一半不幸逝世的話,你也可以填喪偶。 如果你因為某種原因而與你的配偶離婚了的話,你也可以填離異。
C. 婚姻狀況不明辦結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戶口本上婚姻狀況上註明不明不會影響辦結婚證,可以按正常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辦理結婚登記時男女雙方都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D. 這種婚姻狀況應該怎麼辦
他們的分開算離婚嗎?
:不是。因為雙方沒有婚姻關系,因此不存在離婚問題。當然有財產糾紛,可訴訟解決。
按女方家人的說法可行嗎?
:「女方家人希望女方做出決定,並提議將一部分財產轉移到父母名下,然後離婚」可根據實際情況與當地律師咨詢,最大限度地保護你們的權利。
能不能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女方擺脫該男人的婚姻,又不至於損失財產(至少能減少損失)?
:答案同上
男方實屬騙婚行為,可是找不到證據或者說不好找證據,因為女方沒去過男方家裡。那麼如果迫不得已需要告男方的話,能勝訴嗎?
:如果雙方是以夫妻名義同居,且男方仍另有配偶,則男方涉嫌
重婚。與當地律師准備有關材料追究對方刑事責任。
我的網站中有相關材料,
http://hi..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 你可參考。
E. 這種婚姻狀況該怎麼辦
首先向你問好。。其實這種生活習慣,應該在結婚之前就可以了解到的吧?因為我戀愛的時間比較長(還沒結婚),也沒有跟家長住一起,所以沒有遇到你說的那種情況,但是我覺得無論做任何事,都要去引導。引導這些事情往好的方面發展,較勁是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的。都說,寧拆一座廟,不分一個家。所以對於這些事情,希望你能夠在生活的細微之處,慢慢去改變,問題積攢的越多,需要改變的時間越長。其實對待老婆,可以慣著她吃喝,絕不能慣著她毛病。每次我老婆犯懶或者不講理的時候,我都會告訴她,我無論做什麼慣著她,是因為我愛她,不是我怕她也不是求著她,請不要浪費我的愛~~她就會在每次犯懶之後再找機會補回來~而你這種結婚5年的情況,(不知道戀愛幾年)如果在7年之內,那麼問題會比較多。。你要盡心,盡力維持這個家的完整,那麼你就要去做更多的事情來改變。在她能接受的限度之內,較勁絕對不是一個好的辦法,這樣會讓事情變的越來越糟糕。
F. 現在的婚姻狀況該怎麼辦
先送你兩個字:安心。
這是你因為年輕,為抓住愛情後,所要承受的。
我想告訴你:
1.如果你還愛他;如果你能等待;如果你能忍耐;如果你願意為他付出;如果他愛你;懂得為你著想。那麼,我覺得你們應該在一起。畢竟,每段相遇都來之不易。他的忽略,只是因為他是個有事業心的男人。如果你真的愛他,那你要給自己一些時間等待他,包容他。但同時你也要做好最壞的准備,每一種等待與付出,並不與回報成正比。
2、如果你無法自信自己能夠做到以上這些,那麼,親,長痛不如短痛,離開他。轉身也許也有一道彩虹。
G. 戶口本婚姻狀況空白怎麼辦
【法律分析】
可以到當地派出所進行修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H.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一、離婚後戶口本會不會顯示離異
1、戶口問題,由於各地戶籍政策的不同,關於當事人在離婚後的戶口問題,沒有準確和細化的規定。
2、申請變更,戶籍管理系統不會自動生成,所以離婚後當事人沒有自己去申報,婚姻狀態將保留為已婚。
3、更換戶口本,如果當事人沒有更換新的戶口本,那麼離婚後戶口本也不會顯示離異,需要當事人去更換新的戶口本。
二、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1、如果離婚後想變更婚姻狀況,則需要帶上本人的戶口本、有效身份證、離婚證(法院判決書)等需要帶的證件,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辦理。
2、當事人本人需要到場,若無法出席委託他人辦理,則需要提交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實相關的證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則進行更改;若不符合要求則需要准備正確的材料之後再進行更改。
4、辦理時間不會太久,一般情況下,更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當天就能夠完成,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變更婚姻狀況為「離異」。
5、如果再次結婚登記時,需要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的離婚協議書,所以離婚人士的愛情到某種程度時需要向另一方挑明婚史,避免對方產生被欺騙的心理。
結語:離婚後戶口沒有自動變更不會顯示離異,需要當事人到所在地下去派出所提交申請辦理,將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變更婚姻狀況為「離異」。
I. 婚姻狀況如何填寫
第一種:未婚,不管任何公民只要你還沒有結婚,即使是訂了婚,或者是未婚有子,但是只要你還沒有進行婚姻登記或者說是沒有領取到結婚證的,婚姻狀況都是未婚。
第二種:已婚,這種就是指進行了婚姻登記的人,即使沒有辦婚禮儀式,但是法律上已經承認。具體還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復婚有配偶。
第三種:離異,這種是指辦理了離婚登記的人,即使雙方還在一起生活,但是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就應該寫離異。而不是未婚。
第四種:喪偶,這種是指婚姻中的一方因為某種原因死亡的。
最後提醒大家,不管什麼原因,都應該如實填寫。如果一旦被查出作假,有時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9)婚姻狀況怎麼辦擴展閱讀:
應該如實填寫。根據自身的情況。婚姻狀況證明是中國的一種法律文書。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規范》 第二十九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J. 我的婚姻狀況該如何處理急急急!!!!!
小老弟!若想挽回也不難,先好好想一想她為什麽事生氣,有沒道理,若是自己有錯的地方,就先主動認錯,一定要讓對方感到誠意,事後有機會改日再和她談其它道理.雙方的態度都很重要.有事慢慢講,不可說粗話.記得先得要求自已做個有擔當的男子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