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民間房事禁忌都有哪些
房事禁忌是一種遠古的禁忌,從圖騰時代直到現今,這一禁忌始終存在。因為它直接關繫到人類、族群的繁衍、生息,所以歷來被人們所重視。中國人在性方面諱莫如深,因此,這方面的禁忌很難傳播、很難搜集。許多有關習俗,也囿於某一社區,或者在家族、種姓系統等極狹窄的范圍內傳繼著,很少為外人所知。
1、婚戀房事禁忌 房事是指性行為、性生活。婚姻是性行為、性生活的合法化。那麼在婚姻禁忌中,凡屬於男女雙方禁忌結為婚姻的,實際上都包含有禁忌他們之間發生性關系的意義,因此在上文中所提到的擇婚禁忌(包括氏族內外、同姓異姓、表親血統、長幼異輩、等級差別等情況下的擇婚禁忌)和議婚禁忌(包括婚齡、生肖、門戶等方面的禁忌)都有房事禁忌的性質。例如佤族婚俗中有同姓不婚的禁制,實際上也意味著嚴厲禁止同姓之間發生性行為,他們以為這是大逆不道,會觸怒鬼神。如有人違犯,全村人、全姓人都要受鬼神的懲罰,會遇上旱災或澇災。如果發生了什麼災禍,他們也往往會從這里尋找原因,懷疑是有同姓人發生了性行為。可見性行為的禁忌是可以與婚姻禁忌相一致的。 黎族在允許通婚的范圍內,可以參加「放寮」。據吳存浩《中國婚俗》雲:「(黎族)參加『放寮』的男女主要是未婚青年人,但是,已婚尚未落夫家的女子亦可參加。這樣的女子『放寮』中發生性行為一般也不受社會輿論的譴責,與別的男子所生子女不但不被夫家刁難和歧視,反而受到歡迎。至於寡婦參加『放寮』,更是無可非議的事情。但是,『放寮』對象必須和通婚范圍一樣,嚴禁在同血緣氏族內部進行,同血緣的人不能通婚,也不得『放寮』。」
從以上列舉的兩個例子來看,性行為禁忌和婚姻禁忌是可以相一致的。凡是禁忌通婚的,也就禁忌發生性行為。這一點尤其在婚姻的群體意識方面,表現得更為顯著。這是與原始時期的圖騰禁忌和亂倫禁忌有直接關系的。至於婚前性行為禁忌,主要是指允許通婚的男女在結婚前的性行為禁忌。它主要是關於個人的身體和精神的,而一般於群體無直接的利害關系。 2、婚外房事禁忌 中國大多數民族禁忌婚外性行為,以為是極其不道德的事情。 廣義的說,婚前性行為也是屬於婚外性行為范疇的。婚前性行為的禁忌,在於女性更為嚴厲。漢族舊時「洞房驗貞」和男性對於新娘一定要是處女的強調都體現了這種觀念的存在。對於男子,雖然也是禁忌婚前有性行為的,但舊時實際上並不十分嚴格。尤其是對於富家子弟,有些地方甚至鼓勵男子婚前在性生活方面的放盪行為。這雖然不合禮教,但至少這種性行為是被認作一種享樂的,而非危險的、可怕的事情,因而它不是被堅決的制止的。中國還有一些少數民族對男女婚前的性行為並不看重,不但不禁忌,還設有公房,為了提供方便。但是,發生了性關系,或者有了孩子之後,便要結婚,否則會受到輿論的非難或物質的懲罰。一旦結了婚,便不能再有婚外的性關系了。
狹義地講,婚外性行為禁忌,是指已經結了婚的人又與第三者發生的性關系、性行為。這種婚外性行為是不合法的性行為,因為它極易引起亂倫畏懼。據信,婚外性行為是會給自己或他人帶來災難的。漢族中流傳的俗諺:「賭近盜、奸近殺」、「賭博場里出賊情,花柳巷裡出人命」、「過去桃花運,就是窟窿山」,便是這種思想觀念的反映。民間還以為「萬惡淫為首」。如果有婚外性關系,將會導致輪回報應,所謂「淫人妻女,吃谷還米」。許多傳說故事中都有淫人妻女的人,自己的妻女又被他人所淫亂的情節。這是冥冥中落在當事人頭上的自我報應。 如果被人捉了奸,大家還可以對其實施公眾的現實的處罰。漢族是這樣,其他一些民族也是這樣。據《佤族社會歷史調查》雲:「(佤族)男女婚後不能再與第三者發生性關系,否則當事雙方會受到全寨人的處罰,有因此而被罰牛數十頭的。」《開封民俗》也指出:「按伊斯蘭教的教規,除了正當合法的婚姻外,嚴禁兩性之間發生不正當之男女關系,一旦發生,會遭到嚴厲的罰處,且為全體回民所唾棄,幾無容身之地。」 可見婚外房事禁忌在中國許多民族中都是很嚴格的。 3、不潔房事禁忌 中國民間有性行為不潔的觀念。其不潔之來源,主要是婦女不潔的觀念引起的。婦女之月經,被視為「血污」,俗以為是不潔的。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就指出:「女子陰類也,以血為主,其血上應太陰,下應海潮,月有盈虧,潮有朝夕,月事一月一行,與之相符,故謂之月水、月信、月經……女人入月,惡液腥穢,故君子遠之,為其不潔,能損陽生病也。」所以男子以此卑視女子,說女子是不潔的。除了在月經時禁忌行房事外,也視一般房事為不潔的行為,常常小心避忌之。東北地區有「寧承喪,不承雙」的說法,即是寧可把炕借給人辦喪事用,也不願意借人結婚用,認為借給人結婚用,會臟了自己的炕,會遭晦氣的。如果夫妻外出借用人家的炕了,臨走時一定要扔下幾個錢,叫「買炕錢」,是對自己不潔行為的一種贖罪。漢族、布依族及其他一些民族中都有忌外來夫婦在自家同宿的習俗,包括自家女兒、女婿也是如此。否則便於家不吉利,或說會影響自家後代子嗣的續衍等等。浙江一帶,船家也忌諱男女搭客在船上交媾。鄂倫春族、漢族等許多民族中都有禁忌孕婦、產婦行房事的禁忌習俗。在懷孕期間,尤其是大月份(8~9個月)時,忌房事,是恐胎兒受損,怕早產。又有此時行房事,會導致生下的孩子長大後好淫佚的說法。產後「過月子」期間,忌房事,是認為產婦身上不幹凈,會使男女染上疾病。
㈡ 中國的婚姻習俗誰知道啊~~~
禁忌是人類普遍具有的文化現象。婚俗, 從擇婚、議婚、定婚到嫁娶等方面都有繁多博雜的禁忌事項。
婚姻是男女兩性間建立的一種社會公認的夫婦關系,而這種關系的確立,在封建的舊社會,在老北京,是有許多禁忌的,從擇婚、議婚、定婚到嫁娶等方面都有繁多博雜的禁忌事項。
禁忌是人類普遍具有的文化現象。婚姻是人類社會進入到一定發展時期的產物。婚姻的形式多種多樣,不同的社會歷史條件下,婚姻的形態發生著種種演變和進化。在中國古代從氏族社會的父系家長制起,至周代結合政權的分封制時,就基本形成了一套相當完備的宗族宗法制度。在這種制度下,家庭與社會的財產、財富全都計算在男子的名下,按著嚴格的輩份、嫡庶關系確立尊卑,明確遞繼。因而,婚姻的締結便直接影響到一個宗族系統的發達與否。所以,婚姻雖屬吉事,但顧忌也很多。
在擇婚上,禁忌表現在外婚制和內婚制上。說白了,就是在擇婚上禁止血親間發生性關系,而同時又要表現出一種維護血統、屬性穩定且純正的意向。因各地習俗不同,便有了氏族外婚禁忌、氏族內婚禁忌、民族內婚禁忌、同姓不婚禁忌、表親婚禁忌等等。從北京城婚俗發展史上不難看出,這種禁忌也是有的。清初滿漢不能通婚,後來為了統治者的需要,這種禁忌才被打破,但在等級禁忌上,時至今日也有所體現。在中國,整個奴隸社會到封建社會的漫長過程中,存在著森嚴的等級差別。這種等級制度,在禮制上和法律上都對婚姻產生了種種限製作用,使「門當戶對」成為中國傳統婚姻最重要的標准,等級限製成為人們婚姻不可逾越的一道鴻溝。等級限制主要表現為良賤不婚和士庶不婚的禁忌,「家之婚姻必由於譜樂」,門不當,戶不對,便不可能締結婚姻。
在擇婚上尤其禁忌血親婚。在舊時有「骨血不倒流」的說法,民間是指單向舅表婚。舅表婚又稱中表婚,中表即內外,舅為中、為內,姑為表、為外,俗以為姑母和父親的血脈相同,娶姑家的姑娘為媳婦便是「回頭婚」。因此,「骨血不倒流」的說法是僅對姑家的女兒給舅家的兒子的。漢、滿都有此忌諱。
我國現行的《婚姻法》上也有明確的規定,近親不能結婚。當然這是從優生學的角度出發的。
在議婚禁忌上,我們先談媒人禁忌。俗語說:天上無雲不下雨,地上無媒不成親。這話雖然說得有些絕對,但卻反映了媒人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雖說自由戀愛歷代均有,但畢竟許許多多的婚姻是經人牽線搭橋後締結的。這牽線搭橋者,便是媒人。
傳說盤古開天闢地之後,大地上什麼都有,就是沒有人。女媧感到十分孤獨,便用黃土造了人。人總是要死的,怎麼辦呢?女媧又想了一個辦法,讓男人和女人配合,讓他們繁衍後代,於是,後人奉女媧為婚姻之神,尊為媒祖,建廟祭祀。
女媧是神媒,那麼人間的媒人是何時產生的呢?在雜亂婚或對偶婚時代,男女結合是自由的,自然不用媒人牽線。真正需要媒人和媒人之所以應運而生,是在一夫一妻制確立以後。這個時候,女性逐漸成為家庭的私有財產,喪失了她們原有的權力和自由。這樣,男娶女嫁,就需要有人從中作介。
「媒」字的出現,最早見於《詩經》,在《衛風·氓》一詩中,有「匪我愆期,子無良媒」的句子。「媒人」一詞,最早見於《古詩·為焦仲卿妻作》,詩中有「阿母白媒人,貧賤有此女,始適還家門」的句子。
媒人的產生,在中國的婚姻舞台上起到了重大作用。在幾千年封建社會里,媒人成為「合法婚姻」的主要標志。沒有媒人撮合的婚姻,要遭到道德、禮教及世俗的譴責和否定,被視為「大逆不道」。
由於媒人在婚姻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愈來愈受到封建統治者的重視,逐漸把媒人推到了代表婚姻道德標准,監督婚姻合法化的角色。同時,由於在舊社會盛行「男女授受不親」、「男女之大防」的封建思想,統治階級大力宣傳「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貞女品德,因此,許多人家的姑娘總是「養在深閨人未識」,男女婚姻自然奉行「無媒不交」的原則。因此,在溝通兩性聯系、促成婚姻締結方面,媒人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也有媒人施展巧嘴利舌這一「特長」的「市場」。
㈢ 中國傳統民俗的婚嫁有哪些禁忌
一、婚嫁擇日之忌月,農歷的叄月、七月和九月,這叄個月份分別適逢「清明」、「盂蘭」和「重公」,均為傳統的「鬼節」,不宜辦喜事。「六月娶半年某",六月等於半年,六月嫁娶有「半年夫妻」之兆。
四、壓床安新床後到新婚前夜,準新郎最好找個未成年的男童一同睡新床,否則犯了睡空床的禁忌,所謂〝困空鋪,不死尪,亦死某″,認為是凶兆。
五、婚禮不能在地下進行所渭「地下」主要指一些地下餐廳、娛樂場所等,這在風水上是大兇相,一定要避免。
六、結婚照的合理擺放結婚照作為幸福的見證,放對位置有利於增進夫妻感情,否則會帶來麻煩。一般來說,結婚照不宜放在床頭,這樣會給彼此帶來壓力,會收到適得其反的效果。另外,結婚照對面不能有鏡子,否則鏡子的反射作用會使夫妻間出現裂痕;結婚照最好擺放在西北方,這個方位容易增進夫妻感情
七、回門時不可在娘家過夜回門,指的是新婚夫婦在婚禮後攜禮回娘家,娘家再宴請親友的儀式。舊時的回門,稱為「歸寧」,一般是婚禮後的第三天。現在回門的日子有所變化,也不太固定。有的地方將回門的日子定在婚禮第二天,有的地方則選擇吉日,再進行回門儀式。但是,請新郎新娘謹記,回門當天一定要返回婆家,切不可在娘家過夜。
㈣ 中國婚嫁習俗6禁忌
婚嫁的禁忌 1:安床後到新婚前夜,要找一個未成年的男童和新郎一起睡在床上。因為傳統認為「睡空床,不死夫也死妻」。 2:結婚當天,到晚上就寢前,所有的人盡量遠離新床,尤其新絕對不可碰到床邊,會不吉利。 3:婚禮當日,忌讓人坐在新床。 4:婚禮當日,新娘不可任意躺在床上,否則長病在床。 5:婚嫁忌生肖虎的人觀禮。 6:結婚之日新娘出門時姑姑嫂嫂不能相送。 7:成親日新娘離開娘家時,哭得愈厲害愈好,因為「不哭不發」。 8:新娘的衣服忌有囗袋,以免帶走娘家財運。 9:結婚後第三天,新婚夫婦攜禮回娘家,即為歸寧。但切記當天需在天黑前趕回夫家,不能在娘家過夜。 10:結婚後的四個月內,新娘不可三加任何婚喪喜慶的儀式,以免沖喜。 11:新娘的鏡子也忌借給他人。 12:新婚四個月內,除非必要(如蜜月旅行),新娘也忌在外過夜 鬧洞房 據考證,鬧洞房作為中國傳統婚俗的一部分,由來已久。因多發生在洞房裡,故稱為「鬧房」、「鬧洞房」、「鬧新房」,由於這一習俗以新娘為主要逗趣對象,故又稱「鬧新娘」、「耍新娘」,舊時還稱為「戲婦」。中原地區鬧洞房,通常進行的活動有咬蘋果、咬喜糖、走獨木橋、夫唱婦隨等。不同的地區,活動的內容不完全相同,但給新人撒喜床的節目是必不可少的。 該習俗最早始於漢代先秦時期,關於鬧房習俗的來歷,中國民間有兩種說法。一說源於驅邪避災。相傳,很早以前紫微星一日下凡,在路上遇到一個披麻戴孝的女子,尾隨在一夥迎親隊伍之後,他看出這是魔鬼在伺機作惡,於是就跟蹤到新郎家,只見那女人已先到了,並躲進洞房。當新郎、新娘拜完天地要進入洞房時,紫微星守著門不讓進,說裡面藏著魔鬼。眾人請他指點除魔辦法,他建議道:「魔鬼最怕人多,人多勢眾,魔鬼就不敢行凶作惡了。」於是,新郎請客人們在洞房裡嬉戲說笑,用笑聲驅走邪鬼;果然,到了五更時分,魔鬼終於逃走了。可見,鬧房一開始即被蒙上了驅邪避災的色彩。 鬧洞房驅邪的風俗南北各地均有。新人入洞房前,長江中下游地區,新郎前一晚就須睡在洞房,事先請兩名女童手執紅燭將新房內照一遍;天津人則請吹打班子在新房內吹打,以求吉利。新人入房後,驅房內邪氣依然十分重要。諸如在東漲,新郎進屋後要象徵性地向新房四角各射一箭,或手執單刀朝每個角落虛砍一刀,並歌曰:「一砍妖,二砍怪,三砍魔鬼壞腦袋,四砍喪神快離開,笑看麒麟送子來。」更普遍的習俗是在新房內置長明燈。所謂「洞房花燭夜」說的就是這個意思。有學者研究說,「聽房」習俗,實質上也是防鬼怪進入洞房的一種保護措施。 關於鬧房來歷的另一種觀點認為,鬧房首先在北方出現,而且開始時主要是新郎,這大概與北方民族的生活習性有關。他們以狩獵和游牧為生活手段,使得男子十分驃悍和勇健,在新婚時忍受棒打可以證明一個男人是合格的大丈夫。 改嫁:舊時,寡婦改嫁,非常艱難,俗有「嫁次老公出道世」的諺語。約定再醮日期,必須在夜深人靜時悄悄離家,偷偷溜出村莊(絕不能經過「後龍山」)。到了半路換鞋上轎。改嫁的寡婦人稱「夜橋婆」。 詳情: http://hunjia.shang.com/ke/fagui/hunsu/111216111717576_2.html
㈤ 納西族和漢族通婚禁忌是什麼
納西族重信用講義氣,一般不計較客人因不懂納西族的習俗禮儀而產生的過失,但很看重平等與信用,所以在與納西族交往時有什麼要求最好能直接說明,不可欺瞞哄騙。在一般民居中,白天待客多喜歡在檐廊下,晚間待客多在正房堂屋。如在木楞房裡,則在火塘邊。座位雖無嚴格區分,但講究老幼尊卑、男女有別。如在飯桌或火塘邊,其正位稱"上八位"或"格故魯",是老人的優先位子。因此,到納西族人家裡,只要有老人在,即便主人邀請,也要把"上八位"讓給老人,進餐時,更應先請老人和長輩入座,切不可主動占據。如果有老人進來,年輕人要起身讓座,主動問候。有老人的場合,不可高翹二郎腿。在會客和飲食場合要坐姿端正,忌高聲喧嘩、猜拳行令,不要踩踏飯桌橫檔,當主人敬煙酒、盛飯時,宜用雙手相接,並表謝意。吃飯忌把筷子豎插在飯里(因為把筷子插在飯里在死人上香的時候才會出現),忌敲碗筷,忌翻菜,忌接連不斷地夾菜。一般夾菜時要招呼旁人一起動筷,夾一次,停一會兒,待上一口下咽後再夾第二箸。注重節約,不得浪費糧食。不要在碗底留剩飯。如果坐二人凳,在瀘沽湖地區,不得隨意進入姑娘的"花樓",不要詢問"阿夏"的情況。不能翻弄灶里的灰。祭天、祭祖先、祭戰神時,忌外人觀看。忌跨豎在大門的"陸"石、"色"石,忌跨火塘,年青人不得在火塘邊脫鞋烘腳。在火塘邊烤火的時候聽見「火笑」要添柴,為添財發財之意。忌坐在門檻上和在房檐灶頭邊上吃飯,忌用刀斧在門檻上砍東西。不得在家中唱情歌,小孩不得拿著一頭未熄的棍子或炭頭耍玩,一是危險,二是稱會做噩夢。公公不得進入媳婦的卧室。有人出遠門或出去做生意時候不能隨出門人而掃地,太陽落山後不能掃地。客人在座不能掃地。不得在客人離去時馬上關門,應送客人至大門外。不宜在大庭廣眾下晾曬女性內衣褲,不可將褲子、裙子晾曬在主人進出的通道上方。忌戴斗笠進屋,忌扛著鋤頭進廚房。晚上點火回家,忌把火點進屋內。晚上回家先入火塘屋,忌先入卧室。早晨忌講晚上做的夢。孕婦不能爬結果子的樹木,不能從韁繩上或釣魚竿上跨過。忌吃不見血的肉。禁止污染水源、砍伐水源林。忌反手給人添飯、倒水。忌喝他人喝過的殘酒、殘茶。 參加"祭天"或"三多節"的人,事前要凈手,並要跨過由杜鵑枝等燃起的煙火堆,以示除穢。除夕晚忌不洗腳,而吃團年飯的碗筷忌洗刷。除夕晚忌留出嫁女在娘家。正月初一晨忌陌生人進家門,忌婦女早起床。歷史上納西族信奉東巴教,這是一種以自然崇拜為主要內容的原始宗教。麗江壩區過去的納西人,由於在1723年雍正實行改土歸流的政策受漢族文化影響加深,在婚姻上也已實行一夫一妻和父母包辦婚姻的制度。兒女婚事由父母做主,媒人撮合,以牛、羊、豬,酒聘娶。婚姻講究門當戶對,三從四德,夫唱婦隨等漢族傳統倫理,麗江納西與漢族、藏族聯姻的較多。在本民族內部,同姓不同宗的人可以通婚,但絕對禁止同家族的人結親。結婚,一股都要經過訂親、請酒,舉行婚禮的程序。納西族男女社交大都在節日期間進行,男女青年相識後,通過媒人撮合,雙方家長合完八字,男方就請媒人送給女方茶二筒,糖四盒或六盒、米二升,有的地方還要加上砣鹽兩個,以表示山盟海誓,算是訂婚,訂婚時要擺定婚宴,婚禮要進行3-5天,屆時男、女雙方都要置辦酒席。席上分上八位,下八位,均由新郎跪請客人入座,然後奏樂上菜,上至第三道菜時,主婚人敬酒;第五道菜時,新郎、新娘向客人敬雙杯酒。宴畢主人及親屬要站在門外關客。在部分納西族地區,仍存在著一種「搶婚」遺風。這也是一種古老婚俗的遺風,反映了女子對父系制從夫居的反抗。妻方要堅持舊傳統住在母家,男子就用搶婚來實現把妻子留在夫家居住的願望。現代社會中的「搶婚」,僅是一種形式,並非真的強搶,而是男女雙方的一種默契,為了以「生米已成熟飯」來搪塞對婚姻持有異議的女方父母。
㈥ 廣西的婚姻風俗有哪些禁忌啊
壯族實行氏族外婚,同家族的人不得通婚。許多地方不禁同姓為婚,但在廣西西部,—些壯人視「同姓婚」為「爬灰」,社會予以禁止。在締婚過程中,舅權的作用相當突出,一些地方舅舅的意見甚至起決定作用,社會流行「天上最大的是雷公,地下最大的是舅公」的俗語。
壯族有雷公禁婚的習俗。相傳,農歷八月至新年二月,天上雷公關門睡大覺,天上地上太平,是吉利的季節,人們當選在這期間辦婚事。而三月至七月,雷公出門行事,不時雷聲轟隆,禁止人間辦婚事。若有違者,就要受雷公處罰,婚事會辦得不順當,家庭將會欠美滿,因此,為了忌諱,這期間一般不相親,不訂婚,不結婚。
廣西馬山縣青年男女談愛相親,第一次見面忌殺雞鴨款待,否則,十有九要談崩。認為殺死雞鴨不吉利,婚事也就自然難成。
以前普遍實行不落夫家習俗,個別地方視新婚之夜新郎新娘同房為傷風敗俗和不吉。在接親、上門等儀式中,各地存在不同的風俗。有的必須於特定的時辰出門,亦於特定的時辰到達新郎家或新娘家(招贅婚)。入門之時普遍有過竹門或其避邪物件之儀式,意在擋住新人帶來的鬼邪。
出嫁女忌摸香案面。出嫁女兒回娘家,不能伸手取放在祭壇上的東西。
壯族社會對孕、產婦和新生兒有一些特殊的禁忌,其意是避免沖犯祖宗、招來鬼邪和保證婦幼平安。
婦女懷孕要部分忌口,如不吃狗肉和辣椒,怕引動胎氣。家有孕婦,則不得修理房屋和工具,孕婦的床也不能移動,亦是怕胎兒不吉。
生子之家,多在門外插一些物品作標記,以防外人誤入而帶來不祥。有些地方插柚樹葉或黃皮果樹葉,有些地方掛黃布或紅布做成的小包,有些地方則系一把青草或禾草。嬰兒的胎盤不可胡亂丟棄,部分壯人將之用禾草包住,於夜深人靜之時悄悄綁到樹後有果實的大樹的東面,形狀如大人背小孩,象徵子子孫孫人丁不斷,興旺發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