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古代結婚的婚寫成昏是什麼意思
在黃昏時舉行婚禮。我國古代曾把結婚的婚字寫成昏的歷史非常久遠,鄭玄注《周禮》指出,「古娶妻之禮,以昏為期」。大致的意思就是,在我們國家的古代很長的一段時間里,結婚都是選擇在黃昏舉行儀式,取其陰陽交替有漸之義,故曰「結婚」。
古代對於時間、吉時都是有莫名的信奉的。影視劇中常常聽說的「吉時已到」,然後才開始執行相關事宜。可見古人對於時間是十分看重的。尤其是一些重大事件更是注重時間。而古代的婚禮舉行時間也十分有講究。
這些是很早由雙方,請「高人」推算出來的黃道吉日,雖然這有些迷信,但無可厚非,很多時候尋求的是一種心理上的安慰,在內心祈求一些順遂。而婚禮舉行的時間卻又有一番講究。現在人的婚禮一般會選在上午,會覺得上午是一天之中元氣比較滿的時候,而在古代婚禮卻一般都在下午舉行,據說「婚」字的演變就是女子在黃昏的時候成親,稱作「婚」。
這與最早的婚嫁傳統有關,相傳在最早的上古系社會向父系社會過去期間,流行搶婚這一習俗。所謂搶婚就是男方叫上男方家的親朋好友趁著黃昏,天不黑也不亮去女方家搶婚,逼迫其與自己結婚。這一搶婚的時間一般都是在下午或者黃昏的時候進行的。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影視劇中,一般婚禮舉行完了,客人吃晚宴,然後就是洞房了,時間上銜接得剛剛好。
古人結婚基本步驟:
古代結婚
舊時結婚儀禮,從古代「六禮」(一納采、二問名、三納吉、四納征、五請期、六迎親)演變而來。
提親
男女婚姻大事,依父母之命,經媒人撮合,認為門當戶對,互換「庚貼」(年齡、生辰八字)壓於灶君神像前凈茶杯底,以測神意。如三日內家中無碗盞敲碎、飯菜餿氣、家人吵嘴、貓狗不安等「異常」情況,則請算命者「排八字」,看年庚是否相配、生肖有無相尅。舊時有人迷信所謂六年大沖、三年小沖;男婚年齡逢雙,女子十九不嫁;謂雞狗(雞犬不和)、龍虎(龍虎相鬥)、虎羊(羊落虎口)、蛇鼠(蛇吞老鼠)難相配,待認為周全後始議親。
定親
定親前議親,議親始議「小禮」,在買賣婚姻年代均討價還價。一般「四洋紅」或「六洋紅」(綢緞衣料四至六件),金戒子兩只、金耳環一副;聘禮,小禮三十六,中禮六十四,大禮一百廿(銀圓);食品,個數「六十四」,即包頭64對、油包64隻、麻餅64隻等,尚有老酒2擔至8擔不等,故生囡有「老酒甏」之稱。定親後,男方將上述禮品用杠箱抬到女方。女方回禮多為金團、油包及閨女自做的綉品。
定親憑證,男方送「過書」,俗稱「紅綠書紙」(紙張兩層外紅內綠),女方送「回貼」認可,俗稱「文定」。故舊時夫妻吵嘴,妻子常說我是有「紅綠書紙」的,以此抑制丈夫。繼「文定」後擇吉迎娶,由擇日店揀「好日」的日子。
親友送禮,婚禮多是現金,或喜幛、喜軸,並書以「百年好合,五世其昌」、「天作之合」等。送嫁禮多為綉花或綢緞被面、被頭或日用器物,亦有送紅棗、花生、桂圓、蓮子,寓「早生貴子」意。舊時有媒人首次進門不能喝茶的習俗,謂「媒不飲茶」,說喝了茶要沖淡婚事。又稱媒人為「媒百櫥」,媒成能吃上「百餐」,要酬以「謝媒酒」,但婚後如夫妻不和或婆媳不睦,媒人有調解責任。
古人結婚
成親
請吃酒迎親日子叫「好日」。俗諺「請吃酒,掗拜生」,好日前新郎拿著紅紙「知單」請長輩親友吃喜酒(好日酒),長輩要在自己姓名下寫上個「知」字。好日前有待郎、待嫁習俗,雙方父母親請子、女吃包子、蚶子、肘子、栗子、蓮子,討「五子登科」彩頭。
好日前三五天,男方送女方「轎前擔」,一般為鵝2隻、肉l方、魚2尾等。看嫁資男方去女方搬嫁資(嫁妝),女方置嫁資於廳堂,讓人觀看,稱「看嫁資」。器物披掛紅色綵線,衣服等薰以檀香,箱底放數枚銀元,俗稱「壓箱錢」。
嫁資搬到男方,亦陳列於廳堂供人觀看,亦叫「看嫁資」。由阿婆取女方鑰匙包,取鑰開箱,俗稱「掏箱」。安床伴郎迎親先一日,男方要「安床」,由一位「全福」婦女,取24雙筷子系扎紅線,安放新郎席子下,稱「安床」。婚前一至三天夜裡,由一個父母雙全的小儇(男孩)伴新郎同睡,睡於床的里邊,稱「伴郎」。
晚上要給這個小儇吃包子、花生、雞蛋,寓「包生兒子」意,待「好日」那天早晨離開時,要給紅包,俗稱「挈出尿瓶」。享先好日先一二天,男家向貰器店貰得花轎和婚禮器物,掛燈結綵,以上等筵席款待賀客,稱「細便飯」。好日五更時辰,男家以全副豬羊或五牲福禮及果品,在廳堂供祭「天地君親師」,俗稱「享先」。早餐興吃「享先湯果」。坐花轎寧波閨女出嫁均坐花轎。傳說南宋小康王(高宗)逃難至明州,金兵追急,賴一女子相救得脫,後找恩女不得,詔明州女子出嫁可享半副鑾駕待遇,鳳冠霞披,並坐花轎。
成親後
回門成親次日起床,須由新郎開房門。是日,男方備轎請阿舅,阿舅受茶點三道後,退至阿妹新房歇息。午宴,請阿舅坐首席,稱「會親酒」,忌用毛蟹(娘舅謔稱毛蟹)。宴後,用便轎接新郎陪伴新娘回娘家,稱「回門」。隨轎送「望娘盤」一擔。
岳父母家宴請「生頭女婿」,忌用冰糖甲魚。宴畢返回,新娘一出轎門,賓客中愛鬧者預先以二三十條長凳從轎前鋪接至新房門,架成「仙橋」,要新郎攙扶新娘從「橋上」過,客人歡笑催促,若步履穩健,則在新房門前「橋頭」凳上再疊長凳一條,並遞上一隻油包,要新娘口咬油包走過,美其名曰「鯉魚跳龍門」。
第三日,「三日入廚下,洗手作羹湯」,新娘下廚,煮糖面分贈四鄰。滿月盤新婚彌月,岳父母家遣人送禮品一擔,謂「滿月盤」。又送禮券若干,金額不等,供婿家酬謝襄辦婚事人員,俗謂「花笑票」。舊時貧富懸殊,以上所述系富庶和中等人家。至於貧窮人家則用硬紙板剪個雙喜字,貼上金紙,牆上一掛,一對花燭,一頂蹩腳花轎,便拜堂成親。入民國後,繁褥婚俗漸變。五四運動後,知識青年中始有文明結婚。
㈡ 古文 婚姻 婚指男方 姻指女方嗎
婚姻,古時又稱「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詞的起源有三種說法:漢朝的鄭玄說,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禮。在我國古代的婚禮中,男方通常在黃昏時到女家迎親,而女方隨著男方出門。這種「男 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的習俗,就是「昏因」一詞的起源。換句話說,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過程。
㈢ 婚姻古今異義中婚和姻分別的講法
婚姻在古時是指兩個稱呼,即婚是對親家之間女方的父親,姻是男方的父親,今義指結為夫妻的關系
㈣ 為什麼把男女結合稱為「婚」呢,「婚」指的什麼呢
如今在我們的現代社會中,結婚一種現象是非常普遍的,所以人們從來就沒有想過結婚的“婚”到底是一個什麼意思?為什麼把男人和女人在一起這件事情叫做“婚”。其實這其中也並沒有什麼深刻的寓意,就單單從字面意思來理解,就是這兩個字本來的意思,婚姻的婚指的是“女子出嫁,男子迎親”,這在我國古代來說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古代人的婚姻觀念是非常重的,對於女子和男子來說,一生中是必須要婚的。
婚姻其實並沒有非常深的寓意,只是指的是女子和男子結合起來一起過日子,一起孕育後代,這就是婚姻最原始的一種解釋方式。
㈤ 古時婚姻是怎麼樣的
婚姻是人類得以繁衍生息的主要方式和構成家族、親族的基礎。婚姻風俗主要包括婚姻形態、媒介、禮儀以及離婚、改嫁、夫婦間的地位等種種風俗觀念。
《詩·小雅·我行其野》載:「昏姻之故,言就爾居。」
《禮記·昏義敘》曰:「婿曰昏,妻曰姻。」《說文》載:「婚,婦家也,禮娶婦以昏時,婦人陰也,故曰婚。」「姻,婿家也,女子所因,故曰姻。」
上列旨義,似乎婿和婦家稱婚,妻和夫家稱姻。其實,「男昏女姻,散則通」,可以互稱,婚姻即指夫婦。
婚姻之婚為什麼也寫作「昏」?《白虎通·嫁娶篇》解釋說:「婚姻者何謂也?婚者昏時行禮,故曰婚。」現在娶妻以白晝,且掛紅彩,古代以迎女為迎陰氣至家,必夜行,車服尚黑,執燭前往。故婚禮「不樂不賀。」
《列子·湯問》載,遠古時代「男女雜游,不媒不聘。」這種亂婚沒有特定的約束規范,構不成氏族、家族,也不知道生育的秘密,往往歸結為「感神龍」、「踐巨人跡」、「吞薏苡」等,還算不上嚴格的婚姻。
人類最早的婚姻形式是血緣家族,當時已排除了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性交關系,是一種同胞兄弟姐妹間的血緣婚。
傳說,伏羲氏曾讓人兄妹結婚,這種血緣婚即相當伏羲氏時代。
台灣高山族傳說,洪水把世上的人都淹死了,只剩兄妹二人。妹妹要和哥哥結婚,哥哥不同意。妹妹說,山洞裡有個姑娘,你和她結婚吧。哥哥去山洞,果然見一蒙面姑娘,婚後才知道正是自己的親妹妹。海南島的黎族傳說,上古天翻地覆,人類盡遭厄運,僅剩兄妹二人。妹妹把臉上刺上花紋,讓哥哥認不出來,二人結了婚。從此,黎族姑娘開始紋面。
這時,人類不僅知道了生育的秘密,而且逐漸認識到同一血緣結婚的害處,在古代,叫作「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在遠古認識愚昧低下的階段能夠認識到近親結婚的害處似乎難以置信,其實是可以理解的。首先,許多兄妹結婚的傳說,都是在各種天災之後,僅剩下兄妹二人,別無選擇,表現了一種萬般無奈的心理否定。其次,許多兄妹結婚後,都有生下肉球、肉瓜、葫蘆、無四肢五官等怪胎的傳說,反映了人們抵制血緣婚的樸素觀念。
再次,現代許多婚俗比較落後的民族,不僅對同血緣婚姻有清醒的認識,而且實行的基本上都是族外婚。於是,人們先從禁止父母與子女間的婚姻關系入手,再禁止親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遠房兄弟姐妹,最後,本氏族內不準通婚,這就產生了族外婚。
族外婚是甲氏族的一群兄弟出嫁到乙氏族,與乙氏族的一群姐妹互相婚姻。
在中國占代,一般是兩個氏族結成世代通婚的聯盟。如姬姓氏族與姜姓氏族即是長期通婚的聯盟。中國的媳婦一直稱公婆為「舅姑」。唐朝朱慶余有「洞房昨夜停紅燭,待曉堂前拜舅姑」的詩句。這種稱謂,就是這種族外婚的殘余。由於世代互相通婚,甲氏族的男子嫁到乙氏族,乙氏族的男子嫁到甲氏族。
媳婦的公公實際上是自己母親的兄弟,婆婆實際是自己父親的姐妹,就是媳婦的舅舅和姑姑。族外婚在具體通婚形式上有以下三種,這三種形式也顯示了向對偶婚發展的線索。
一種形式是野合而婚。古代和現代某些少數民族,都要定期舉行祭祀女神的儀式和各種形式的集會,目的之一就是為兩氏族青年男女提供建立婚姻關系的機會。商周時代仍有這種舊俗。《周禮·媒氏》載:「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史記·滑稽列傳》載:「州閭之會,男女雜坐……履交錯,杯盤狼藉,堂上燭滅,羅襦襟解,微聞香澤。」另外,《詩經》中反映男女野合調情的例子很多,孔子就是其父叔梁紇與顏氏女野合而生的。
一種形式是公共房屋。解放初的雲南阿細人氏族男女分居,女住「黑衣德」,男住「若衣德」。其中,黑衣德也是女子晚上招待外氏族男子的場所。由於本氏族男子晚上都出去了,若衣德實際成了老人和小孩睡覺的地方。
《三國志·魏志·東夷傳》載,高旬麗「女家作小屋於大屋後,名婿屋。婿暮至女家戶外,自名跪拜,乞得就女宿,如是者再三,女父母乃節假聽使就小屋中宿」。
這種「婿屋」,可為上述公共房屋之佐證。
一種形式是走訪婚。隨著族外婚的發展,由本氏族一群兄弟的集體拜訪,發展到單個人的拜訪。
上述高旬麗的婚俗就是典型的走訪婚。雲南永寧納西族,對外氏族的異性朋友互稱阿注,只要雙方合得來,男方即可應約到女方過宿。這種阿注婚就是一種走訪婚。
族外婚也是群婚,隨著它的發展,雙方要求保持相對專一、穩定的婚姻關系,這就是對偶婚。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起源》中講,在對偶婚的情況下,「一個男子在許多個妻子中有一個主妻,而他對女子來說,也是她的許多丈夫中的一個主夫」。上述納西族的阿注婚有兩種情況:一是男方僅僅晚上到女方那兒去,白天的生產、生活是分開的。另一種是不光在女方居住,白天的生產、生活也在一起,就是一種對偶婚。
父權制確立後,中國傳統婚姻實行嚴格而虛偽的一夫一妻制。
它要求婦女嚴守片面的貞操,絕對不準同時有兩個丈夫,男子則可同時擁有眾多個媵妾,但「禮無二嫡」,妻子同時只能有一個。後來也出現過雙妻,但都是不合法的。
自兄妹血緣婚開始,人類的婚姻生活正式創立,到一夫一妻制為止,傳統的婚姻形態最後定型。
㈥ 古語中【婚姻】的意思
古代婚由昏來,姻由因而來。《說文》:」昏,日冥也。從日氐省。氐者,下也。一曰民聲。呼昆切〖注〗𣄾、𣄼,古文。「 」婚,婦家也。《禮》:娶婦以昏時,婦人陰也,故曰婚。從女從昏,昏亦聲。𤔿,籒文婚。呼昆切。「 」姻,壻家也。女之所因,故曰姻。從女從因,因亦聲。婣,籒文姻從𣶒。於眞切。「 」因,就也。」 《釋詁》:」因,親也。「 《康熙字典》載:」【正字通】明有因禮、因絅。又【六書正譌】借為昏姻之姻,言女有所因。又葉烏前切,音煙。「《白虎通 嫁娶篇》又雲:」婚者,昏時行禮,故曰婚。姻者,婦人因夫而成,故曰姻。《詩》曰「不惟舊姻」,謂夫也。又曰「燕爾新婚」,謂婦也。「
綜上所述,婚姻古作昏因,指婚嫁行為本身,在這個層面上說是指結婚亦可解。
而層主所言指雙方父親之婚姻,也有相關文獻記載:《爾雅 · 釋親》:「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婦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謂為婚姻……婦之黨為婚兄弟,婿之黨為姻兄弟。」《左傳 · 昭公九年》王有姻喪,使趙成如周吊,服虔曰:「婦之父曰姻,王之後喪父,於王亦有服。義故往吊。」(疏)
是又有「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或「婦之父曰婚,婿之父曰姻」之說
《唐律 · 戶婚律》:居父母夫喪嫁娶條疏議:「共為婚姻者,謂婿父稱婚,妻父稱姻。」
可見後世仍依婿因昏時迎娶妻子,妻因夫而來歸,謂之婚姻之義,把它上升為雙方家長的概念,蓋婚姻二字含義原自相聯系,可以互通。
㈦ 解釋婚姻什麼是婚什麼是姻大神們幫幫忙
婚姻,古時又稱「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詞的起源有三種說法: 漢朝的鄭玄說,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禮。在中國古代的婚禮中,男方通常在黃昏時到女家迎親,而女方隨著男方出門,這種「男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的習俗,就是「昏因」一詞的起源。換句話說,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過程。 鄭玄還說,婿稱為「昏」,妻稱為「姻」。因為新郎在黃昏時迎娶,所以稱他為「昏」,而新娘隨著男方而行,所以稱她作「姻」。這個解釋和以前一說法類似,意義卻不相同,因為這個婚姻指的是夫妻關系。 另外,《爾雅》對婚姻一詞還有比較復雜的解釋:「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婦制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謂為婚姻。」這就是說,新郎的父親稱為「姻」,新娘的父親則稱為「婚」。婚姻一詞在這里的意義,指的卻是姻親的關系了。時至今日,已很難指出上述三種說法孰是孰非,因為經過千餘年的演變,不但婚姻的意義有了更完備的發展,甚至姻親的關系也擴大了許多。 現代有的社會學家給婚姻下的定義是:男女依照法律的規定或社會風俗,經過某種儀式而結合的關系。從這個定義中可以看出,婚姻不但包括娶嫁之禮,而且要依照國家制定的法律,或社會認可的習俗。男女經過婚姻關系而結成夫婦,雙方家庭也因此結為姻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