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婚後怎樣給孩子遷戶口
離婚後孩子遷戶口的遷移流程根據法律規定而定。首先由父母一方攜帶相關資料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告知;然後到遷入地派出所開具准遷證;最後持准遷證到原戶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遷證上簽署准予遷出意見,再將准遷證交遷入地派出所即可。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辦理。
⑵ 子女隨父母遷戶口手續怎麼辦理
子女隨父母戶口遷移,屬於投靠親屬落戶的情形。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材料:戶口薄、出生證或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等,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必須出具未婚證明。直接去當地公安部門戶籍科辦理即可。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⑶ 離婚後,孩子戶口怎麼遷
1、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
2、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
3、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4、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5、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6、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
7、同地派出所申請准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8、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9、《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3)第三次婚姻子女遷戶口怎麼遷擴展閱讀:
離婚後孩子戶口遷移手續六程:
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的手續、流程有哪些?上面說了一些問題,但是具體怎麼辦,還需要根據不同地區的規定來辦,可以咨詢民政部門、派出所等相關戶籍辦理機構。這里對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的手續、流程做一般的介紹。
在離婚確定孩子的撫養權之後,孩子的戶口可以隨父親,也可以隨母親,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為辦理。(如果成年,則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辦理)
前面說到,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如果小孩已經辦理的了戶口,需要遷移戶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還沒辦理的戶口,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想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在夫妻雙方戶口分立後,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
還有就是,夫妻協議離婚和法院調解、判決離婚對孩子的戶口辦理也有一定影響。
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
1.到民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3.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准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4.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5.《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戶口遷移
⑷ 再婚嫁給北京人,孩子戶口可以遷過去嗎
再婚嫁給北京人,大人的戶口落戶北京後,孩子的戶口才可以遷過去(孩子年齡不得超過18周歲)。
⑸ 離婚後孩子的戶口要怎麼辦如何遷戶
一個家庭中,父母離婚所牽扯到的方方面面的問題是比較多的,特別是很多家庭一旦涉及到離婚財產,孩子各個方面的分割問題也都是比較麻煩的,這是作為一個現實社會中比較頻繁的事情,所以作為我們每一個人在離婚時也要多慎重考慮。
一、離婚
實際上離婚就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者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的,這樣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的民法典規定,就像是感情確定破裂了,只要態度堅決調節無任何效果,那麼就准予離婚。父親的感情破裂是現實社會中比較常見的事情,而且離婚的程序有兩種方式,一般都是起訴離婚和協議離婚,這兩種協議離婚要稍微平和一些,而起訴離婚就稍微帶有一定的財產分割和孩子的撫養問題。
⑹ 夫妻離婚後小孩子戶口怎麼遷
夫妻離婚後,小孩子要遷戶口的,應當提出申請。夫妻離婚後,要小孩子的戶口遷到另一方戶口上的,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且提供相應的材料,包括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等證明材料,戶口登記機關收到變更申請後,應當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後,認為符合遷移條件的,應當為當事人辦理遷移登記,將戶口遷移到另一方的戶口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⑺ 二婚孩子戶口怎麼遷移
女方二婚帶孩子是否可以一起將戶口遷移男方戶籍所在地,需要依照男方戶籍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政策規定辦理,各地的戶籍管理政策是不一樣的,需要到男方戶籍所在地戶籍管理派出所咨詢。
這種情況可以申請辦理婚後夫妻投靠落戶申請。前提是兩人是合法夫妻,需要有結婚證。
具體規定是:
1、凡符合夫妻投靠來市入戶條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戶口在外地且無正式工作的,可申請來市隨夫(或妻)入戶。
2、凡申請夫妻投靠入戶的,必須向配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提出入戶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審核手續(屬證件的,可經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驗核後,提供復印件)。
3、申請配偶來市入戶,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申請入戶的書面報告;
(二)夫妻雙方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以及街鎮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或計生證);
(三)申請來市入戶一方屬非農業人口的,須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
(四)屬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級醫院診斷結果證明,屬重殘的需出具市一級殘聯核發的殘疾證;
(五)屬特困戶的需提供街鎮政府出具的調查證明及有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
4、被批准來市隨配偶入戶的,由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通知申請入戶人到市公安局綜合辦證廳領取《准遷證》後,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 ,然後再憑《准遷證》 (第三聯)及《戶口遷移證》、配偶的戶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入戶手續。
未婚子女可選擇投靠隨父隨母遷移落戶,但已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村居委會出具的未婚證明。
(7)第三次婚姻子女遷戶口怎麼遷擴展閱讀: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