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多少編1260條
民法典包括7編,即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84章、1260條,總字數10萬余字。
結構安排上有幾個特點:
一、是堅持民商合一;
二、是單設人格權編;
三、是不設獨立的債權編;
四、是不設獨立的知識產權編;
五、是單設侵權責任編。
(1)民法典婚姻共多少條擴展閱讀
民法典編纂過程中始終貫徹和遵循以下五條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
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三、是堅持立足國情和實際;
四、是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
五、是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② 民法典規定的婚姻制度有哪幾種
民法典規定我國的婚姻制度包括:我國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任何人有結婚的自由也有離婚的自由,一個人不能同時和多人結婚,男女雙方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③ 民法典規定我國的婚姻制度主要包括哪些
民法典規定我國的婚姻制度包括:
1、婚姻自由,任何人有結婚的自由也有離婚的自由;
2、一夫一妻,每個個體只擁有單一配偶的關系;
3、男女平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④ 婚姻法36條是民法典的多少條
我剛才幫你查詢了,根據相關的資料顯示,這個是第12條。
⑤ 民法典共多少章多少條
中國首部民法典由7編加附則共84章、1260個條文構成。第一編為總則,之後依次為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和侵權責任編。
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
(5)民法典婚姻共多少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網路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於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⑥ 民法典共多少條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1260條、包括7編,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網路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於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⑦ 中國民法典多少條
民法典一共有1260條。民法典是包含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的網路民法叢書。
⑧ 民法典婚姻法有什麼新規
民法典婚姻有這些新規:1、男女一方在辦理結婚登記前,未如實告知存在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在知道後,可以申請撤回婚姻;2、男女雙方選擇協議離婚的,必須經過三十天的離婚冷靜期,期滿後,未撤回離婚申請的,男女雙方才能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在離婚冷靜期期間,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離婚申請,不去辦理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⑨ 民法典婚姻篇規定
法律分析:民法典具體對婚姻篇作出了以下新規定:1、新增了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若一方對離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內撤回離婚申請;2、明確判決不準離婚後,分居又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應當准予離婚;3、增加了夫妻一方揮霍財產,離婚時法院可以給其少分或者不分給揮霍一方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⑩ 民法典婚姻內容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三十天冷靜期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持相關證件材料,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天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