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領結婚證的時候,身份證和戶口本應該怎樣復印
一共四張紙,每個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張紙上,兩個人兩張紙,每個人的戶口本首頁和本人所在的頁印在一張紙上,兩個人兩張紙。
一、辦理程序:
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一)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三)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1)婚姻登記身份證怎麼復印擴展閱讀: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二、婚姻登記條例
三、婚姻登記暫行條例
第九條男女雙方結婚,必須親自到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婚姻登記。申請時應當出示下列證件:
(一)戶口登記證;
(二)居民身份證;
(三)其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明。
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並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第十一條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立即進行登記,發給結婚證;離婚的,注銷離婚證明。當事人自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建立夫妻關系。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申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自願的;
(三)有配偶的;
(四)第三代以內直系血親、旁系血親;
(五)患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晚婚的疾病的。
第二十條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拒絕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進行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2. 領結婚證要復印幾份身份證
法律分析:只需要婚姻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各一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3. 領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應該怎麼復印應該復印哪頁
一共四張紙,每個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張紙上,兩個人兩張紙,每個人的戶口本首頁和本人所在的頁印在一張紙上,兩個人兩張紙。
一、辦理程序:
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一)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三)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二、辦理流程:
登記地點: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攜帶證明: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②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③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註: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三、需要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婚姻登記身份證怎麼復印擴展閱讀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二、《婚姻登記條例》
三、《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
第九條 當事人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
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第十一條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的,應當注銷其離婚證。當事人從取得 結婚證起,確立夫妻關系。
第十二條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自願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或者暫緩結婚的疾病的。
第二十條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參考資料:網路-結婚證
4. 結婚登記證件復印要求
法律分析:領取結婚證,身份證需要正面和反面同時復印在一張紙上,戶口本需要首頁即有派出所印章的一面和需要辦理結婚證人詳細信息的那一面復印到一張紙上即可。登記結婚的新人必須拿屬於自己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的原件,還有需要復印兩份,材料准備齊全後前往民政局,按照民政局規定填寫結婚申請表。 有些城市中對結婚申請還需要提交單身的證明,雖然婚檢現在都是自願,但是最好還是提供,如果是二婚的朋友還需要提供之間的離婚證,或者是離婚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5. 結婚證怎麼復印
法律分析:當事人辦理結婚證時,可以直接攜帶證件原件到民政部門,有工作人員給你復印。如果是自己復印,個人身份證的正反面需要復印到同一張A4紙上,戶口簿要復印自己信息和戶主信息兩頁,復印到另一張A4紙。
一、結婚證復印件復印方法1、雙方當事人持各自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到民政局,會有專門的工作人員幫你復印。2、個人復印需要復印身份證的正反面到同一張A4紙上,戶口本個人信息頁和戶主信息頁復印到另一張A4紙上即可。
二、辦理結婚證條件
1、雙方當事人共同到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
2、男滿二十二周歲,女滿二十周歲。
3、非近親結婚。
4、無法定禁止結婚疾病。
5、雙方當前均無婚配(未婚、離婚、喪偶)。
6、雙方自願結婚。
7、持雙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近期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可到現場拍攝)到民政局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6. 結婚登記材料怎麼復印
您好。
找個復印店,把要的資料直接交給他們復印就可以了。
登記結婚辦理結婚證所需材料: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
①本人戶籍證明;
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僑民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3)外國人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八條 結婚登記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希望能夠幫到您,謝謝,望採納。
7. 結婚證辦理 戶口本身份證怎麼復印
辦理結婚證只需要出具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如果婚姻登記機關需要復印件,他們自己會復印,不需要當事人自己去復印。
8. 結婚證辦理需要怎麼復印戶口本和身份證
結婚不需要本人復印戶口本及身份證復印件:
1,當事人辦理結婚的,男女雙方各自帶上本人的戶口本及身份證原件以及符合要求的雙方合照;
2,共同去任一方的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即可,其他程序,婚姻登記機關會完善。
《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9. 登記結婚需要復印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復印)。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