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5年新婚姻法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大
新婚姻法已經失效,根據最新《民法典》規定,結婚年齡是: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未達到法定婚齡結婚的屬於無效婚姻。法定無效婚姻的具體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未到法定婚齡。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② 婚姻法中子女能獨立生活,指到多少歲
一般是指子女滿十八周歲,但是這里不包括三種人,一種是勞動成年,即年滿十六周歲但是不滿十八周歲,但是自己的勞動收入能維持生活的人。
另一種是雖然已經滿十八周歲但是由於某種原因(如精神疾病、殘疾等)不能維護自己生活的人。最後一種是雖然年滿十八周歲,但是尚在學習階段,沒有收入的人。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③ 2021年婚姻法結婚年齡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民法典》,對結婚的法定年齡未做調整,與原婚姻法中相關規定一樣。仍然是男方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方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此處的20歲及22歲均為周歲。
同時,應當注意的是結婚除了需要滿足達到法定婚齡這一條件外,還需滿足如下要件:1、男女雙方完全自願;2、不存在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3、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的登記。無效的婚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未到法定婚齡。對於無效婚姻,《民法典》刪除了婚前患有不宜結婚的重大疾病,婚後尚未治癒這一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④ 2021年婚姻法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不同國家婚姻法中所表明的結婚年齡也是有所不同的,像是伊朗只有九歲,大部分國家都是在十六歲到十八歲之間,但是中國2021年法定結婚年齡是男性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領結婚證,而女性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結婚。
一、中國的法定結婚年齡
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只有當婚姻達到一定年齡時,才能具備適宜的生理和心理條件,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家庭和社會責任。因此,雖然我國法律賦予了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但並不是所有公民都能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能享有結婚的權利。中國的法定結婚年齡男性不早於22歲,女性不早於20歲。
二、法定結婚年齡的確定
確定法定結婚年齡,一方面要考慮自然因素,即人的身體發育和智力成熟,另一方面要考慮社會因素,即政治、經濟和人口發展。因此,不同國家的法定結婚年齡不同:在丹麥,波蘭和美國,男性結婚年齡為21歲,女性為18歲。在瑞士和越南,男性20歲,女性18歲。德國,俄羅斯和新加坡規定男女都是18歲;日本,羅馬尼亞和巴基斯坦規定男性18歲,女性16歲。在菲律賓,男性16歲,女性14歲。在封建時代,中國有早婚的習俗。
其實我本人覺得中國所制定的結婚年齡真的很好,因為年紀太小連自己都照顧不好,談什麼去維護家庭並且還要養育孩子呢?而且現在大多數的孩子都是獨生子女,很多在二十五六歲的時候還是在父母身邊的寶寶,根本不具備養家的能力,而且二十歲以上結婚也是對女性的保護,過早的結婚生育對女性的危害非常的大。
⑤ 婚姻法規定孩子要幾歲夫妻才可以離婚
法律分析:婚姻法沒有規定孩子要幾歲夫妻才可以離婚,有以下相關限制:《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⑥ 新婚姻法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
(6)婚姻法中子女的年齡是多少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對無效婚姻,當事人以及利害關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提出該婚姻無效;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宣告該婚姻無效。對未到法定婚齡結婚的,應當在法定婚齡屆至前提出或宣告該婚姻無效。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但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除重婚的以外,按照共同財產分割;對有過錯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⑦ 婚姻法結婚年齡
法律分析:
女性法定結婚年齡為二十周歲,男性法定結婚年齡為二十二周歲。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這是男女結婚年齡的起點,是劃分合法婚姻和違法婚姻的界限。這是基於婚姻關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決定。只有達到一定年齡的當事人才能從心理和身體上達到一定的成熟程度,才能夠承擔婚姻的後果。
法定婚齡要考慮兩方面:
(1)自然因素,即人的身體發育和智力成熟情況。
(2)社會因素,即經濟及人口發展情況。
結婚必須具備的條件: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衍生問題:
無效的婚姻和可撤銷的婚姻是什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可撤銷的婚姻是: 因脅迫結婚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⑧ 根據婚姻法規定父母離婚小孩幾歲才有選擇權
根據規定,子女在10歲以上要考慮子女的意見,但只是有參考意見,無法自己指定由誰撫養。
根據《最高人民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8)婚姻法中子女的年齡是多少擴展閱讀
夫妻離婚,一般也會導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撫養權。失去撫養權的一方將失去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權利。不過,失去撫養權的一方仍然會享有探視權,可以在約定或裁判的時間內定期探視子女,與子女進行相對短暫的相處。
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⑨ 女生的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
1、女生的法定結婚年齡依然是二十周歲。新婚姻法關於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沒有改變,仍維持198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即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2、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
3、婚姻法確定的男二十二周歲、女二十周歲的法定結婚年齡,既考慮了男女青年的身心發育,又考慮了國家控制人口,城鄉群眾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國國情的。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