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論述一下我國婚姻制度是如何變革的
自人類形成以來,兩性間的合作與爭斗便從未止歇。這種有趣的斗爭也成為人類社會機器中獨具風格的一枚齒輪,將兩性、氏族、國家乃至階級的矛盾與統一、斗爭與協作的力量轉化人類社會進步的動力或阻力,在歷史的進程中,以並不顯眼的角色發揮著潛移默化的力量。
從蒙昧到嚴苛——婚姻制度的進化
中國幅員廣闊的國土和復雜的地貌為多種制度——包括婚姻制度——的共存提供了條件。從習以為常的婚俗到搶婚、走婚等在常人眼中匪夷所思的制度,正是我國婚姻制度演變的一幅不規則投影地圖。
婚姻制度的演變最為明顯的體現在於婚姻對象的選擇,從母系社會的走婚制,到奴隸社會「蒸」、「報」婚制(這種制度即使在貴族階層也一直延續到春秋時期)到嚴格的倫常禮教束縛下的模式化明顯的婚姻制度,婚姻一方面由蒙昧走向了有序與嚴謹,從單純的生物學意義越發具有了社會學意義,婚姻把社會矛盾和摩擦通過生物性的方式加以轉移和釋放又通過社會性的方式將其社會性和生物性的矛盾沖突轉化為推動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安定的力量;另一方面,婚姻對社會發展的推動力從自然作用逐漸被人類所認識和利用,並逐漸淪為人類社會的籌碼,由於被過渡奴役而失去了原始推動力量,這可以認為是一種過度的、畸形的進化。
這場進化的積極意義在於通過社會性成分的加入促進了群體的穩定,使社會關系足夠緊密而不至於過分復雜,並且有利於基因的優化組合。但同時,過大的社會性成分使婚姻之於一般社會活動的個性喪失,從而大大削弱了婚姻轉移社會矛盾、轉化社會推動力的作用。
從主導到附庸——女性勢力的滑坡
婚制對階層社會地位的反映主要體現在財產的佔有權和支配權上。走婚制度是女性絕對支配地位的象徵,這種支配不但在於物質財產的支配,更在於「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種姓權的支配。父系社會來臨之後,女性勢力的滑坡開始劇烈地加速。雖然在中國歷史上,由於外族的入侵等原因,女性地位曾經產生過數次復辟,但這種每況愈下的總趨勢是不可阻擋的。
奴隸社會時期,「蒸」、「報」的制度反映了一種奇妙的女性地位,一方面,類似物質財產繼承的婚姻制度體現了女性逐漸淪為私有財產的悲慘地位,但另一方面,多重婚姻制度也代表了一種配偶選擇的自由度,而這種自由度又被女性在這場繼承於被繼承的角逐中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襄夫人與公子鮑的事例就說明了這種自由度,襄夫人為了達到目的,竟然可以殺死原配偶,雖然這個例子較為極端,但也充分說明了女性的自由地位。
隨著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女性的人格地位在倫常的支持下逐漸有所升高,配偶(尤其是元配)的地位得到道德、倫常和法律尊重和保護,但其自由度卻被極大地限制。從表面上看,女性的地位似乎有所提高,但其實地位的高低應當以影響力為第一考察因素,因此人格地位的上升只能說明男權階級統治手段隨著社會發展所不得不作的進化,甚至他們會通過提高某個極小群體的女性的地位(貞節牌坊、誥命夫人)來壓扎整個群體的生存發展空間。
從傾斜到傾斜——兩性地位的角力
從母系社會到父系社會,兩性的社會地位長期處於一種傾斜的狀態,相對均衡的歷史時期過於語焉不詳而缺乏影響力,在歷史和文化研究對象中並不佔據重點地位。從某種觀點來看,適度的傾斜是必然而且必要的,它能確保精英階層有掌控和支配整個社會力量的自由度和權力,但倘若這種傾斜過度加強,便如同在一個封閉的匣子里灌了接近滿的水銀,雖然水銀的體積佔了絕對優勢,但其流動的自由空間也變得極小。
對婦女自由度的封閉同樣嚴重破壞了男性自身的擇偶自由度。「男女授受不親」的規則將女性禁閉在深閨,既使女性難以接觸異性,同樣使男性對女性的接觸受到極大限制,在這種狀況下婚姻的成功率和優化率大大下降,這不可謂不是一種作繭自縛。男女地位的對比對這會發展的影響可以從歷代盛衰中看到,凡是能兩性地位較為和諧健康的時期,如漢唐,社會穩定性和繁榮程度都令人稱道,反之往往則必然存在一定社會問題和隱患。
古代社會,兩性地位最強力的復辟者非武則天莫屬,可惜然里終究無法悖逆社會發展的規律。武則天時代過後,女性的社會地位劇烈地衰敗下去,而中國社會風尚也日益僵化失去生命力,可謂之一嘆。
② 中國式婚姻是如何一步步地,讓夫妻變成了親人呢
中國式婚姻是如何一步步地,讓夫妻變成了親人呢?大多數人在結婚前都會考慮離婚。活得好奇怪。雖然據說可以預防麻煩,但婚姻是兩個人的事。任何一方都不會願意,或者只有一方願意管理嗎?在過去的幾年中,大多數申請離婚的人都是女同性戀者,女同性戀者的作弊率不亞於男同性戀者,但是為什麼他們只盯著男同性戀者呢?自古以來就有傷心欲絕的人,但潘金蓮也有很多人。
面對世界,我們每個人都會感到虛弱和脆弱。我們渴望與他人建立聯系,渴望攜手應對風雨。但是絕大多數人與我們的關系疏遠了。只有少數人會成為合作夥伴和朋友,只有極少數人會與我們一生合作並互相信任。在局外人面前,我們努力使自己變得更好。但是只有在情人的地方,我們知道我們不能做得那麼好。這是一種親密的關系,需要花一生的時間進行管理,並且可以養育您的生活。
③ 新婚姻法有哪些進步的地方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婚姻法司法解釋,引發了全社會的熱切關注,其中對父母在子女婚後購買不動產的認定等條款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不少人認為這將導致「嫁老公如同嫁房東,到頭來還是一場空」結局。這是以舊有的男娶女嫁觀念評價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產法則,從社會發展的角度看,新司法解釋富有時代精神,體現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夫妻財產制的發展趨勢,是推動我國夫妻財產制完善的重要步驟,其進步意義集中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有利於保護個人財產權。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國家依法保護個人合法的財產所有權。我國實行婚後所得共同制,判定婚後取得的財產是否是共同財產,主要是看雙方是否對該財產的取得做出了貢獻 (除有約定以外)。父母為子女結婚購買不動產並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其實質相當於贈與,另一方沒有任何貢獻和付出,顯然應屬一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時由雙方共同分割,對買房一方的父母顯屬不公。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公民財富快速積累、權利意識日漸增強,房產已經成為個人和家庭最重大的財產,新司法解釋進一步擴大了婚姻財產中個人財產的范圍,體現了誰出資、誰登記,誰所有的財產法規則,順應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尊重和保護個人財產的現實要求。
有利於解決財產糾紛。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公民財富種類和數量的增加,婚姻財產關系越加復雜,人們的財產權意識越來越強,尤其是隨著房價的飆升,因房產引發的爭議日益增多。據北京朝陽區法院最近的調查,除了常見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數量激增以外,婚姻家庭案件中八成以上糾紛都因房產而起或與房產爭議有關聯。房產問題已經日益成為影響家庭和睦社會和諧的重要因素。在此情況下,對婚姻財產的具體歸屬做出明確的界定,顯得尤為迫切。首先,它有利於家庭和諧;其次,也有利於維護第三人的利益,因為夫妻個人及家庭財產還有可能與外界發生經濟往來,只有產權明晰了,第三人的交易安全才有保障。夫妻財產權屬的進一步廓清,為相關糾紛的解決提供了前提和依據,對社會經濟的和諧穩定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有利於樹立男女平等觀念。新中國成立後,我們就確立了男女平等的原則,女性的社會經濟地位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然而,婚姻領域的封建殘余依然存在,男買房、女陪嫁的背後就是一種深深的女性依附於男性的意識。新司法解釋出台後,為預防女兒離異後無房的情況發生,不少准丈母娘都當仁不讓地准備為女兒買房,還有一部分家庭則在考慮雙方共同購買住房,從這個角度講,新司法解釋正在引導男女雙方共同承擔婚姻財產責任,推進婚姻中男女平等的真正實現,而不再讓一方陷於困境。從今往後,買房將成為男女雙方共同的權利和義務,男方不再當然地背負沉重的責任和負擔。如果雙方確實都買不起房,那新人們不如平等務實地選擇租房等方式,通過自力更生、共同努力去創造家庭的美好未來。
有利於培育婚姻責任意識。受新司法解釋的影響,近來一些地方的結婚登記數量已呈現明顯下降趨勢。新解釋促使人們更加慎重地對待婚姻,尤其是那些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人們,應充分認識婚姻可能給他們帶來的人身和財產關系的變化。婚姻面對的不僅僅是愛情,還有「麵包」問題;不僅僅是利益和權利,還有責任和義務,婚姻破裂所導致的後果是現實而殘酷的。這無疑會減少「閃婚」、「閃離」族們的盲目性,引導他們樹立婚姻責任意識,最終有利於整個社會的和諧有序。
總之,新司法解釋既體現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尊重和保護個人財產、維護社會公正和諧的現實需求,又彰顯了婚姻的責任意識和男女平等觀念,是一個富有時代特色的司法解釋。同時我們也應清醒地認識到:上述意義的真正實現在一定程度上還有賴於現有夫妻財產制度的進一步細化和落實,尤其是男女平等的真正落實。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國夫妻財產制度的完善依然任重而道遠。
④ 中國婚姻現狀
婚姻……復雜卻也簡單的婚姻,在中國式婚姻里只有復雜。婚姻簡單起來,只要一個「愛」字就詮釋了所有婚姻的價值,中國式卻是復雜的讓人難受。
1、太注重婚姻的儀式,因為結婚不容易,必須熱鬧,結婚本是上天的祝福,本是兩個人的平靜和喜悅,是神聖的,但是在中國,結婚成了一種很有面子的事情,非得弄個鑼鼓喧天,鞭炮齊鳴,烏煙瘴氣,以及隨份子的無限循環的惡習,婚姻是多麼的神聖,偏偏處處都充滿了利益的惡臭。
2、結婚浪漫一天,婚後柴米油鹽,再也不懂浪漫了,似乎一下子進入另一種狀態了,婚姻的排面有了,婚後的經營卻沒了,愛情也隨之消失,用親情來代替。其實親情和愛情兩碼事,不明白這個道理的閉嘴吧。
3、長輩干涉太多,大男子主義依舊嚴重。很多適婚年齡的青年,根本不想結婚,也沒有能力支撐一個家,自己本身就不夠成熟,還不懂什麼是責任,然後被父母不厭其煩的催促,干涉……和不喜歡的人結婚了,悲劇也就埋下了伏筆,長輩根本不明白,孩子除了年齡適合結婚,其它條件根本不符合結婚。大男子主義依舊很嚴重,男人會覺得自己聽了父母的話是不情願的,於是也讓媳婦聽自己的,管她情不情願。
4、女人不爭氣,把婚姻當成了自己人生的中心。婚姻絕對是人生的重心,而不是中心,但多數女人結婚後就開始一心一意服務婚姻了,像個貼心的免費保姆,還會抱怨男人出軌,要我說,活該。結婚後就不去上班不進步的女人,不保持獨立的女人,永遠得不到幸福,婚姻不是你的人生,婚姻也不是避風港。
5、把孩子當成了兩個人生活的全部。這是中國家長的通病,有了孩子誰還在意婚姻的質量,都一個勁的為孩子著想,看似是好意,其實是愚蠢。你是你,孩子是孩子,你們的義務是教育孩子,而不是把孩子當成產品,而不是去左右孩子,把孩子當成兩人的中心,那你們兩人的感情啊浪漫啊,還要不要了 ?
6、互相管制太嚴,或者乾脆不管不問。有多少夫妻是如此生活的,互相管制的太嚴格,兩個人根本無法正常呼吸,時間久了覺得壓抑,誰也不給誰空間,最後反而誰也不信任誰,這是一種極端,還有一種就是,誰也不管誰,各玩各的,不知道婚姻的意義是什麼。
⑤ 國人婚姻70年變遷:從一切從簡,到五花八門,你怎麼看
澳大利亞著名心理學家奧斯瓦爾德·施瓦茨說:「婚姻是完好人生的精華。」從世界婚姻開展史來看,隨著狩獵採集者進入農業文化,社會需求更穩定的布置。第一次記載的婚姻典禮的證據是結合一名婦女和一名男子,其歷史能夠追溯到公元前2350年,在美索不達米亞。在接下來的幾百年裡,婚姻演化成一個普遍的機構,被古希伯來人,希臘人和羅馬人所承受。但那時分,婚姻與愛情或宗教關系不大。我已在多篇文章中細致解答過這個觀念,在此不再贅述。
在中國,新中國成立之間,我們有長達2000年的封建婚姻史。一切的年輕人,都恪守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准繩談婚論嫁,因古人雲: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古時婚禮,考究「六禮」,興於周朝,貫串整個封建社會。所謂六禮,一是納采,就是男方得知女方諸方面條件不錯,派人送彩禮求婚;二是問名,就是男方派媒人問清女方的名字、生辰八字,然後到宗廟里去占卜吉凶;三是納吉,就是占卜後得到凶兆,然後訂婚;四是納征,就是男方派媒人送彩禮到女方家裡;五是請期,由男方定下婚禮吉日,由媒人正式通知女方;六是親迎,婚禮之日,男方必需親身到女方家迎接,然後男方先回,在門外等候
直至封建王朝毀滅,民國時期,30年代西式服裝大行其道。在上海等大城市開端盛行穿白色婚紗禮服,普通新娘穿白色婚紗禮服,手捧鮮花,頭戴白色長紗,長達五六米,新郎穿黑色大禮服,白硬領襯衫,戴黑領結,手捧黑呢高帽和白色手套,另外還有男女二位儐相,也穿大禮服和白紗,陪著一對新人,舉行婚禮後就在教堂內與雙方家長,證婚人等拍攝合影照,這就是起初的婚紗照,這品種型的結婚照不斷持續到50年代。
從大操大辦到1950年新中國公布了婚姻法,宣布婚姻嫁娶一切從簡。我國的婚姻新時期正式拉開帷幕。
50年代-80年代變革開放之前,這是一個特殊的脫貧時間,固然《婚姻法》制定了一夫一妻制,但是那時分的夫妻結婚照,大都是穿正裝拍攝,簡直沒有婚紗照一說。由於是集體消費,買東西都要靠:票。糧票、油票、各種票。那時分的婚姻,簡單而瓷實。婚禮由「組織」籌辦
,來賓為單位職工,看起來更像是單位聯歡會,結婚十分簡單,條件好的擺上一桌酒,親戚鄰居四鄰湊到一同吃個飯。
議論明星公眾人物離婚,關注相親節目炒作吃瓜,運用社交軟體享用快餐愛情,這是我們能看到新時期年輕人感情的缺陷,但是也能看到那些開端養兒育女的90後夫妻,不只開端顧家,也開端肩負社會義務;縱觀建國70年,每個時期的婚姻觀念和風俗都有所不同,不管如何,他們都是一個時期的記憶和意味。婚姻本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從古至今,隨同著婚姻制度的不時完善和優化,置信我們年輕人的婚姻將來,也會越來越溫馨與幸福。#婚姻嫁娶70載#
⑥ 中國古代婚姻到近代婚姻有哪些變化
一、中國傳統包辦婚姻
中國傳統家庭中男性多佔有絕對領導權,女性則是婚姻生活的附屬品,女人最重要的任務就是為家庭誕下子嗣、傳宗接代。《禮記・昏義》記載:「婚姻者,將
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2]。愛情在古代婚姻中多不佔主要方面,在這樣的情況下,婚姻不單單是兩個人的事,而是牽扯到兩
個家庭甚至是兩個家族。
中國古代社會的男女雙方結婚必須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婚姻由家長掌控,若不經過父母或媒人同意,兩人自由結合的婚姻是不被認可和保護的,
不合禮法,甚至被嘲笑和鄙視。《戰國策·燕策》記載:「處女無媒,老旦不嫁,舍媒而自銜,幣而不售」[3]。在封建時代,作為婚姻當事人的青年男女大多沒
有權利在自己的婚姻問題上有自主權,尤其是女性,更是處在「任人宰割」的悲慘境地。
封建制度下的門第觀念深入社會各個階層,「門當戶對」多成了古代婚姻家庭的標准,像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橫跨在追求愛情的青年男女之間,適婚男女只能在
與其門當戶對的家庭范圍內選擇結婚對象,選擇配偶的范圍大大縮小,甚至出現了「老夫配少妻」、「佳人配愚鈍」的婚姻家庭,但他們大多並未對這種婚姻模式多
做抨擊。
二、中國近代婚姻觀念變化
中國封建社會經過了漫長的發展時期,終在清朝後期衰落,鴉片戰爭後外國資本主義入侵的同時也為中國帶來了文明開放的氣息,中國近代的婚姻觀念發生了翻
天覆地的變化,婚姻改革在中國這片古老的大地上拉開了序幕。傳統的家長式包辦婚姻逐漸被拋棄,越來越多地適婚青年在婚姻選擇上有了自主權,新的婚戀觀漸漸
被人們接受,愛情開始注入到新的婚戀觀中,古代處於男性主導下的女人受到了平等的待遇,在兩性關系中逐漸得到了自由和尊重。
1、兩性關系趨向平等
中國封建社會的男性在婚姻家庭中居於主導地位,而女性從出生到婚後始終被視為男性的附屬品與生兒育女的工具,幾乎沒有獨立的人格和地位。而近代以來,
隨著西方文明的湧入,中國傳統婚姻觀念受到了很大的批判,國人開始學習西方的文明婚姻,倡導一夫一妻制,遵守夫妻平等的原則。女性作為獨立的個體開始受到
尊重,逐漸擁有了極大地自主權,夫妻關系平等的觀念漸漸深入人心,在人們的婚姻家庭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國傳統的以男性為主導的婚姻逐步向兩性平等獨立過
渡。
2、適婚男女婚姻自由
眾所周知,封建式的婚姻是兩個家庭甚至兩個家族的事情,男女雙方多沒有選擇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適婚男女必須遵循的原則。近代隨著西方平等觀
念的深入傳播,越來越多的青年男女開始主張婚姻自主、戀愛自由,傳統的包辦婚姻受到沖擊和打壓,許多開明的父母也漸漸接受了子女自由戀愛而結成婚姻的事
實。1920年初,《婦女雜志》開展了「婚姻自由是什麼」的討論。人們指出,「自由戀愛的結合,才算真實、正確、含有意義的婚姻,才算婚姻自由」[4]。
適婚男女可以自主選擇婚姻,婚姻的決定權在自己手中,這與古代傳統婚姻相比是一個巨大的進步。
3、選擇伴侶的標准發生變化
譚嗣同在《仁學》中主張「夫婦擇偶判妻,皆由兩相情願」。近代以來,傳統的擇偶標准受到了猛烈的沖擊。在新的婚姻觀念的影響下,越來越多的青年男女在
選擇結婚對象時更加註重對方的才學品德、兩人的共同興趣,多將愛情與心靈合一作為擇偶的最高標准。結婚前雙方要互相了解,然後戀愛,最終步入婚姻的殿堂。
瑞典婦女運動家愛倫凱說:「不論怎樣的結婚有戀愛才算得道德,若沒有戀愛,即使經過法律上的結婚手續,也是不道德」[5]。
4、結婚的初衷發生了變化
近代受新思想熏陶的青年男女,開始將婚姻的締結建立在感情基礎之上,結婚的初衷發生了變化,結婚不再僅僅是為了生理需求和傳宗接代。陳望道在《我的婚
姻問題觀》一文說:「真正婚姻的結合,當然應該是直接的內心的結婚,換句話說,是該以戀愛為基礎,而且該以戀愛為界限」[6]。越來越多的青年男女提倡婚
姻是愛情至上的結合,把感情作為婚姻締結和維系最重要的因素。
除上述變化之外,婚禮風俗、離婚自由、寡婦再嫁等方面漸趨開放,婚姻的媒介也發生了很大變化,雖然沒有根除不良風氣,但是卻撼動了封建婚姻觀念並推動其前進。
⑦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婚姻制度的進步
1、廢除了過去包辦的婚姻結構;
2、解放了許多婦女,比如童養媳;
3、對舊的制度進行了批判,頒布了婚姻法,保障人民婚姻的自由。
⑧ 婚姻情感變遷的進步性有哪些
為主導的階級集體意識逐漸淡化,人們開始意識到自我的存在和個體自我的價值。在婚姻感情生活中,年輕人不願意被傳統的婚姻模式和擇偶標准束縛,不得不選擇自己的對象。即使面對家庭阻力和輿論壓力,他們依然獨立不羈。他們不會盲目的容忍不和諧的婚姻,但會以一種笑的態度冷靜地處理健康的婚姻。年輕人在迎合整個時代飛速發展的同時,不會強迫別人追隨他,也不會對傳統的婚戀觀產生依戀。他們要做的就是盡可能突出自己的個性,在這樣一個復雜多變的時代里盡可能展示自己的價值,以多元的方式展現自己的婚戀觀。
⑨ 為什麼如今中國傳統的家庭婚姻觀念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呢
隨著經濟的發展,生活節奏的加快,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女性社會地位的改善,人們的婚姻觀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縱觀整個社會的成年男女,你會發現,選擇不婚的人群比例在逐年攀升,離婚的比例也居高不下,同時家庭中男女雙方的相處模式也與以前大不相同。那為什麼會有這種變化呢?我的觀點如下:
另一方面女性的自我意識覺醒。隨著越來越多的女性走向工作崗位,實現經濟獨立,女性的社會地位逐步提升,自我意識逐步覺醒。更多的女性不願意再回歸家庭,讓婚姻困住自己,而是積極追尋自我價值的實現。所以選擇不婚的女性越來越多,對她們來說,與其面對整天雞毛蒜皮,瑣事不斷的婚姻,不如努力追求自己的事業,一個人自由自在的生活。
⑩ 說明中國建立以來中國婚姻家庭制度所取得的進步
婚姻法就是婚姻制度發展的巨大進步,用法律武器保護合法婚姻,也是男女平等的重要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