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叫特殊時期的婚姻關系
七年之癢
Ⅱ 什麼叫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
准確地來說就是男女雙方從通過合法婚姻登記並領取了結婚證的那一天開始到男女雙方通過離婚並取得離婚證的那一天止,這其中的時間就叫夫妻婚姻關系持續期。
Ⅲ 民法典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認定有哪些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以夫妻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至婚姻關系終止之日止的期間。即婚姻關系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Ⅳ 特定時期婚姻關系是什麼意思
那個年代,我覺得更多的是革命關系,組織關系,沒有很多個人感情。服從組織,聽從安排。
Ⅳ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什麼意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指的是夫妻擁有合法關系的時間,雙方到婚姻部門進行了結婚登記就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開始點,辦理離婚之後就屬於續存關系的終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5)什麼叫特定時期內的婚姻關系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Ⅵ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什麼區別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男女雙方依法登記結婚時起算,雙方離婚時結束的一段期限。即雙方婚姻關系合法存在的時間。且結婚登記應當滿足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等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Ⅶ 法律上所講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什麼意思啊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領取結婚證到離婚證的期間。所謂的婚姻關系是指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法律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了夫妻關系,也就是確立了婚姻關系
Ⅷ 婚姻法中,什麼叫特殊情況下的家庭關系
家庭關系亦稱家庭人際關系。家庭成員之間固有的特定關系。表現為不同家庭成員之間的不同聯系方式和互助方式,是聯結家庭成員之間的紐帶。它的特點是以婚姻和血緣為主體,並由有婚姻和血緣關系的人生活在一起構成,表現為組成家庭的各成員之間特殊的相互行為。以代際關系為層次,以家庭同代人的多少為幅度,構成家庭中幾代人或同代人之間的傳遞和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