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領結婚證是到男方戶籍所在地還是女方戶籍所在地還是隨便哪方
領結婚證是到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1、申請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
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⑵ 結婚雙方男方的戶口可以落在女方的名下嗎
結婚後,男方的戶口可以落在女方的名下。
《婚姻法》
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⑶ 領結婚證一定要在夫妻雙方的一方戶籍所在地嗎
規定是這樣的,異地不能辦理結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⑷ 領結婚證要在哪一方戶口所在地嗎
可以到男女雙方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辦理婚姻登記,領取結婚證。法律依據如下: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⑸ 結婚登記,是去女方戶口所在地還是男方戶口所在地登記後戶口是否必須遷移到一起
你好!朋友!
很高興來回答你的問題!
結婚登記去哪方都行。
結婚登記是縣級以上民政局婚姻登記部門的事,只需提供男女雙方的身份證、戶口即可成功登記,登記的整個過程都不會涉及到戶口遷移的事;而戶口遷移是公安局派出所的事,辦理程序復雜所需手續也要多得多。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祝好!
⑹ 在哪裡拿結婚證就代表著戶口落在那裡的嗎
結婚登記與戶口登記是不相乾的,一個是民政局管理,一個是公安局管理。婚後戶口遷移是要在派出所辦理以夫妻投靠的理由遷移。所以注冊婚姻地無所謂。
但也有特別地區不同(比如特區等),所以最好先到當地派出所打聽一下。
⑺ 在哪裡領結婚證(男女戶口在不同市區)
男女戶口在不同市區在男女戶口任何一方的民政局都可以領結婚證的。
結婚證辦理程序:
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一)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三)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⑻ 婚姻登記那邊都可以嗎戶口怎麼牽在一起
1、「婚姻登記那邊都可以嗎?」:
(1)是,到一方的常住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即可,你們既可以到天津市區、也可以到薊縣民政局登記。
(2)登記時所需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照片,按要求費用是9元,但可能會要一些其他費用。
2、「戶口怎麼牽在一起?」:
(1)戶口可以遷到男方所在地、也可以遷到女方所在地。一般憑准予遷入證明、結婚證、身份證辦理。
(2)要有遷入地派出所的戶口准予遷入證明才行,你們的情況:女方遷到薊縣很容易,但男方如要遷到天津市區會有些麻煩,具體遷戶條件請咨詢女方所在地派出所。
3、「婚姻登記如果在男方那邊可以嗎?會對女方戶口或者以後孩子有影響嗎?」:
(1)在哪兒登記都可以,沒有影響。
(2)但如果女方將戶口遷到了薊縣:以後孩子的戶口有難再遷到天津市區了。
4、「男方要是想把戶口也和女方一樣到市區的,怎麼辦?可以嗎?如何掛靠?」:
(1)男方的戶口應是可以和女方遷到一起的。但不是「掛靠」,而應是「夫妻投靠」,即以婚遷為理由。
(3)如果辦理:請咨詢女方所在地的派出所吧。
5、建議:最好是不作將女方戶口遷到薊縣的打算,可以到盤山去玩,但戶口還是准備將男方戶口遷到市區,即使需要等幾年也無妨,孩子戶口可以先隨妻子上,這樣對孩子將來入學和夫妻的福利等都更好。
⑼ 婚姻登記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嗎
是的
必須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也就是說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或者女方戶口所在地。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9)婚姻登記男女雙方戶口落在哪裡擴展閱讀: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⑽ 男女雙方戶口不在一個地方,領結婚證後怎麼落戶
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同一縣市)
1, 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 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委會或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遷出遷入都在一個戶籍窗口辦理, (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縣)
1, 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 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委會或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 報縣公安局審批, (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 審批後,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
4, 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1, 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 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委會或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 報縣公安局審批, (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 審批後,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 持男方戶口簿, 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 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