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1新婚姻法出爐,相比之前的有哪些變化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婚姻中不斷出現新的問題,為了保護婚姻雙方的利益,2021年新婚姻法出爐,相比之前有以下幾方面的變化。
社會在發展,時代在進步,此次新婚姻法的變動更好地維護了夫妻雙方的利益。此次變動有以上幾點,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⑵ 新婚姻法對女性的影響
現在的婚姻法對女人是很不利的,所以女人在結婚之前一定要想清楚,一但面臨離婚的時候,女人是非常被動的,財產、孩子,什麼都不會是你的。
這是新婚姻法財產和子女的分配:
新婚姻法中離婚房產分割情況歸納的更加復雜
(1)婚前男方出首付或全額買房,女方很難分到房產
凡是結婚前男方出資全款購房,不管房產證上是阿貓阿狗的名字,都跟你(女方)沒關系!這屬於出資方個人財產,不在夫妻共同財產范圍內!
既然男方全款買房,女方沒分,那雙方共同出錢買房,女方總可以分得部分房產吧!錯!你忽略了一個本子,那就是不動產登記證書。如婚前男方出首付,貸款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在男方名下,即使婚後雙方出錢還房貸,你也只能得到共同還貸的增值部分的補償金。
(2)雙方出資買房一般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雙方出資買房在法院可以被認定為同居期間以婚後共同使用的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該平分,一般不按份額處理。
(3)即使是婚後買房,房產也不完全歸於夫妻一起產業:
1、 婚後由一方爸爸媽媽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掛號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依照婚姻法的規則,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產業。
2、 兩邊用一起產業以爸爸媽媽名義買房,產權掛號在一方爸爸媽媽名下的,房子的產權歸於爸爸媽媽,離婚時不歸於夫妻產業,不能切割,只能依照出資狀況,算作債務要求歸還出資額。
(4)以下狀況為婚後買房歸於夫妻一起產業的景象:
1、 由兩邊爸爸媽媽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掛號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兩邊依照各自爸爸媽媽的出資比例按份共有,但當事人還有約好的在外。
2、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兩邊沒有清晰約好的話,房產證上只寫一方的姓名,都認定為夫妻一起產業。
3、 兩邊結婚時由一方爸爸媽媽付出首期款置辦的房產,婚後夫妻一起交給的供房款以及為房子裝修所付出的相關費用都歸於夫妻一起產業,離婚時能夠要求對這些費用進行切割,至於一方爸爸媽媽的出資部分則要依據其時的具體約好來處理。
(5)繼承與獲贈財產歸屬大不同
按照相關規定,如無特殊說明的情況下,無論在婚前或者婚後,一方繼承所得的房屋為個人財產,離婚不分;若是贈與所得的房產,則默認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處理。
四、在新婚姻法中撫養權的問題也做出了很多新的規定,在子女的撫養和探視方面做出了更細致的規定。
(1)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2)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⑶ 婚姻法、繼承法、合同法等廢止,對人們會產生哪些影響
民法典已經從2021年1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作為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民法典也會在以後的生活當中,逐漸開始影響我們的衣食住行。
民法典開始實施以後,婚姻法、繼承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會同步廢止。首部民法典雖然基本繼承了相關法律的內容,但是其中的變化我們也是需要知道的。畢竟這些變化和我們的生活,緊密相連。
由於我們生活方式的不斷變化,原有的合同法已經不能跟上時代的發展了。所以在民法典當中,對於合同相關規定的完善還是很多的。
在民法典當中,更加強調了對於合同格式條款提供一方,相關提示說明的義務。畢竟,合同不是你自己想改就能改的。另外,也是明確了電子合同的交付時間。在現在電子合同越來越普遍的當下,通過法律的形式明確電子合同的相關規定也是順應了時代的發展。
各位大仙,對於民法典的開始實施,以及婚姻法、繼承法、合同法等法律的廢止,您有什麼不同看法,可以在評論區暢所欲言。
⑷ 分析新婚姻法的社會後果
新婚姻法的出台,對我國社會產生三點影響:
一是家庭主婦數量將驟減
中國古代生產力不發達,主要依靠體力和手工勞動,故而形成了男耕女織的社會性別分工。《七仙女下凡》里的「你耕田來我織布,我倆好比鴛鴦鳥」,聽起來就感覺非常幸福。但是在生產力高度發展的今天,想要享受這么簡單的幸福是多麼不容易。對於一個人來說,最重要的三件事是事業、家庭和健康,過往很多女人為了成全和支持丈夫的事業,甘願事業平淡,甚至完全放棄事業,做回織布做衣、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婦。但是新婚姻法的出台,徹底打破了這些女士安逸的美夢,面對事業蒸蒸日上,忙於應酬,早出晚歸甚至不歸的丈夫,她們無可奈何。沒有經濟地位,在家裡就沒有地位,甚至到離婚,自己為家庭作出的巨大犧牲得不到任何補償,凈身出門,那個房子里很快又會有一位新女主人。試想,除非事前進行協議公證和登記相關財產,哪個女人敢冒此百害而無一利的風險?有一種可能,就是少數不熟悉婚姻法且沒有見過「豬跑」的天真可愛女性。
二是離婚率將逐步趕超歐美
雖然中華文明上下五千年,有悠久的歷史文化,有完備的一套社會倫理道德體系,但是眾所周知,中國人最善於學習新東西,從而也善於忘記老東西。物慾橫流的時代,優秀的倫理道德傳統已經被束之高閣。沒有物質上的外在約束,沒有倫理道德的內在羈絆,面對社會上的種種誘惑,男人主動要求離婚的幾率將增大。一項離婚調查顯示,44對婚外情中丈夫出軌為38對。在老婚姻法下,丈夫出了軌不願意分割財產離婚的,就不知道有多少了。因此,新婚姻法將給不斷高漲的離婚熱潮添薪加柴,還怕火焰不高么?
三是計劃生育問題將逐步淡出歷史舞台
歌曲里唱孩子是爸媽甜蜜的負擔,自從新婚姻法之後,這個負擔將不再甜蜜,面對的將是赤裸裸的現實。由於沒有財產分割的羈絆,孩子他爸變心出軌離婚的幾率加大,而孩子他媽因為生育和帶小孩,還要負責家裡養護老人、做家務等工作而影響了個人事業發展和收入,當面臨離婚,可憐的孩子要麼失去親生母愛,要麼就跟著母親過沒有房子到處蝸居的清苦日子。基於女人與生具來的母性,考慮到這些後果,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受苦,故而會推遲生育甚至不生育。
⑸ 民法典婚姻法將對我們的生產生活產生哪些影響
民法典是對我們日常生活的規范。
因此也會對我們的婚姻和家庭等日常生活產生非常重大的影響。
⑹ 新婚姻法帶給我們什麼思考
新婚姻法給我帶來最大的思考就是現在婚姻的忠誠度已經到了一種什麼樣的地步,婚姻的忠誠度竟然需要法律來約束了。
我始終覺得婚姻應該是彼此忠誠的,這是婚姻的一個前提,但是新婚姻法的出台有一條新的法律是以往沒有的,那就是多了一個重婚罪,也就是說一個有了婚姻的人是不能夠在結婚期間與他人同居的,這就算是犯了重婚罪,是需要受到法律制裁的,這也讓我們有了一個深刻的反思。
將法律第三條第二款修改為: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在法律責任一章,修改後的婚姻法規定,對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修改後的婚姻法在離婚一章中明確規定,因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修改後的婚姻法還規定,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