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更改戶口本婚姻狀況需要什麼證件
根據相應要更改的狀態來提供。婚姻狀況指的是反映每個人在某一地區內的婚姻狀態,婚姻狀況一般分為未婚、已婚(有配偶)、喪偶、離婚四類。
未婚指15歲以上的人口尚未結過婚的狀況。
婚姻狀況從未婚變更成已婚的話,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
婚姻狀況從已婚變成離婚的話,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原件。
婚姻狀況從已婚變成喪偶的話,就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及配偶的死亡證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規定:「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1)怎麼注銷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擴展閱讀:
變更婚姻狀態須到公安部門辦理
從2018年7月8日起,廣州市民離、結婚後,其戶口簿的「婚姻狀況」欄上,不再出現「已婚」或「離婚」的紅印章。如欲變更婚姻狀態,須帶著結婚證、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親自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辦理變更。
市民政局事務處負責人表示,過去在辦理離、結婚時,登記員在辦理人戶口簿上加蓋「已婚」「離婚」紅印,是項行政陋習,沒有法理和行政依據。
這位負責人解釋,過去婚姻登記員在為市民辦理離、結婚登記時,在其戶口簿上加蓋紅印,原意是方便基層工作人員隨時核查戶籍人員的動態信息,但是這個紅印章並未與公安部門關聯,未起到更新婚姻狀況的作用。
Ⅱ 戶口本變更婚姻狀況需要什麼手續
更改婚姻狀況為已婚的,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更改婚姻狀況為離異的,需要離婚證及復印件或法院生效的准予離婚的判決書或調解書的原件及復印件;更改婚姻狀況為喪偶的,需要雙方的結婚證、夫妻關系證明,以及死亡一方的注銷戶口證明。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Ⅲ 如何注銷戶口
戶口注銷,需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1、死亡戶口注銷,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死亡醫學證明》(農村可憑鄉村證明)辦理;
2、參軍入伍公民戶口注銷,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入伍通知書》辦理;
3、重復注冊戶口注銷,憑原重復注冊戶口所在地的方派出所檢測發現後,通知戶主。由戶主持《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去常住地派出所,經檢驗合法,提出書面申請後,注銷重復的非常住地戶口;
4、出國出境定居戶口注銷,憑出國出境證件和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辦理。
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戶籍是對自然人按戶進行登記並予以出證的公共證明簿,記載的事項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婚姻狀況等,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Ⅳ 怎麼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
法律分析: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本來就不是即時更新的,可以不改,婚姻狀況以民政局的登記為准,並不是看戶口本的。如果非要改:
1、未婚改已婚: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
2、已婚改離異: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
3、離異再改已婚: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再婚的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Ⅳ 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需要什麼證件
更改戶口本婚姻狀況需要的證件分情況,主要有:由未婚變更為已婚,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由已婚變更為離婚,要攜帶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法院離婚的要提交民事調解書、已生效判決書的原件和復印件,或者提供由法院開具的離婚證明;由已婚變更為喪偶,要攜帶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銷戶口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Ⅵ 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問題~
一,更改戶口本婚姻狀況需要的證件
1.變更已婚
本人《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變更離婚
本人《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原件,《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法院離婚的提交民事調解書或已生效的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
3.變更喪偶
本人《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原件,《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材料,配偶死亡注銷戶口證明。
4.具有以下特殊情況的:
在國外登記結(離)婚的,提交《結(離)婚證》翻譯件原件(加蓋所在國使館的認證章)及復印件(需加蓋具備翻譯資質翻譯公司公章);
委託他人辦理的,提交本人簽名的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根據《公安部下發戶口登記管理規范》第六十二條規定:"公民的婚姻、職業、住址、服務處所、文化程度等登記事項,由於實際情況變化需要變更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派出所申報,並提交與申報變更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經審查屬實後,給予變更。「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6)怎麼注銷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擴展閱讀
戶口信息和婚姻登記應該實現互通
在安徽合肥,各縣區的婚姻登記處正在陸續配備身份證識別讀卡器,合肥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處長高光平:試行的效果應該很好,因為識別器跟我們的系統已經完全融合了,所以不僅能夠快速的把當事人的信息錄入到我們的系統,而且辨別身份證的真偽,有效杜絕假證登記的現象,我們要求在明年4月份以前,所有的城區這一塊,全部配上。
目前河南省內聯網的硬體也已經配備到位,正在調試,近期將投入試運行河南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這是明年 12 年的工作計劃,現在剛剛完成最基礎的一步,目前硬體設備已經到位,正在調試,12年1月1號調試完畢,調試完還有很多工作。軟體的試運行,數據調試,下面有專業人員的培訓。」
Ⅶ 怎樣更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態欄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本來就不是即時更新的,可以不改,婚姻狀況以民政局的登記為准,並不是看戶口本的。
如果你非要改:
1、未婚改已婚: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
2、已婚改離異: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
3、離異再改已婚:請帶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再婚的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
Ⅷ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一、戶口本婚姻狀況變更
受理變更婚姻狀況信息業務的單位是戶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務中心或派出所,手續齊全可免費當場辦理。變更婚姻狀況信息時,當事人要攜帶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的原件。由未婚變更為已婚,還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由已婚變更為離婚,要攜帶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法院離婚的要提交民事調解書、已生效判決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由已婚變更為喪偶,要攜帶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銷戶口證明。
法律依據
三、戶口本丟了怎麼辦
(一)、處理條件
本市居民因種種緣由丟掉居民戶口簿需求處理補領的。
(二)、所需證實材料
供給戶主的居民身份證及提出補領書面請求(如戶主因特別緣由無法自己處理的,需供給戶主託付書及有關證實)。
(三)、處理流程
1.掛失並提交請求
居民的《居民戶口簿》丟掉、被盜後,戶主自己應及時向派出所陳述,並提出補發的書面請求(本戶的一切成年成員都須在請求上簽名)。戶主由於別的緣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請求處理的,應當出具書面託付請求,並簽名捺印,被託付人應是本戶的成年人員;若本戶中的確他人可供託付的,應在民警到該戶走訪調查後,有居、家委會出具有關證實,請求補辦。
2.民警核實
戶口本丟了怎樣補辦?在帶著身份證,到戶口地點地派出所填寫《丟掉居民戶口薄報登記表》和《丟掉補領居民戶口薄登記表》,說明戶口本丟掉緣由後,就將進入民警核實環節。
通常,民警比對戶主與電腦里的相片是不是相同,補辦戶口本請求里的材料是不是與微機材料庫里的材料是不是相符。如果相符的話基本上就只用等待列印新的戶口本了。
3.到遷出戶口的派出所復印其時遷出的戶口搬遷證存根,並交由派出所蓋章;網路
憑存根到遷往地派出所簽署未落戶證實;憑存根上的編號,找本地報社進行登報丟掉聲明;憑存根,未落戶證實,報紙,畢業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到遷出派出所處理新的戶口搬遷證。
Ⅸ 怎麼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
婚姻狀況指的是反映每個人在某一地區內的婚姻狀態,婚姻狀況一般分為未婚、已婚(有配偶)、喪偶、離婚四類。讓戶口本更改婚姻狀況一般是要分情況的,也就是婚姻狀況從未婚變更成已婚的,婚姻狀況從已婚變成離婚以及婚姻狀況從已婚變成喪偶這三種可能。所以需要哪些材料走哪些流程,也只能圍繞著這三種可能性來進行討論和分析。
如果是從未婚變成已婚,這種情況比較簡單
這種情況就是從一個單身青年變成一位已婚人士,這是一個很有喜慶的時刻。這個時候只需要夫妻雙方本人攜帶戶口本和各自的身份證,去當地的民政部門,找到相應的辦事窗口。按照一般的規定,如果願意的話,可以進行婚前體檢。如果不願意的話,可以略過這一流程,直接進入拍照,辦理證件的程序。
可以說這三種變更婚姻狀態的情況,從本質上而言並不難。最難的就是從已婚狀態變成喪偶狀態,需要從醫院開具死亡證明,相對麻煩一點。但目前的政府行政部門,效率相對較高,這些手續跑下來可能一天就完成了。但不管是從未婚轉向結婚狀態或者是從結婚狀態轉向離婚狀態,都需要我們仔細思考謹慎決定,這樣我們在將來才不能讓自己和他人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