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包辦婚姻什麼是結婚雙方完全自願
法律分析:包辦婚姻是指婚姻關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違反婚姻自由原則,在完全違背婚姻當事人意願的情況下,強迫其締結的婚姻。結婚雙方完全自願是指當事人雙方建立婚姻關系的意思表示真實一致,即結婚的意思表示不是產生於脅迫、欺詐、錯誤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❷ 什麼是包辦婚姻 包辦婚姻的利弊
包辦的婚姻一般都不會太幸福,因為夫妻二人缺少必要的了解,有的甚至是無法容忍對方的缺點,但父母意思難違,結婚後就是了痛苦的開始,如果二人是真心相愛,加上父母又包辦了,那麼就是好事,否則真心在婚後麻煩一大堆。
❸ 什麼是包辦婚姻
包辦婚姻是指在老一輩的婚姻都是長輩說了算,雙方長輩同意就結婚,自己說了不算,無論你願不願意都得結婚。自己沒得選擇,只能按父母的意願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只能認命。
❹ 包辦婚姻什麼意思
包辦婚姻指的是第三人違反婚姻自主的原則,包辦並強迫他人締結婚姻關系的違法行為,一般帶有一定的強制性。禁止任何的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以撤銷的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民法典》第八百二十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❺ 包辦婚姻是什麼意思
這輩子前半生誰陪你你決定不了,後半生你陪誰也決定不了的意思
❻ 婚姻包辦是什麼意思
包辦婚姻隨著私有制和「一夫一妻制」的確立而產生,長期盛行於奴隸制和封建制社會,並往往和買賣婚姻相聯系。恩格斯說:「在整個古代,婚姻的締結都是由父母包辦,當事人則安心順從。古代所僅有的那一點夫婦之愛,並不是主觀的愛好,而是客觀的義務,不是婚姻的基礎,而是婚姻的附加物」(《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90頁)。羅馬法規定處於家父權下的子女,訂婚必須出於家父之命,否則不能成立。印度《摩奴法典》規定了不同的結婚方式,依哪一種方式結婚都必須以家長的意志為轉移。日耳曼法規定結婚必須取得父母、監護人的同意。
中國古代的禮和法,都把包辦子女、卑幼的婚事作為父母、尊長的特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成立的要件。發端於奴隸制社會的「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為包辦婚姻提供了禮制上的根據。歷代封建王朝的法律都有關於主婚權的規定。《唐律疏議》·戶婚規定以父母和其他法定尊長為子女、卑幼的主婚人。明洪武二年(1369)令:「嫁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無者從余親主婚。」
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婚姻的成立一般不再具有包辦強迫性質,法律以雙方當事人的合意為訂婚、結婚的條件。但許多國家的親屬法規定,未達一定年齡的人結婚,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例如,1804年《法國民法典》第148條,經1927年修改,仍規定為:「未成年人非經其父母同意,不得結婚」;不過同時又規定:如父母之間意見分歧,此種分歧仍發生同意的效力。1947年修改的《日本民法典》第737條規定:「未成年的子女結婚,必須得其父母同意。父母一方不同意時,有他方同意即可。父母一方不明時、死亡時或不能為意思表示時亦同。」中華民國時期,國民黨政府1930年的民法親屬編也把父母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作為未成年人訂婚、結婚的必要條件,否則婚約即屬無效,婚姻也得依有同意權人的請求而撤銷。由於法律規定的成年年齡同訂婚年齡、結婚年齡之間存在差距,在當時還流行著早婚習俗,這就為父母、家長包辦和干涉未成年人的婚姻提供了合法根據。
從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各革命根據地的婚姻立法,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頒行的婚姻法,一貫保護婚姻自由。1981年《婚姻法》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3條),還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4條)。中國的法定婚齡高於成年年齡(18周歲),當事人已有能力行使婚姻自由的權利。包辦婚姻的各種形式,包括娶童養媳、包辦寡婦婚姻、轉親、換親等,都是違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自主婚姻和包辦婚姻的界限,以結婚是否出於當事人的意願為根據。那些雖系父母代為訂婚,但雙方經過了解、建立感情後自願結婚的,也應認為是自主婚姻。對包辦他人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人,應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必要時視其情節,予以行政處分或法律制裁。對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按中國1980年《刑法》第179條規定,還須追究刑事責任。
❼ 什麼叫「包辦婚姻」
包辦婚姻是男女雙方不是基於自願結合,而是由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包辦他人婚姻行為。
包辦婚姻是封建婚姻制度的主要形式和重要特點,以門當戶對為基礎,以父母之言、媒妁之言為條件和途徑,而婚姻當事人間往往缺乏感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我國保護婚姻自由
從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各革命根據地的婚姻立法,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頒行的婚姻法,一貫保護婚姻自由。
我國《婚姻法》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婚姻法還規定,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如果是受脅迫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請求,應自婚姻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內提出。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包辦婚姻
❽ 包辦婚姻是什麼意思
你說的是父母包辦子女婚姻?還是酒店的包辦婚姻酒席?問題目的要清楚,才能得到滿意的答案
❾ 包辦婚姻是什麼意思啊
其他任何人(包括父母、親屬、領導等)為當事人決定婚姻的情況都屬於包辦婚姻。
包辦婚姻是我們國家《婚姻法》所禁止的。
《婚姻法》明確規定: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同時在第八條中規定: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也就是說,登記結婚男方雙方必須本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結婚登記,即雙方明確表明結婚意願才可以登記辦理結婚手續。
❿ 父母包辦婚姻合法嗎,包辦婚姻是什麼意思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婚姻自主,任何人都 不得干涉。因此從法律上女方的家人這樣做是違法的。
現在你們已經領取了結婚證,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婚姻。但考慮對女方對家人的感情和感受,你們可爭取同她家人做好思想工作,盡早將彩禮退還。畢竟訂婚是民間的習俗,是不受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