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個人婚姻聲明是自己寫的嗎
法律分析:個人婚姻聲明是自己寫。個人婚姻聲明應具備下列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該聲明必須由婚姻登記的當事人親筆填寫,不可以出現代寫的情況。如果有文盲、殘疾等等情況,請根據當地相關規定,在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貳』 離婚的人戶口本上婚姻狀況如何填寫
未婚或是離異。
如果戶口簿上的婚姻信息失真,有些人離過婚,但戶口簿上寫的還是『未婚』。對於這些人的婚姻狀況,如果當事人是通過婚姻登記中心辦理的離婚手續,再婚時,可以通過調查檔案了解;如果當事人是通過法院判決離婚的,那麼婚姻登記中心根本就查不到當事人的離婚情況,假如當事人再來結婚,一查檔案,很可能被誤解為『重婚』。
由於婚姻登記機關的信息系統與公安機關的人口信息系統是沒有聯網的。所以,需要市民帶著相關證件到公安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針對戶口簿上顯示的婚姻信息不及時更改問題,戶籍民警建議,市民如果發現戶口簿婚姻狀況信息和實際不一樣,應及時更改,以免產生不必要的影響。
『叄』 離婚後,個人簡歷上婚姻狀況應該怎麼寫是寫 未婚呢 還是離異 還是寫別的
離婚後,個人簡歷上婚姻狀況應該寫離異。
正常應該寫"離異",現在離婚很正常,不過如果單位對這個有偏見,又不會調查的話就寫"未婚"。當然有的人離婚後又一次再婚,如果屬於是有法律上的另一半的情況下都是已婚,不論是幾次婚姻,但是如果在法律上沒有合法的婚姻關系的話,就算身邊有固定的的男朋友也不管是否有孩子等等其他因素,一律都是未婚。
(3)自己的婚姻信息如何寫擴展閱讀:個人和部門可以查詢婚姻登記信息:
1、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不能親自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3、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出具受理案件法院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就能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肆』 婚姻狀況不想寫離異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管理條例》的規定,戶籍管理部門必須依法如實登記公民的個人信息,個人的婚姻狀況屬於個人信息的一部分,必須如實填寫。
但同時,是否登記個人的婚姻狀況與離婚婚後是否再婚沒有關系,只要當事人依法取得離婚的手續後,就有重新組建家庭,重新登記結婚的權利。
人口普查離婚了不填離異行嗎
1、首先在人口普查時建議你在填寫信息一定要真實信息,但你不用太擔心單位要你填報人口普查的表格,一般只有戶籍地與居住地才會叫你進行登記。而且現在的人口普查也可以自己掃下小程序通過手機進行填報,因此完全就不用填紙質表格。婚姻情況一般也只有十分之一的人才會被抽到要進行填寫,但是對普查人員也要嚴格保密要求,一般都不會長舌婆所以這個你可以放心。
二、人口普查要上報婚姻情況嗎
1、我們都知道婚姻狀況是必須要進行登記的,在第七次人口普查時還會更加的詳細因此不會遺漏婚姻情況這個問題。
2、如果你和普查員都不認識的話,就算知道你離過婚他也不會到處去說這種事情,主要是因為普查員在入職時都要經過專業培訓過,並且在考試期間還要進行簽一份保密協議,這樣以來比你是否離過婚還要機密的信息普查員手裡都有,這樣以來她根本就不會在乎你這個離婚的事情,有可能出了你的家門再回來轉一圈看到你也都認不出來你的。
3、你也可以直接與普查員說採用自主填報方式自己上報信息,而且普查員會也會直接告訴你要怎麼自主填報流程。
4、就算你自主填報你也必須要真實填報,而且你的戶口信息如果出現離異那你絕對不可以填成其他的,因為到時候你的這些數據信息都要上報相關部門,若是大數據匹配不上,那普查員還會負責找你了解事情的真相,這樣以來反而你就露餡了,這樣就變的非常尷尬。
『伍』 復婚後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法律分析: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未填,需要帶著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到所屬派出所辦理戶口本信息更正。復婚後要自己去辦理變更婚姻狀況,戶口本上不會顯示離異。一般戶口本上婚姻狀況一欄,只有三種顯示方式:未婚,已婚,離異。即使是再婚的,也是顯示已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陸』 離婚後婚姻狀況應該如何填寫
法律分析:離婚後的婚姻狀況應該填「離異」。由於婚姻登記機關的信息系統與公安機關的人口信息系統是沒有聯網的。所以,需要市民帶著相關證件到公安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如果戶口簿婚姻狀況信息和實際不一樣,應及時更改,以免產生不必要的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柒』 復婚的既往婚姻史怎麼填寫
如果夫妻之間離婚了,現在又要復婚,對於既往婚史這一欄里,肯定會寫上再婚。因為你們已經離婚啦。現在是再次登記結婚。
『捌』 簡歷中個人信息要有哪些內容要寫自己的婚姻情況嗎
個人信息要有自己的姓名性別,籍貫,電話,是需要寫自己的婚姻狀況,有限公司是看中這個條件了。
『玖』 結婚登記時需要填寫哪些信息啊
帶紅色「*」的都需要填寫,其他項選填。
非本市戶籍的學生採集的審核信息依據區規定執行。
『拾』 個人婚姻情況說明怎麼寫
婚姻狀況證明,是中國的一種法律文書。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
婚姻狀況證明是組織或單位出具的某個公民的婚姻狀況。以前需要到民政局申請辦理,如今各地的居委會就可以開具了。
一、未婚人的婚姻狀況證明怎麼寫
婚姻狀況證明範本
當事人姓名某某某,性別男/女,出生日期某年某月某日,戶口所在地某某地區。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及聲明,查閱後婚姻登記機構從某年某月至今的結婚登記檔案,並且沒有發現當事人有不符合未婚登記的記錄。
這份證明可以表明當事人在本登記機構所轄范圍內當前沒有結婚登記記錄。
出證機關:
某年某月某日
二、婚姻狀況證明
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的書面證明。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和公證機關等頒發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自2003年10月1日國務院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實施後,取消了婚姻狀況證明,所以在辦理買房、購車、出國手續時,若需要提供婚姻狀況證明,可以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及照片前往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市)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範本:
xxx,性別,19xx年x月x日出生,為我村第x村民小組村民。於xxxx年x月x日,於xxx學校畢業,現與其父母上一起生活(或獨立生活),至今沿未結婚.
特此證明
xx市xx縣xx村民委員會
xxxx年x月x日(此處加蓋村委會公章)
看完本文的內容介紹之後,大家對於婚姻狀況證明怎麼寫就清楚了吧。在實際中,當我們需要婚姻狀況證明的時候就可以進行辦理,這樣的婚姻狀況證明才能具有一定的效力,這點是比較重要的常識大家需要了解清楚。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