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姻登記條例屬於法的哪種形式
由國務院頒布的,屬於行政法規。(詳見《立法法》)
❷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區別
一個是包含了關於婚姻的各種情況的處理辦法,比如離婚,婚前財產公證,婚後財產持有,離婚後子女撫養問題,和財產切割。一個是登記結婚的條件和辦法。
❸ 婚姻法條例
是《婚姻登記條例》
《婚姻登記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制定,為的是規范婚姻登記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實施,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03年8月8日發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共計6章22條。
❹ 現行《婚姻登記條例》是何時頒布的
1、
現行《婚姻登記條例》頒布時間是2003年8月8日;
2、為你詳解,請你參考:
中文名稱
《婚姻登記條例》
頒布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法規文號
國務院令第387 號
通過時間
2003年7月30日
頒布時間
2003年8月8日
實施時間
2003年10月1日
❺ 關於婚姻登記條例
【登記】結婚登記相關事項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
注意: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如果是再婚者須有以上手續外,還需帶上協議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復婚者可不做婚檢,但必須帶上有效的法律證件。
❻ 我國婚姻登記制度什麼時候開始執行的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07
❼ 婚姻登記條例是什麼時候頒布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 387 號 《婚姻登記條例》於2003年7月30日國務院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❽ 新《婚姻登記法》
我國沒有 「 婚姻登記法 」 。關於婚姻登記的法規和辦法有兩個:(1)《婚姻登記條例》;(2)《婚姻登記工作規范》。
2003年8月8日,由國務院令(第387號)發布:《婚姻登記條例》已經2003年7月30日國務院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5年12月8日由民政部(民發〔2015〕230號)文件發布。為進一步規范婚姻登記工作,民政部對《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進行了修訂,自2016年2月1日起實施。
❾ 中國婚姻法離婚條例
我國關於離婚的法律規定在《婚姻法》中有原則性的規定,具體規定根據《婚姻登記條例》執行。
我國《婚姻登記條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婚姻登記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實施,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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