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姻法是如何保護婚姻家庭中的弱勢群體
1、婦女享有的與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權益,由婚姻法規定中的男女平等原則來體現
2、婦女依法享有的特殊保護權益,由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原則來體現。這個在婚姻法中有關婚姻的效力、離婚及法律後果、父母子女關系等規定都有具體的體現。例如,關於法定夫妻共同財產制的規定確定保護從事家務勞動的婦女與其丈夫平等的財產權;在離婚及其法律後果中,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等。
3、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這個兒童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
4、保護老人的合法權益。例如:規定父母或祖輩在一定情況下有要求子女或孫輩給付贍養費的權利;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5、在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等方面的規定。
還有,就向樓上人說的,婚姻中由過錯的一方,另一方可以要求離婚過錯損害賠償。離婚時盡義務較多的一方有補償請求權;以及離婚時,對生活困難的一方要提高一定的經濟幫助。
差不多就這些,具體的你自己再結合書和法條,按照你自己的理解看看。還有不足的地方,敬請指教!
❷ 如何在一段處於弱勢地位的婚姻中為自己爭取最大化的利益
只要自己足夠真誠,那麼在婚姻中獲得的利益就是最大的。兩個人在一塊兒結婚生子不應該有私心,讓婚姻中間參雜利益關系。婚姻之間一旦有了利益的關系,受到傷害的永遠都是彼此,所以對待自己的感情一定要足夠的真誠。讓自己的婚姻生活變得純潔真誠起來。當自己對婚姻真誠那麼婚姻生活肯定也就會幸福。
婚姻生活中不應該有心計,簡單直白才是幸福的根本,所以不要帶著利益目的去面對自己的婚姻。不然最後受到傷害的還是自己,婚姻就像一面鏡子自己什麼樣那我們看到的也就是什麼樣。
❸ 婚姻中一方強勢一方弱勢
摘要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家庭暴力、虐待、遺棄行為中,受傷害方在婚姻家庭關系中往往是弱勢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發生在夫妻之間雙方更是有長期積怨,很難和好。一方要求離婚的,如不及時處理可能對受害一方極其危險。在判決離婚前,要做好堅決不離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測。
❹ 什麼是婚姻弱勢一方
根源一:太過情緒化,管不住自己的嘴巴
女人都是情緒化的動物,常常會把男人弄得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若是偶爾一兩次,男人會覺著新鮮,甚至有一種神秘感,也會讓著點。但日子久了男人就難免會心生厭煩,自然就成了婚姻的不穩定因素。
大多數女人情緒一上來,就管不住自己的嘴巴,多少年前的塵封往事,八大姑七大姨,八竿子打不著的人和事全都來了。可言多必失,連你自己都不會知道到底哪句話把男人給惹急了,把哪個人給得罪了。日子長了累積在那裡,難免不會形成自己日後婚姻弱勢的一種根源。
根源二:太過依賴,經濟和人格上都難於自立
常說:女人是藤,男人是樹;女人是水,男人是缸。這其中就包含著一個女人依賴性的問題,自古至今,彷彿人們已經把女人依靠男人作為一種理所當然。但在當今這樣一個女性意識覺醒的年代裡,顯然女性的自立並沒有跟上她們意識覺醒的腳步,這就有了矛盾,有了空缺,而這個空缺和矛盾以常常以女性在婚姻中的弱勢形式表現出來。
其實,社會越是發展,就越是需要女人的自立,男人是永遠靠不住的。女人不但要有自己一定的經濟收入,而且要從思想和情感上自立起來,要讓男人覺的沒有男人,你同樣可以生活得幸福。這樣他才能真正從心底里在乎你和尊重你,並最終給你一個平等甚至是超過他本人的一個地位。甚至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女人的自立就是女人婚姻的生命,啥時都不能丟。
根源三:太過看重婚姻,以至於婚姻和孩子成為自己的軟肋
我一直認為,婚姻在女人生命中的比重是遠遠超過男人的,甚至還會是男人的幾倍。正是因為她們太過看重婚姻,所以才常常會被婚姻壓得透不過氣,她們越是想把婚姻經營得好,越是想讓老公和孩子們滿意,就越是把事情弄得更糟,越是容易失去自我。夫妻兩人吵架,明明是自己有理,卻會因為顧及父母的面子和孩子的感受,不敢大聲吵,好不容易借著吵架回個娘家,可沒兩天,就是放不下家裡的一切,老公不請主動回來。明明知道老公喜歡那種衣著漂亮嬌艷的女人,可硬是捨不得多花點錢給自己買件象樣的衣服,去的最多的地方往往都是那些路邊的小攤……總之,因為太過看重婚姻,她們很難讓自己強勢起來。
根源四:隻身入夫家,心理孤獨且沒有外援
四年前我們家女兒出生的時候,老婆問我生了個女兒我會不會不喜歡?我說從心底來說,我是喜歡女兒的,但一想著她長大了就得嫁到別人家,和一群素不相識的人在一起生活,得看他們的臉色,得處處讓著他們。倘若哪天要是有個爭吵,連個幫忙的也找不到……我就高興不起來。所以,無論怎麼樣,從這點來說,女人在婚姻中就是要比男人弱勢一些。
根源五:受封建意識的影響,常常自我氣短
於封建傳統來說,女人一直都是處於劣勢的。傳統道德總是對女人要求太多,對男人寬容有加。所以從小父母給予我們的教育,對女孩子的傳統意識教育也是多於男孩子的。會教育女兒要賢良,要讓著老公,要會持家顧家,要照顧男人面子,讓男人當家。於是,結婚後女人們便會處處謹小慎微,會認為男人是一家之主,賺了錢養了家,自己就得讓著他。哪怕是逢年過節想給娘家帶點東西,也不好和老公的父母相比,會認為她是女兒,拿東西回娘家是拿到別人家,而老公是兒子,拿給公公婆婆,那是拿給自己的父母。這一點意識越是在落後的地方,越是嚴重,越是讓女人感覺氣短。雖然城市狀況好一些,但整體情況卻不容樂觀。孰不知自己都沒有把自己放到一個婚姻平等的地位上來,又怎能不處於一種婚姻弱勢的地位呢?
是否在看這些的時候你也會對號入座呢?沒錯很多時候,讓我們處在婚姻弱勢的正是我們自己造成的。如果你希望自己在一段感情里被平等對待,那麼要麼別結婚(這點對於現實來講不太可能),要麼就要學會獨立,愛人也不忘愛自己。
女人如果在愛人面前都沒有自信,需要依靠言語,以孩子為借口或者拿傳統搪塞,那麼這段感情多少已經出現了問題,相愛本事一件平等的事情。今天的配圖是《大話西遊》中小衛很喜歡的紫霞仙子,她愛至尊寶,但從不覺得自己愛的偉大,也不覺得自己愛的卑微。所以女人們,我們可以愛,但不要卑微的去愛。
❺ 婚姻中,另一半處於弱勢是種什麼樣的體驗
您好,很高興參與探討這個深刻又常見的現象!
首先婚姻中處於弱勢的一方是很痛苦的,絲毫沒有安全感,他們戰戰兢兢,寄人籬下。一舉手一抬足都有可能受到強勢方的指責,這種情況下就不要說伴侶之間的愛與溫柔了,這就是被精神摧殘。
受到制約的一方會感覺自己所託非人,甚至兩個人的生活遠不如自己一個人過得舒坦,起碼不用當牛做馬之後還被人指指點點,永遠活在痛苦中,只得個心理疾病已經是輕了。
強勢的一方會把弱勢一方貶低到一無是處,甚至讓弱勢方以為自己不如一塊垃圾。我堅決提議弱勢方及早長出翅膀,讓自己能飛起來,不要為了虛無縹緲的愛情美夢或者幾顆大米委身他人腳下,親愛的那不是愛情……你要相信自己,現在吃的這種苦遠超過工作對你的摧殘!遠離家暴!我希望所有有困惑的人,如果能看到這幾句話,請舉起你的手,大家都不孤獨!這個世界有很多感同身受,我們要一起努力,去沖出突破口!
回答結束,擁抱所有生活在苦難中的人們!
❻ 女性如何在一段處於弱勢地位的婚姻中為自己爭取最大化利益
女性想要在一段處於弱勢地位的婚姻中,為自己爭取最大化的利益,那麼一定要懂得堅強,還要懂得資歷,只有這樣,對方才會更加的尊重你,更加的更加的愛你。如果你在這段婚姻中迷失了自我,你將會變得特別的弱勢。
婚姻是每個人在成長的過程中都會擁有的,每個人都想自己的婚姻能夠永遠的不快樂,但是每段婚姻都有自己的難處,稍微經營不當,這段婚姻就不會走到最後。當女性在一段弱勢的婚姻中,想要自己獲得最大的利益,就要懂得維護自己的利益,不要特別的傻。在這段婚姻中,如果你一味的付出自己,你將會變得特別的卑微,對方也不會在乎你的付出,所以說我們要有選擇性的付出,要讓對方覺得你的寶貴。
經營一段婚姻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所以說想要自己的婚姻能夠永遠的幸福快樂,女人一定要懂得經營。
❼ 婚姻規定:已離婚的夫妻,其一方是弱勢群體的該怎麼辦
婚姻法沒有規定已離婚的夫妻有什麼關系,已離婚的夫妻沒有任何關系,就跟陌生人差不多。
❽ 婚姻法是怎麼保護弱勢群體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只有過錯方有上述法定情節,無過錯方提起賠償請求,法院才可能會支持。
精神損失費:
離婚的精神損害賠償,指由於配偶一方的過錯,如實施了通姦、姘居、重婚、遺棄、虐待或謀殺配偶的行為,造成無過錯方精神上的痛苦和內心的創傷,導致婚姻關系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就其所受的精神損害要求過錯方賠償。離婚時實行精神損害賠償,使有過錯一方受到經濟上的制裁,使無過錯方得到經濟補償和精神撫慰,有利於有效地維護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
無以上情況的話,法院不會支持此費用。
❾ 為什麼女人在婚姻弱勢就要保障,男性在婚姻中處於弱勢狀態
現在的女性在婚姻中並不是弱勢的,但是慣性思維總會把女人看成弱者把男人看成在婚姻中欺負女人的一方。男人基本上負責車房,以及女性婚後的所有開銷,現在的女性也沒幾個照顧公婆的,反而是公婆幫做家務帶孩子才是主流。現在這種社會女人只要不出軌不給老公帶綠帽就一堆人說她是好女人,男人賺錢能力差就是窩囊廢對不起老婆的表現。幾乎所有人都同情和願意幫助被老公家暴的女人,但是沒幾個人願意理睬被老婆羞辱精神暴力的男人;男性比女人賺錢多是理所應當,男人工資全部上交老婆是正常現象,可是要求女人上交工資給老公是欺負女人。女性在社會活動中是弱勢群體,在婚姻家庭中可不是,甚至強壓男性一頭。女性就是因為有「弱勢群體」這個身份,所以壓迫男人更加容易和普遍。女人願意並善於以「弱勢」賣慘獲得好處,男人因為社會偏見的原因不願意賣慘,久而久之人們都認為女人慘男人不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