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起訴重婚罪需要准備哪些證據
重婚罪的後婚有兩種存在形態,一種是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一種是以夫妻名義同居在一起的未領取結婚證的婚姻。因此,對於重婚需要什麼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
1、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於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簡訊等等證據都可。
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1)干涉婚姻起訴需要哪些證據擴展閱讀:
刑事責任
重婚罪
犯重婚罪的,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於重婚嚴重侵犯了無過錯方的人身權利,妨害與破壞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因而許多國家的刑法都確定重婚是一種應受刑罰處罰的犯罪行為。中國現行刑法明確規定重婚為一種應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權利罪,中國《婚姻法》與現行刑法相適應,在第45條中明確規定:「對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法律要對重婚者的刑事懲罰到位也決非易事,這突出表現在對事實上的重婚的刑事懲罰難以落到實處,對納妾性質的重婚者的懲罰顯得蒼白無力。1999年廣州市兩級法院受理判決的重婚案只有10宗左右,這與社會中出現的大量變相重婚的嚴重情況極不相稱,致使大部分事實上的重婚不受刑法追究。
㈡ 訴訟離婚需要什麼證據材料
一、民事起訴應提交的材料:
1、民事起訴書。(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都須原告簽字或蓋章)
2、主要證據材料目錄及復印件。(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
3、原告身份證復印件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與原告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6、被告為單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訴個人的,提供被告身份信息。
二、申請訴前財產保全須知
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並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後申請。
2、申請人提供明確線索。
提供財產線索與執行不同,人民法院不會在財產保全階段為當事人查找債務人的財產,必須由申請人自己提供明確的財產線索。
(2)干涉婚姻起訴需要哪些證據擴展閱讀:
起訴離婚的條件
1、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2、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系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4、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5、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股票、債券等)。
6、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7、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㈢ 起訴離婚一般需要什麼證據
起訴離婚時,一般需要提供感情破裂的證據。男女雙方選擇去人民法院進行訴訟離婚的,人民法院是否判決離婚,應當看男女之間的感情狀態,審理後,認定感情已經完全破裂的,會同意離婚,向當事人出具離婚判決書,發現感情未完全破裂的,會判決不予離婚。因此在起訴離婚時,應當提供感情破裂的證據,當事人能證明感情已經完全破裂的,人民法院才會同意解除婚姻關系,讓男女雙方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㈣ 需要收集哪些證據,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程序
(1)家暴可以通過報警,獲取報警記錄、傷勢鑒定等證據(2)配偶有家暴情形的,可以起訴離婚,法院經過審理後,依據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來判決是否准予離婚。如果證據不足,第一次起訴離婚,判決准許離婚的可能性不大,尤其是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可能需要二次訴訟來實現離婚。因此對於有家暴情形的建議通過報警、尋找證人等方式,搜集相關證據之後提起離婚訴訟。
㈤ 怎麼去法院起訴女方重婚罪需要什麼證據
法律分析:可以向女方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起訴女方犯重婚罪的,需要提交以下證件:1、被害人和嫌疑人領取的結婚證或者嫌疑人和他人領取的結婚證或者嫌疑人和他人存在事實婚姻的證據;2、朋友、鄰居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簡訊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㈥ 起訴騙婚需要什麼證據
法律上沒有騙婚的規定,因欺詐而登記結婚也是有效的婚姻,如果一方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以婚姻為誘餌,隱瞞真實,假借結婚而騙取財物,事後攜款逃跑,數額較大的,涉嫌詐騙罪,建議及時報警,不需要確鑿的證據,只要能提供一定的線索即可。
㈦ 父母干涉我的婚姻自由 還要什麼證據 怎麼搜集證據
父母也是為你好啊!可能是方式不對,多溝通多交流,相信天下的父母都是為子女好的,肯定不會害你。
㈧ 起訴離婚時需要准備哪些材料和證據
第一:首先向法院申請離婚訴訟,收集有關資料,到法院進行立案。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後,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於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並具有自己的特色。第二:答辯階段。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第三:開庭審理階段。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去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攜帶如下證件:1、起訴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2、訴訟狀,需要提交兩份,如果有財產糾紛,可以提交財產的證據,如果有子女撫養糾紛,需要提交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或戶口本的原件和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