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網曝濟南某男方隱瞞病情結婚,最終被判撤銷婚姻,婚檢真的有必要嗎
結婚前做個婚檢是很有必要的。
很多年前,婚檢是結婚之前必做的事,因為如果准新人的一方在婚檢中查出了對以後的生活會造成影響的疾病,另一方也能提前得知,從而選擇共同面對,還是在結婚前分道揚鑣。婚檢是結婚前的一道保障,也是對准新人的一種考驗。
如果是情真意切,不在乎對方是否有疾病的兩口子,對婚檢肯定不反感,因為不論能不能查出疾病,兩人必定是要結婚的。但如果對對方的疾病有想法,婚檢就是提前給兩人的婚姻把了個關。如果兩人沒有婚檢,那麼在日後的生活中,也會因為疾病問題鬧出很多矛盾來,就像山東濟南的這對男女一樣。
所以,婚檢是很重要的,結婚前做個婚檢能給日後減少很多麻煩。
② 因為我婚檢查出有乙肝,我們已經領完證了,老公和他家的人要求我離婚,我們之前是有感情的,我該怎麼辦
1、婆家的其他人先不考慮,與自己的丈夫好好談談,詢問對方的意思,看對方是自己真心這么想,還是迫於家人壓力才做出離婚的決定,如果是迫於壓力,就和老公好好談談,自己也不想得病,兩個人有感情就應該共同面對,如果老公是出於自己的原因這么做出選擇,就不要強求了。
2、作為一個女人,尋找的是一個可靠的依靠,如果對方家裡做出這種決定,那就沒有必要再強求了,即使沒有這個病,以後也會有各種各樣的事情摧毀婚姻,畢竟對方的心態就不正常,所以,保護好自己,和平分手,以後慢慢尋找屬於自己的愛即可。
被婆家嫌棄的處理方法:
1、努力提升自己,不管是外在還是內在。通過提升自己,讓自己的氣場得到提升,也讓你社會地位得到提升,讓婆家在你經濟實力和社會地位當面無話可說。
2、千萬不要以怨報怨,否則只會讓事情變得越來越糟。就當是為了你的另一半,做一些無私的付出。當然,也需要另一半為你無私的付出。
3、結婚就是兩個家庭的事兒,所以得處理好。如果你付出了還是換不來真心,還是要慎重考慮這段感情,以後路可能很難走。
③ 婚檢不合格可以撤銷婚姻嘛
法律分析:婚前有重大疾病沒有告訴對方的,對方可申請撤銷婚姻。可撤銷的婚姻,是指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種類;因脅迫結婚的。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結婚登記前未如實告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④ 婚檢不合格,可以申請婚姻無效嗎
婚檢本來就是應該在婚前做的。
結婚後,無論什麼情況,只能去辦理離婚,沒有自動解除婚姻一說。
要是與別人再結婚,當然就屬於再婚了。
不過,乙肝是不妨礙結婚的。婚檢主要是看是否有不宜結婚的遺傳病之類的。
⑤ 你們不覺得婚檢會給很多人帶來不便嗎有多少人因為婚檢分手的,你們難道不付很大一部分責任嗎
婚檢的目的是發現隱藏的健康問題, 避免這些問題在婚後爆發。 有的還關繫到下一代的健康,如何去應對這些問題才是關鍵的。 婚檢查出的問題一般不是很嚴重, 如果因為這些而分手, 那雙方也許需要反省一下感情基礎。
⑥ 領結婚證當天,婚前檢查出狀況男子悔婚,這樣的婚該離嗎
《孝經》中耳熟能詳的一句話:身體發膚,受之父母。
任何時候,愛惜自己的身體,不僅僅是自愛和自重的表現,也是對父母的另一種孝敬。換句話來說,你有能力愛自己,擁有一個好的身體,才能去好好地愛別人。而我們大家只要提到「婚前檢查」一事,很多敏感的朋友就會厲聲反駁:這就是不信任,如果兩個人相愛,還在乎得沒得病?
面對珊珊的感情攻勢,小軍還是欣然接受了,雙方家長都十分贊同這門婚事。
領結婚證當天,工作人員提出了婚前檢查的要求,小軍連忙答應了,結果出來以後,其中有一項檢查結果,顯示珊珊身體有點問題,小軍蒙住了,而珊珊不以為然。
「你什麼時候得這病的?我怎麼一點都不知道,你應該提前告訴我的。」小軍苦惱地詢問著珊珊。
「這有什麼呀?難道我們之間的感情,連這點問題都包容不了嗎?再說,我也不想得這病,之前不願意告訴你,是不想影響你對我的感情,從一開始,我就很愛你,否則我不會主動對你好,也不會省吃儉用倒貼你,更不會主動提出和你結婚的要求。」
珊珊的這番說辭,並不能夠說服小軍。他認為這完全就是兩碼事,婚前的坦白和信任,是婚後幸福的砝碼,不必要的隱瞞,其實就是傷害他們的感情,這和愛不愛沒有絲毫的關系。原則就是原則,不會有任何的特殊化而踏破原則。一向執拗的小軍實在想不開,他接受不了女朋友珊珊的這個「瑕疵」,在民政局外冷冷地說了一句:「我們結婚一事,暫時擱淺,我要認真考慮。」
珊珊哭了,像一個被遺棄的孩子一樣,蹲在地上失聲痛哭,一邊擦拭著眼淚,一邊責罵著小軍:「你簡直就是鐵石心腸,你賠我的損失費。」
關於這件事,我們需要明白一個事實:無論哪種感情,絕對是先有任性,再有愛。
愛,不是一朝一夕瞬間萌發的,我始終不相信一見鍾情的感情,我更加願意嚮往日久生情和細水長流的真情,但愛情需要有足夠的信任,包括自身缺陷坦白的勇氣。兩個人交往,坦白真誠,是彼此深入了解的正確引導,最可怕的就是揚長避短,只願意表達自己好的一面,而隱瞞自身不足的一面。
文中珊珊的行為和說辭,我個人並不贊同,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不應該成為任何爭論的理由。尤其是即將結婚的他們,對於身體上的缺陷,一定要坦白告知,這是對感情負責,對彼此婚後的生活負責,更是對這個家庭的負責。事情無大小,但是她的做法已經顛覆了愛情婚姻中的「信任」二字,我相信依照他們的感情,珊珊坦白後,小軍依舊可以欣然接受,她不應該心存僥幸。
當然,事情說開了,正是考驗彼此感情的時候,不可否認的一點,小軍的臨時悔婚,除了被隱瞞所充滿的失落感,還有內心對珊珊「得病」一事的介意。可以介意,但是彼此的真情,難道不應該包容這一點嗎?真情可貴,亦可海納百川,婚姻不易,為何不能好好珍惜?
我最好的建議,希望小軍不要悔婚,彼此相互妥協內心的不如意,盡最大的能力面對這一挫折,再者,人吃五穀雜糧,誰能保證自己不得病?
⑦ 婚檢並非是兒戲的事情,你遇到過哪些人忽視婚檢而帶來悲慘婚姻
婚檢真的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東西,很多地方現在婚檢都是免費給體檢了,為什麼不去檢呢?並不是是說帶另一半去進行體檢,就是不愛他,就是不信任他,這反而是對對方的負責和對自己的負責,因為有的人沒有體檢習慣的話,其實如果他自己有病,他自己也是不知道,甚至是有很多病都是成長到結婚之前做婚檢,才發現自己原來有這種病,所以說為了對自己負責,也是為了對伴侶和家人的負責,這個婚檢是必須要做的。而且不僅是婚檢的那幾項,我建議大家婚檢的時候特別添加一項心理檢查,因為現在家暴的人實在是太多了,環境壓力大,很多人的心理都有問題,如果得不到妥善的解決,很容易爆發出一些惡性事件,而這些心理疾病又是普通檢查和日常生活中不太容易觀察到的,只有到同一屋檐下生活,才可能發現端倪,所以說說一定要和伴侶一起去做一個心理咨詢,看一看有沒有什麼隱藏的風險?不然現在那些經常被爆出來的惡性家庭事件也會發生在你的頭上的
⑧ 毀一樁婚會得什麼報應
俗語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不過報應這東西,信則有不信則無,不用這么封建迷信,沒什麼大不了的,結婚這種事兒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強迫不來的。
⑨ 兩人取了結婚證還沒有同居,婚檢不合格的民政局會取消兩人的婚姻關系嗎
你好 不會
根據《婚姻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民政局只對「脅迫」的情形有撤銷權。
婚姻法第十條明確規定,「(一)重婚的;(二)近親關系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能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屬無效婚姻。
在我國,有權宣告婚姻無效的機構是人民法院,除此之外的任何單位(包括婚姻登記機關)和個人都無權宣告婚姻無效。
⑩ 和女朋友登記結婚做了婚檢,後悔了用不用去取消登記
作為一個年輕人,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識。不要拿法律開玩笑。男女到民政部門登記手續。你們倆就等於是合法夫妻。如果是事後後悔了。去取消登記是不可能的。只能自去辦理離婚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