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愛情,愛情和喜歡有什麼區別
愛情
love
人際之間吸引的最強烈形式。愛情與喜歡有3點不同:①愛情有較多的幻想;喜歡則不是由對他人的幻想喚起,而是由對他人的現實評價喚起;喜歡不像愛情那樣狂熱、激烈、迫切,始終比較平穩、寧靜、客觀。②喜歡是一種單純的情感體驗;愛情卻與許多相互沖突的情緒有聯系。③愛情往往與性慾有關;而喜歡則不涉及這方面的需要。
有的社會心理學家曾設計了愛情量表和喜歡量表,用以測量個體間愛戀的程度和喜歡的程度。愛情量表的部分項目是:①如果我不能同他(她)永遠在一起,我會感到苦惱;②對於任何事情我都會原諒他(她);③我覺得對於任何事情我都會信賴他(她)。喜歡量表的部分項目是:①我覺得他(她)非常好相處;②結識以後多數人對他(她)的反應是好的;③他(她)是我想成為的那種人。運用這兩類量表,不僅可以大體反映個體間吸引是屬於愛情還是喜歡,也可以反映愛戀和喜歡的程度。
20世紀70年代有的西方社會心理學者把愛情分為6種類型:①沖動愛情,又稱浪漫愛情。受到對方直接而強烈的身體吸引,總是想到對方,總想盡可能多地與對方在一起,對對方的判斷往往是不客觀的。產生的條件是:有一定的文化背景為個體提供真實的或虛構的愛戀對方的模式;有一個愛戀的對象;有自己情感的激發,而且理解這種情感是由愛戀對象所引起。對於這種愛情是否能長期保持,研究者的看法不甚一致。②自我中心愛情。愛情的個體並不希望被愛戀對象束縛,也不希望愛戀對象被自己束縛,把愛情看成是一系列挑戰和解決難題,避免因承諾而造成負擔。③依賴愛情。具有這種愛情的人常表現得焦慮不安、寢食不佳、妒忌心強烈,結局多為悲劇性。④實用性愛情。愛戀者尋找在個性、宗教信仰、興趣、背景等條件方面相配的愛戀對象,希望一旦找到合適的愛戀對象,雙方的感情能進一步發展。在由父母安排的婚姻中,這種愛情形式較為多見。⑤結伴愛情。不像沖動愛情或依賴愛情那樣激動人心,雙方開始時是朋友,具有相同的興趣愛好,在一起工作,逐漸發展產生愛情。具有這種愛情關系的雙方,即使後來分手了,可能仍然保持朋友關系。⑥利他愛情。一種典型的基督教愛情觀念,帶有忍耐性和仁愛色彩,不要求得到回報。這種愛情在現實生活中常常難以做到。
愛情具有強烈的社會性。一些文化人類學者的研究表明,處於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對於愛情有不同的理解。愛戀雙方是否幸福,並不取決於他們之間具有哪種愛情,而是取決於他們對愛情的理解是否一致。
2. 愛情和喜歡有什麼不同嗎
愛情是世界上最復雜的情感現象,許多最美麗的故事和傳說都是與愛情有關的。
人們渴望愛情,在生活中,與愛情最容易混淆的吸引形式是喜歡。實際上愛情與喜歡是兩種不同的情感。
愛情與喜歡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依戀。感到孤獨時,會高度特意的尋找對方陪伴和寬慰。
2.利他。高度關懷對方情感狀模世態,覺得對方快樂和幸福是旦腔肢自己義不容辭的責任。最自我為中心,自私自利的人在戀愛中也會圓賀表現出理解,寬容,關懷和無私。
3.親密。戀愛雙方不僅對對方有高度的情感依賴,而且會有身體接觸的需求。性是愛情的基礎,是愛情的核心成分。
通常情況下,少數成人和相當部分青少年,不能很好的區分喜歡與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