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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形容胡適愛情

發布時間:2023-09-22 17:34:30

Ⅰ 胡適的愛情婚姻

胡適不滿26歲,就當了北京大學教授,可算是少年得志。半年之後,他便回績溪上庄老家辦喜事,與江冬秀女士完婚。

江冬秀也是安徽人,家住績溪縣北的旌德縣江村,與上庄相距約40里。①早在1904年,即胡適去上海進梅溪學堂的那年春天,便由胡母作主,訂下了他們兩人的終身大事。到1908年秋天,江家辦了嫁妝,胡家備了新房,寫信叫胡適回家成親。胡適因家道中落,店業破產

,自己學業未成,難於養家活口,故「力阻之」。

後來去美國留學,婚事一拖就拖了十幾年。

他們這樁婚事,也曾經發生過一點波折。江冬秀雖系名門女兒,但因父親早逝,舊家庭重男輕女,僅隨胞兄在私塾讀了一兩年書,後多荒疏,識字無多,又從小纏足,完全是一位舊式鄉村女子。她與自稱「新人物」,且在同學中小有名氣的胡適,本不般配。到胡適放洋留學,得了洋功名,村裡更是紛紛傳言,說胡適在外國娶了親,生了孩子,要與江冬秀解除婚約。胡適的母親起初並不相信,但傳說多了,也難免疑心憂慮,便去請胡適幼時好友胡近仁代寫家書,叫兒子勿違母命。

胡適自己呢,心裡原也十分矛盾。江冬秀沒有文化,不會寫情書,又纏一雙小腳。胡適自然很不滿意,在家書中也曾有所流露。②而在美國生活的自由氣氛感染之下,他也曾發生一點越軌行為,談起戀愛來了。有一位美國女郎,名叫韋蓮司(Edith Williams),大學教授的女兒,學問很好,而且思想很放任,與胡適接觸甚多,思想感情很投合。胡適遇此妙齡女子,也難逃情網,曾經朝朝暮暮與韋女士湖濱散步,月下談心,兩年間給她寫了一百多封情書。③對同在美國留學的中國才女陳衡哲(莎菲),胡適也懷著很深的情意;他們親密而諧趣的通信中,分明流露出彼此傾慕之情。④但胡適畢竟是一個「膽小君子」,受舊禮教傳統的束縛,終不敢接受韋蓮司的愛情,對陳衡哲也不過私心懷慕而已。胡適對母親又特別孝順,自己多年游學在外,不能奉養母親,歸期一再延誤;加上家庭經濟拮據,母親甚至「以首飾抵借過年」。這些都使胡適愧疚不已,他怎麼敢在婚姻問題上,再違抗寡母之命,而有負於母親所喜歡的江冬秀呢?何況舊式婚約,「名分」已定,使胡適對江冬秀也「由分生情意」,產生了一種責任感和同情心。他曾在日記中寫道:

冬秀長於余數月,與余訂婚九年矣,人事卒卒,軒車之期,終未能踐。冬秀時往來吾家,為吾母分任家事,吾母倚閭之思,因以少慰。古詩十九首雲:「千里遠結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軒車來何遲?傷彼蘭蕙花,含英揚光輝;過時而不採,終隨秋草萎。」吾每誦此詩,未嘗不自責也。⑤

因此,當他接到家中照片,見冬秀也站在母親身旁,便在照片上題詩。詩的後半專寫江冬秀道:

圖左立冬秀,樸素真吾婦。軒車來何遲,勞君相待久。十載遠行役,遂令此意負。歸來會有期,與君老畦畝。築室楊林橋,背山開戶牖。辟園可十丈,種菜亦種韭。我當授君讀,君為我具酒。何須趙女瑟,勿用秦人缶。此中有真趣,可以壽吾母。⑥

胡適信誓旦旦,表示要與冬秀同老畦畝,同偕到老。並且設想他們婚後的生活:

在楊林橋邊蓋房,辟園種菜,他教冬秀讀書,冬秀為他具酒,夫婦耕讀和樂,不必趙女鼓瑟,秦人擊缶的音樂歌吹,也可使他的母親高興,延年益壽。這是胡適關於他們愛情生活的頗具浪漫情調的一曲暢想曲。於是,胡適一方面寫信給冬秀,勉勵她多讀書識字。另一方面,也找些別的理由,來自我寬解,以為舊婚約「名分」已定,「亦往往能長成真實之愛情」。他在《病中得冬秀書》詩中寫道:

豈不愛自由?

此意無人曉:

情願不自由,也是自由了。⑦

這可以說十分准確地抒寫出了他徘徊於西方自由與東方禮教之間的極其矛盾與無可奈何的心境。1914年11月,胡適與同居的法學助教卜葛特討論「擇偶之道」,卜氏認為找對象應以「智識平等」作標准。胡適則認為:

擇婦之道,除智識外,尚有多數問題,如身體之健康,容貌之不陋惡,性行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獨重智識一方面也。智識上之伴侶,不可得之家庭,猶可得之友朋。此吾所以不反對吾之婚事也。以吾所見此間人士家庭,其真能夫婦智識相匹者,雖大學名教師中亦不可多得。⑧

這見解自然也有道理;而「猶可得之友朋」,卻未免有些無可奈何了。但江冬秀只要有尺寸的進步,也真使胡適高興。他接家書,中說「冬秀已不纏足」,便立即寫信鼓勵,希望她「在家鄉提倡放足,為一鄉除此惡習」。⑨可惜江氏年已20,足骨早已裹得變了形,放得太晚,已無法改變小腳的模樣了。這是舊習俗舊禮教的罪惡,江冬秀也是千百萬婦女無辜的受害者之一。後來胡適一生抨擊中國舊文化,對「小腳」尤其痛惡,攻擊唯恐不力,大約與江冬秀直接受害的經歷也不無關系罷。

胡適在結婚前,除了照片,從未見過江冬秀。1917年夏天回國,曾去江村,想見冬秀一面。由於舊家風俗作梗,冬秀躲在蚊帳里不肯見。胡適後來回想,說「那時確是危機一發之時」,幸虧他善於體諒人,心想「此必非冬秀之過,乃舊家庭與舊習慣之過。我又何必爭此一點最低限度的面子?我若鬧起來,他們固然可以強迫他見我,但我的面子有了,人家的面子何在?」因此,胡適還寫信勸慰冬秀,說自己決不介意,她也不要把這事放在心上,並約定這年寒假回來結婚。⑩

Ⅱ 胡適一生的姻緣是怎樣的

在中國學術史上,有兩位大家深以「懼內」而聞名,一個是周作人,他被老婆逼得與魯迅兄弟失和,後來甚至做了漢奸。另一個就是胡適了,可憐的胡博士在悍妻的淫威之下,不情願地與這個小腳太太走完了一生。

胡適(1891~1962),安徽績溪人。1910年赴美留學,師從著名實用主義哲學大師杜威。1917年,胡適回到北京,任北京大學教授,首倡「新文化運動」而一夜成名,很快就成為中國文學的領袖人物和新文化運動的核心。他學識淵博,在文學、哲學、史學、考據學、教育學、倫理學等諸多領域均有不小的建樹,傳奇般的獲得過35個博士學位;他早年得志,一生顯赫,人生相當的順達;他是中國自由主義的首倡者,是「五四」運動的旗手,倡導獨立的精神,成為影響廣泛的思想家。

胡適26歲時來到了北京,他很快就喜歡上了這個城市,尤其是這里包容中西、博採眾長的文化,更讓胡適為之心折。閑暇時,他總是出入於琉璃廠,購買了大量的碑文拓片和古代器物,然後潛心進行研究,或者呼朋喚友,來廣和居打牙祭。這一年多的時間,恐怕是胡博士入「圍城」前最快樂的一段時光了。因為很快,一個外表柔弱的妻子就讓這個名聲顯赫的學界領袖嘗到了窩囊的滋味。

無情人成了眷屬

胡適13歲時,由母親做主,與旌德縣江村江世賢之女江冬秀訂婚。而後,冬去春來14載,兩人未曾見過面。1917年12月,胡適回故里完婚,無情人終成眷屬。

胡江二人的婚姻出於偶然。小時候,胡適隨母親到姑婆家看民間的社戲,適逢江母也來了。江母看到小胡適眉清目秀,聰敏伶俐,就有意招他為女婿。但胡母未曾答應。她考慮到江冬秀比胡適大一歲,不合時俗。而且,江冬秀屬虎,據民間說法,屬虎的女人將是母老虎。但江母並不考慮這些,只一意招胡適為婿。江母托胡適的本家叔叔為媒。這位媒人說動了胡母,於是就合一下八字試試。不料,八字正相合,一來二去,胡適與江冬秀的婚姻就定下來了,也未徵得胡適的同意。那年胡適太小,等他到了明白「結婚」這兩個字含義的年齡,已經是木已成舟了。

訂婚後,胡適到上海讀書,留學美國,一去十多年,直到1917年回家結婚,從未見過江冬秀一面。所以胡適的婚姻是不折不扣的舊婚姻。這對於中國新派的第一號人物來說,與其說是滑稽,不如說是諷刺。胡適幼年喪父,是母親一手將他撫育成人,慈母的影響在胡適一生中都不絕如縷,使他受益,更使他想沖破而無法沖破。所以,胡適雖然極力主張婚姻自由,主張破除陋習,但是為了不讓母親傷心,他接受了這份「苦澀的禮物」。

他們之間有愛情可言嗎?

一次,胡適病了,不認識多少字的江冬秀寫信問候他。胡適為此曾寫了一首詩:「病中得他書,不滿八行紙;全無要緊話,頗使我歡喜。」這首詩幾乎代表了胡適終生對江冬秀的感情,只是「歡喜」而已。

1917年冬,時任北京大學教授的胡適回故鄉完婚。從他們結婚照上看來,江冬秀長相極為一般,但是眉宇之間卻隱隱透出一股殺氣。而胡適恐怕還沒有嘗過老婆的厲害,笑得和一朵花一樣。

婚後,胡適為使冬秀照顧母親,就自個兒回了北京。直到1918年,江冬秀才離開鄉村,到胡適身邊。自此以後,天涯海角,江冬秀總是伴隨著他。以至於唐德剛戲言:「胡適大名重宇宙,小腳太太亦隨之。」

新婚感情有點甜

新婚燕爾,小夫妻的感情還是不錯的,他們一起逛琉璃廠,出入於各大古董店;一起去前門大柵欄買東西、看戲。空閑時,相約到便宜坊去打牙祭。前門和大柵欄都是北京著名的商業區,車水馬龍,人流如潮。前門位於北京的中軸線上,十分繁華。大柵欄東起前門,西至煤市街,在北京人人皆知。至於便宜坊更是北京著名的老字型大小了,它在菜市口米市胡同,這里的燜爐烤鴨全國馳名,與全聚德比起來,甚至更正宗一些。

每適佳節,江冬秀都要按照家鄉的風俗來過節日。元宵節,端陽節,中秋節,她都要做徽州菜,在這些節日,找些朋友歡敘一次,吃些家鄉菜,真是一件歡樂的事情。江氏還擅長做臘八粥,胡適則是最愛吃不過,有一次與程仰之打賭吃臘八粥,結果胡適賭輸了。歡聚之時,他是最高興不過的,還經常講一個怕老婆的玩笑,他說:「太太年輕時是活菩薩,怎好不怕!中年時是九子魔母,怎能不怕;老了是母夜叉,怎敢不怕!」說完後,自己都哈哈大笑起來。胡適開玩笑時決不會想到,這些玩笑日後竟會一一應驗。

愛熱鬧的江冬秀一過年總要拉著胡適去逛北京的廟會,尤其是廠甸廟會。

胡適逛廠甸的主要目的是為買書和一些小件文物。琉璃廠是由書攤、書鋪逐漸發展起來的。因此,在廠甸廟會上,書攤也佔有重要地位。大書攤多在海王村公園和土地祠內,出售的多為線裝書,其中不乏精刻孤本。書攤是文人學者經常涉足並流連忘返之處。很多學者盡管是摯友,但由於彼此都很忙,平時很少見面,但往往在廠甸的書攤上不期而遇。此外,廟會還有很多玩具,還有許多江冬秀喜愛的小吃攤,大糖葫蘆、杏仁茶、茶湯、豆汁、棉花糖以及各種傳統小吃應有盡有,處處充滿節日的喜慶氣氛。

江冬秀平時在家裡喜歡打撲克,做安徽鍋,請客,愛熱鬧,家裡常常高朋滿座。她在廚藝上可是一把好手。胡適的朋友石原皋30歲的時候,家眷都還在家鄉,單身在外,江冬秀就熱情的要為他過生日,在胡適的家裡請了兩桌客,江冬秀親自下廚,大菜里有一個徽州著名的「一品鍋」,這是一隻大鐵鍋,口徑差不多有二尺,熱騰騰的端了上桌,裡面還在滾沸,一層雞,一層鴨,一層肉,點綴著一些蛋皮餃,緊底下是蘿卜白菜。胡先生詳細介紹這一品鍋,告訴客人這是徽州人家待客的上品,酒菜、湯,都在其中矣。對於胡太太的烹調本領,他贊不絕口的還有一個大砂鍋,裡面有三斤重的一隻大母雞,三四斤重的一隻蹄膀,三十六個雞蛋,全家吃的興高采烈,不亦樂乎。石原皋只花了十幾塊錢的買菜錢,其他的都是胡家的。這一天,初得賢妻的胡適在朋友面前特別有面子。

出乎胡適之預料,江冬秀並不像一般的鄉村女子那樣羞怯、膽小,這樣一個瑣碎的女人卻有一種男子的氣概。她頗能果斷,而且具有一種潑辣的辦事能力。到北京後,梁實秋要和他好脾氣的太太離婚。江冬秀看不過去,就幫助梁妻。鬧到法庭打官司的地步,江冬秀也不害怕,親自到庭為梁妻辯護,終於使梁實秋敗訴,這事在當時轟動了整個京都。江冬秀的膽大由此可見一斑。夫妻兩個也常常以此作為笑談。

婚姻束縛多起來

這樣,小兩口的日子過的還是很紅火的。但是漸漸的,胡適就感覺到以前自由自在的生活離自己越來越遠,而束縛卻越來越多。比如飲酒,人們都知道胡先生雖然酒量不大,但很喜歡喝酒。有一次他的朋友結婚,請他證婚(這是他最喜歡做的事),筵席只預備了兩桌,禮畢入席,每桌備酒一壺,不到一巡而告罄。胡先生大呼添酒,侍者表示為難。主人連忙解釋,說新娘是Temperance League�節酒會的會員。胡先生從懷里掏出現洋一元交付侍者。他說:「不幹新郎新娘的事,這是我們幾個朋友今天真高興,要再喝幾杯。趕快拿酒來。」主人無可奈何,只好添酒。但胡適結婚以後,一有好友設宴相待,有酒如澠,胡先生就趕緊從袋裡摸出一隻大金指環給大家傳看,上面刻著「戒酒」二字,這就是胡太太送給他的。反差之中,可以看出胡適生活的變化。

而導致他們感情出現裂痕更深的原因,則是兩人性格與知識層次的沖突。

胡適為人寬厚、熱情、真誠,他不像魯迅那樣尖刻,徐志摩那樣多情,郭沫若那樣勢利。在北京,胡適家裡每到星期六總是高朋滿座,各界人士,包括商人和販夫,都一律歡迎。什麼問題都可以問,什麼問題都可以談。他盡力解答。對窮困的人,他接濟金錢;對走入歧途的人,他曉以大義。也有人只是去問候,他便報以零零散散的閑談。客人辭別後,都有不虛此行之感。他的朋友,或自稱是他朋友的人,實在太多了,以至有一次幽默雜志《論語》宣布:這本雜志的作者也不許開口「我的朋友胡適之」,閉口「我的朋友胡適之」。胡適的為人可見一斑。

有件事最能說明胡適的作風,也就是他與街頭小販的友誼。袁瓞是個賣芝麻餅的,空閑時也讀些有關政治的書。有許多問題使他困惑,卻想不出答案,於是寫信向胡適請教,問:「英國為君主制,美國為民主制,實質上是否相同?在組織上,英國內閣制與美國總統制,是否以英國的較好?」胡適不僅熱情的回信,還在文章中寫道:「我們這個國家裡,有—個賣餅的,每天提著鉛皮桶在街上叫賣芝麻餅,風雨無阻,烈日更不放在心上,但他還肯忙裡偷閑,關心國家的大計,關心英美的政治制度,盼望國家能走上長治久安之路——單只這一奇事已夠使我樂觀,使我高興了。」後來,袁瓞常到胡適的辦公室去看他。胡適出門,總先寫信通知袁瓞,以免袁瓞枉跑那麼遠的路去。有一次袁瓞以為自己生了鼻癌�後來才知道不是,胡適替他寫了封信,介紹他去看醫院,並且表示願意代付一切費用。

胡適不是那種把自己的才能深藏起來的人,他有什麼就拿出來什麼。他是什麼人,全都擺在那兒。從前上海的左翼作家,在魯迅領導之下,曾向他」圍剿」多次。魯迅逝世後,許廣平為《魯迅全集》的出版而四處奔走,卻無人願意幫忙,不得已求助於胡適,胡適馬上著手運作。他從未計較過恩怨得失,不管是友人,還是曾經反對過自己的人,他都盡全力幫助。在中國這樣的國度里,發怒易,發牢騷更易,但平和待人,謙和做事,則是十分之難。

另外兩個人們用來評價胡適的詞,就是「善良」和「正直」,這里就必須講到他和「末代皇帝」溥儀的故事了。溥儀讀了胡適的《嘗試集》和《胡適文存》,非常欣賞。15歲的他十分想見見這個新派領袖長得什麼樣,所以他裝上電話後,一時好玩,就給胡適撥了一個:

「你是胡博士嗎?好極了,你猜我是誰?」

聽到是一個孩子在講話,胡適有些發懵。「您是誰呀?怎麼我聽不出來呢……」

「哈哈,甭猜啦,我是宣統啊!」

「宣統?好怪的名字……是……是皇上?」

「對啦,我是皇上。我聽到你說話了,但還不知道你長什麼樣兒,你有空來宮里,讓我瞅瞅吧!」

不久,胡適就來到宮里拜會溥儀,這時的溥儀一身平民的打扮,桌上放著《晨報》、《英文快報》等報紙和雜志。兩個人談得很投機。溥儀最後說:「我們做錯了許多事,到現在還要浪費國家的錢,心裡很不安。我本想獨立生活,但老人都反對,因為我一獨立。他們就沒有了依靠!」

胡適答應以後多找一些書給溥儀後就離去了,但是這20分鍾的會見卻激起了胡適對溥儀的同情。不久,這件事情就激起了軒然大波,眾多批評轟然而至,最激烈者,恐怕就是魯迅了,但是胡適卻一點不把這些批評放在心上。不久,馮玉祥將溥儀逐出皇宮,幾乎所有的人都拍手稱快,只有胡適極力為溥儀鳴不平,譴責馮玉祥驅逐孤兒寡母是「東方的野蠻」。現在看來,在那個軍閥當道的時代敢於這樣做,恐怕不僅僅需要「善良」,更需要的是「勇氣」。

江冬秀的性格應該說恰好相反,時人曾盛傳江冬秀潑辣如母老虎,徐志摩就曾寫詩,說胡適於江氏之外,不敢造次,是因「為恐東廂潑醋瓶」。為一點小事,江氏就吵鬧不休。尤其胡適是一代學術領袖,經常有崇拜他的知識女性登門拜訪,卻惹得江氏醋意大發,採用「非常手段」來整治「負心漢」。這就產生了兩個後果,一是胡適怕老婆的傳聞不脛而走,傳為笑談;二是胡適在家中的地位急轉直下。胡適有一張婚後的全家福照片很說明問題,江冬秀端坐於太師椅上,頗有「一家之主」的風范,而胡適和兒子則規規矩矩的垂手站在兩邊,胡適的目光中還透出幾分惶恐,讓人忍俊不禁。這張照片,可算是這個家庭權力配置最生動的寫照了。

胡適與江冬秀在知識層次上的差別也是同樣太大了,一個是名聞天下的新學術領袖,一個卻是大字不識幾個的小腳太太,兩個人根本沒有什麼共同語言,更不會有我們所想像的那種浪漫的故事,兩人之間除了偶爾有一點火花外,大部分時間都太平靜了,平靜地激不起一點漣漪。

令人不解的是,而後幾十年這樣沉悶的生活中,胡適遇到了太多才貌遠勝江冬秀而又愛慕自己的知識女性。但是他卻始終未敢越雷池一步,發動家庭革命。這其中的原因是什麼?

其一,在喝過洋墨水或富貴顯達者紛紛喜新厭舊,家庭革命,拋棄了糟糠之妻的新潮中(包括魯迅、郭沫若、郁達夫、徐志摩這些有成就的作家),胡適能忍他人所不能忍,和江冬秀「恩愛」相處,便在朋友中受到特別的敬重。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愛面子好名的胡適也為此而自豪。傅斯年就曾對胡適說,我們這些新派表面上西化,生活上卻還是很傳統的。胡適深有同感,他以洋博士的身份娶鄉下女子江冬秀,朋友們非但不鄙薄他,反而對他深表敬意,為他的自我犧牲而感動。

其二,江氏深諳馴夫之術,整治胡適這樣好面子、好為人師的學者,她是最拿手不過了。胡適的弱點被聰明的江冬秀摸得一清二楚:胡適愛名,愛面子,愛保持他那作國人導師的聖人形象,所以,一發現胡適的婚外戀情,江氏就潑而又潑,恨不得拉著胡適到大街上找街坊鄰居們評理,這些招術屢試不爽,嚇得胡適噤若寒蟬。

胡適為人謙和,最不願的事就是與人吵架,尤其是與自己的妻子,他寧願一個人吞下這顆苦果。在郁悶的時候,胡適經常出外到廣和居借酒澆愁,或者到陶然亭和什剎海散心。徜徉於清山秀水之中,胡適逼迫自己逐漸從痛苦中解脫出來。

柱杖落手心茫然

胡適打心眼裡痛恨這個婚姻,但是他不敢下定決心。他總是在學界領袖的地位與生活的自由之間衡量。應該說胡適的悲劇,不僅僅在於江氏的兇悍,更是因為胡適自己的懦弱。

這次,大概在上演了一出家庭暴力之後,忍無可忍的胡適賭氣之下來到杭州療養。就是在那裡,他結識了一生中最為真愛而又無法與之攜手的女人,曹誠英。

曹誠英也是安徽績溪人,1902年生,小胡適11歲。她與胡適有些親屬關系,是胡適的三嫂的同父異母妹妹(裙帶關系好長啊)。1917年,胡適歸鄉結婚時,曹誠英做伴娘。也許就在這一次婚禮前後,胡適真正的戀情悄悄滋生了。胡適曾做一首詩,題名「怨歌」,專寫他與誠英的往事,其中就承認他與曹誠英一見就有意思,「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婚(嫁)時。」

那段時間,胡適自謂第一次嘗到了愛情的幸福滋味。徐志摩說「適之是轉老還童了」。可見,胡適在青山綠水之間,心愛女性之畔是何等一副樣態。

1924年,胡適和曹誠英的關系日趨明朗,在滬杭求學及謀生的親友大都知道這事。胡適在這年春天,開始向江冬秀提出離婚,江冬秀不聽則已,一聽勃然大怒。她從廚房中拿把菜刀,說:「離婚可以,我先把兩個孩子殺掉。我同你生的孩子不要了。」當下嚇得胡適面如土色。江冬秀也不避親近的人。一次,石原皋在場,江冬秀說起此事,想及自己十多年的等待,忍受種種流言蜚語,真是越想越氣,越說越怒,隨手抓了把裁紙刀要向胡適擲去。多虧石原皋勸住,才未釀成家庭血案。

胡適的悲劇在於,在愛情面前,不敢堅定的選擇自己所愛的人。在胡適的人生中,更重要的不是愛情,而是事業,是自己國學大師的形象。所以,當愛情受阻時,他是很難有不顧一切的犧牲精神的,胡適此時所想的,不是像浪漫詩人一樣為愛情而犧牲,而是如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要傳出去讓別人笑話。

「忽聞河東獅子吼,柱杖落手心茫然。」家有悍妻,胡適又能如何呢?他只好讓曹誠英墮胎,答應保送她赴美留學,此事才告終。「一枝濃艷露凝香,雲雨巫山枉斷腸。」就此事,胡適留下了不少情詩,其中一首無題詩可見胡適「膽小君子」的本色:

隱處西樓已半春,

綢繆未許有情人。

非關木石無思意,

為恐東廂潑醋瓶。

真愛就在眼前,這何嘗不是一種苦澀?這種苦澀,胡適一生都不曾忘懷;這種苦澀,使胡適對人生有了徹骨的體驗。他後來不顧悍妻的極力反對,為再婚的徐志摩做公證人,對沈從文追求張兆和表示理解,與其說是價值觀的驅使,不如說是自己內心對自由和真愛的呼喚。中國的學者,能從名利的俗世界中跳出,尋到屬於自己的世界,真是非常不易,胡適從精神上做到了,但是他的雙腳卻始終無法邁開。

時光如白駒過隙,匆匆流過,十幾年後的胡適已經對這一切淡然處之了。他也不在意別人譏笑他「懼內」了。胡適甚至開始收集各國關於「怕老婆」的文學故事、笑話和漫畫,然後得出了一個搞笑的「發現」:在全世界100多個國家裡,只有德國、日本、蘇聯三個國家沒有「怕老婆」的故事,所以凡是有怕老婆故事的國家,都是自由民主的國家;凡是沒有這種故事的國家,都是獨裁或集權的國家。胡博士這樣用「科學實證」來為自己「懼內」辯解,真讓人哭笑不得。

Ⅲ 胡適的愛情

胡適一生,給予他聲譽的是他的婚姻,給予他痛苦的也是他的婚姻。

從何說起?從胡適之母說起,胡適的母親早年守寡,含辛茹苦的將胡適撫養長大,並積極支持胡適出國深造,可以說,胡適極高的文學造詣,與他母親的重視文化息息相關。

母親為了供養胡適出國讀書,總是省吃儉用,生活拮據,這讓本就是孝子的胡適知道了,內心早已經是萬般愧疚。

胡適只願自己用功讀書,將來回報母親。然而,在一封家書中,胡適得知母親給他安排了一樁婚事。那名女子叫江冬秀。

胡適知道,這個女子沒有多少文化,而且思想傳統,裹著小腳。這對於一個出國在外,做博士而且接受了五四新思想影響的先進者來說,內心是萬般抗拒的。

所以,胡適有段時間,是不理會這樁媒妁之姻的。他甚至回書信痛訴自己的心扉:「合約擇日,兒所最痛惡深絕者,前此在家,曾屢屢為家中人說此女。…」除此之外,胡適和美國女郎韋蓮司,一名大學教授的女兒談過戀愛,兩年間,寫過一百多封情書。與美國留學才女陳衡哲也有一段戀情。

然而,這些他所追求的自由戀愛,還是被活生生的現實打敗。

胡適的母親日漸年邁,許多事情自己不能獨立完成,而在農村,已經成為胡適名義上妻子的江冬秀,毫無怨言的為胡適的母親分擔著家裡家外的事宜。

於是,胡適動搖了。

第一,他無論如何都不願違背母親的要求,因為對於胡適而言,母親對他意義重大,母親為他付出了所有,他為母親付出些東西換回母親點笑顏和快樂,又怎樣呢?

第二,江冬秀雖然文化水平低,但卻有傳統中國女性的純朴和善良。特別是在對待胡適母親的行為上,讓胡適大為感動。

胡適對於江冬秀的態度轉變了,他還寫下了一則日記:「冬秀長余數月,與余訂婚九年矣,人事卒卒,軒車之期,終未能踐。冬秀時往來吾家,為吾母分任家事,吾母倚閭之思,因以少慰。古詩十九首雲:千里遠結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軒車來何遲?傷彼蘭蕙花,含英揚光輝;過時而不採,終隨秋草萎。吾每誦此詩未嘗不自責也。」因此,當他接到家中照片,見冬秀也站在母親身旁,便在照片上題詩並信誓旦旦,表示要與冬秀同老畦畝,同偕到老。

果然,胡適如期而至。

1914年12月30日,胡適與江冬秀舉行婚禮,他終於沒有背棄文化不高又小腳的江冬秀。終於還是遵從了包辦婚姻。終於還是遵從了名分,放棄了愛情。

他們的婚事,在五四時期,曾經獲得社會上各種人物的贊許,這對於十分愛惜名譽的胡適而言,或許是一種寬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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