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情侶之間應該有什麼約定和承諾
情侶之間我覺得應該有的承諾是以下的兩個。第一,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絕對不輕易的否認對方,給對方面子。第二,絕對不和其他人保持曖昧。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兩個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實誠。
2. 愛情條約內容
條約約定如下:
1、不對對方隱瞞任何對方有權利知道的事情。包括生活上的一些細節,生活的改變,理應當天通知對方讓其了解,如事後告知,對方可判斷事情的嚴重來決定是否應當天告知的,如對方認為事態嚴重,算違規條約,未違規者可提出要求一補償。
2、24小時之內必須一方可以聯系得到另一方。事後不管說出任何理由通通作廢(包括手機沒電;手機沒在身邊;手機放在口袋裡沒聽到;那個時候我在忙啦)等等等等。
3、如一方有打算需出遠門,(遠門是指出浙江省外)應事先半個月前通知對方,以其可以讓對方做好想另一方的准備,告知當天算起,如14天之內人已閃失在浙江省內,算違規條約。
4、一星期之內必須見對方一次,見面時間、場合不定。一星期只能有一次要求見對方,對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脫,見面時長必須在半個小時以上。第一次要求用完,後面要求見面的請求可以用任何理由推託。
5、在進晚餐時,口味要統一。統一是由女方點菜,女性口味好咸好淡好辣男方都必須跟吃,男方不得違反約定,違反應答應女方提出賠償要求。(本條約屬男方吃虧)
6、出去遊玩時,可由男方約定時間地點,女方應服從男方要求,男方說一女方不能說二。例如玩一些比較驚險刺激的游戲,女方應必須頂著頭皮一起玩,如退縮,屬違反條約。
7、雙方必須了解對方,應記得對方生日、喜歡喝的飲料、喜歡吃的菜、喜歡吃的水果、喜歡吃的零食、喜歡做的事情等等一系列情況。不定期抽查對方這些問題,如有忘記了等這種情況屬違反條約,理應作出賠償。